贱宗首席弟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4章:蒙仲与赵王何(二),战国大司马,贱宗首席弟子,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s求订阅~推荐票~月票~
————以下正文————
李悝,此人乃魏国出身,是魏文侯时期的魏国国相。
在任期间,李悝在魏文侯的鼎力支持下,汇集各国法令而编纂了《法经》,被当世誉为是近几十年最全面的法典,据说后来商君卫鞅在秦国任相时推行的《商君法》,很大程度上就是借鉴了李悝的《法经》。
《法经》,总共分为《盗》、《贼》、《网》、《捕》、《杂》、《具》六篇。
在当代,窃取他人之物物为“盗”,害命作乱为“贼”,是故,《盗法》即是维护个人财务不受侵犯的法律;而《贼法》,则是维护政权稳定以及人命安全的法律。
除此之外,《网(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刑法总则。
这部法经,即是李悝推行《李悝法》的依据与基础。
《李悝法》,也就是李悝在担任魏相时期推行的法令,某种程度上说它也是与时俱进的。
首先,跟所有法令施行的最根本目的一样,它是为了“定分止争”。
对此,赵国邯郸出身的齐国稷下先生「慎到」,就曾做过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