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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面对艰难的时候,习惯低头迎接命运的屠宰,殊不知,命运手中的屠刀,便是他们自己亲手铸成。——摘自旅人宫如静《橘子笔记》
——
驱虫香燃起来了,很轻也很清的香气弥漫,令人神怡,却对蚊虫一类有致命的伤害。
“我猜驱虫香应是不多了。”少女扔下两颗头颅,取下负后的剑,脱下破碎的藤铠,露出里面淡黄色的布衣,“便绕了一圈,取了一些回来。”
疤脸男人起身,拾了那不能再作防御的铠甲,扔到了干柴堆中,打算下次做饭的时候当柴火用,“新烤的黄羊,味道很好。”他说。
赵刀虏把自己的匕首递了过去。
少女嗯了一声,接过了匕首,然后就是吃羊。
“舟年,时生没跟你一起?”少女吃肉的模样一点儿也不赏心悦目,甚至比之方才疤脸男人的凶残吃相还不遑多让。
舟年,是疤脸男人的名字。
“时生自己去送人头了,我在这儿烤羊,等你们回来好吃。”舟年道,同时轻描淡写地看了看少女扔下的两颗头颅,一颗血肉模糊得辨不清是男是女,另一颗是一名年轻英俊的男子头颅。
送人头,重岳的军功,按人头算,并且人头的价值也按照其生前的战力而有所不同,大体皆在十金至百金不等,当然也有极少数灵师,因为天赋极高战力极强而非常被对方青睐,导致他们也远比寻常战士值钱,值钱到离谱的那种,比如赵刀虏,值八万金,而正在吃肉的少女,更是值十万金。
实际上,如果真能用钱买到这两人的脑袋,无双帝国愿意出任何价钱,比较于两个未来的重患,钱算什么?
“这两颗头——战功营你没去?离补给营很近的……”赵刀虏替舟年也是为自己提出了疑问。
少女抬起被羊肉浸得油乎乎的脸,“狗子,帮我把这俩人埋了,嗯,埋一起。”
赵刀虏疑惑,但动作还是很快的,他抓起两颗头,认真看着,“这俩人……埋哪儿?”
“啊,随便!真烦。”少女神色不悦地挥手,“去吧。”
赵刀虏便不多问,径直向豁沐走廊而去——去大坟里挖个小坟,想起来也很不错。
“五年了,还是头一次给敌人挖坑作墓,这感觉很怪异,就像是在给自己挖坟。”赵刀虏浑不在意地说着不详的话。
也许见惯了刀下死人,便总会觉得那便是自己的未来。
赵刀虏前脚刚走,后脚一个粗犷的大汉便到了。
是时生。
“额,队长你回来了。”时生跟吃肉的少女打招呼。
少女不作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眼睛都没看他一下。
时生习以为常,拉开身后的背囊,倒垂,哗啦啦一阵金属撞击声,落地是一大堆金币。
舟年凑上去。
“分钱了。”时生说,“你搞的人头这次更值钱一些。”
“我猜到了,那名耍枪的灵师不简单,他的头占了大头。”舟年笑道,“不过还是对半吧,杀他你也出了力。”
时生想了想,“行,下次再有这样的货色,我做主力,你辅助我。”
俩人迅速议论完毕,便开始坐地分‘赃’。
片刻,瓜分完毕。
“金子的声音很好听,战功营书记员落笔记功的沙沙声更好听。”时生捏着两枚金币,摩挲出刺耳的声音。
已经吃了半头羊的少女停下嘴,抬头,皱了皱眉。
时生顿时收起了金币,摩擦声没了。
少女继续埋头苦吃。
“狗队还没有回来吗?”时生问。
“回来了,不过又去埋人头——嗯,又去埋人去了。”
在豁沐走廊,有的只是猎物和“人头”,而没有“人”,舟年改口说“埋人”,只是为了照顾一下少女刚才的说法。
“人?什么埋人?埋什么人?”时生走到烤架前,准备吃羊。
“真烦!”少女一把扔掉了手中剩下的羊肉,又一甩手,匕首化作流光,正插在时生面前的烤羊羊头上。
时生吓了一跳,惊疑不定地看着少女。
“队长……这……”他额头青筋直跳。
舟年快步上前,拔下羊头上的匕首,“吃你的肉,别多话了。”
无妄之灾一场,时生有些郁闷,但很快便开释了。
很多时候,想不通的就不想就忘掉,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豁沐走廊上的争杀日子已经够紧张了,实在没有多余心里去操心思考其他的事。
舟年把匕首还给少女,少女冷着脸,把匕首插在另一头整羊的羊头上,“这只我的,告诉他们谁也别动。”
少女走进了自己的帐篷。
舟年和时生对视一眼,忽然都笑了。
那是长辈的笑,少女在他们看来,是冷血强悍的队长,也是年轻可爱的小姑娘,就是有些时候行为的确乖张吓人了点儿。
“我女儿也和队长差不多大,并且跟队长一样漂亮。”时生说起这个的时候,眼里全是温柔慈和,和平日里那个杀人不眨眼的他一点也不像。
“你还有家啊……我以为,来这儿的,都是不怕死的孤家寡人——例如我。”舟年开玩笑道。
“有的,我就在想啊,等我回去,女儿可别不记得我了,离家的时候,她还那么小。”时生一脸怀想之色。
“那怎么来这儿了?妻子孩子,就那样丢下了?”
“来这儿……只是年少的梦想,哪怕成了家,也没忘……等我回去!我便再也不离开她们了。”
“时生,恕我直言,你确定她们还在等你?你来这儿八年了,对吧,你说过的——都八年了啊……”
“八年,能改变的事情确实很多……希望她们还在等我吧。”时生笑了,“来这里的时候,我想过这些的,可我这不还是来了,我很小便听说了豁沐坟,我想来这儿,想来这儿做一名真正的重岳战士,说起来,是我对不起她们,如果她们已经不再等我的话,我反而觉得轻松一些。”
“佩服。”舟年由衷赞叹,“跟你比起来,我就舒服多了,也自在多了,回去以后,想去哪儿去哪儿,到时候我去回风城!”
“那里?那可是一座大城啊。”时生吃惊。
“狗队说了,让我去回风城,那里有人罩我。”舟年得意,他扯上这个话题,本就有炫耀的意思。
“狗队……”时生忽然恍然大悟的样子,“据说狗队出身很高——他是回风赵氏?!”
“对的!狗队亲口对我说了。”舟年道,“这事,我也就跟你说了。”
“什么话!我可不是令人作呕的长舌妇,啧啧,回风赵氏可是棵大树。”
“不过我就担心我活不到回去的那天。”舟年的心情很快低沉下去。
“别说这么丧气的话,太不详了。”
“我们杀多了人,命运的屠刀指不定哪天就要落在我们头上。”
“我就觉得事在人为,命运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
小呆眼,因为眼睛呆呆毫无生气,所以被赵刀虏取了这么个外号,她的正名叫做风掬樱。
风掬樱,很美的名字,清风掬起樱花,想想就觉得梦幻绮丽。
只可惜,小呆眼的行为与身份丝毫也配不上这样柔美的名字,就像杀人无数的利剑和光滑亮丽的绸缎,一点儿也不搭。
此时此刻,小呆眼坐在帐篷里,拔剑出鞘,用一块儿羊皮慢慢擦拭着。
那剑剑身漆黑如墨,没有任何纹路刻花,仿若一块黑玉雕琢而成,整柄剑,深沉中带着高贵。
那是豁沐走廊的统帅,山赋送给她的佩剑,名为“墨剑廷瑰”,据说是久远前自无双方面缴获而来一把将军剑,一直作为装饰品摆放在山赋的中军大帐里。
凭借着战功赫赫,某一年的论功行赏大会上,她指明了要这把剑。
“你帐里那把剑——我要它,其他的我都不要。”小呆眼追随以前的队长前去议事的时候,每次都看到它安安静静的置放在山赋的案头,寂寞孤独。
山赋问她缘由,她答“我的制式佩剑又损坏了,我看那把剑你从未随身携带,而且你也不用剑,不如给我,我用它杀敌。”
用敌人的剑杀敌。
山赋觉得这个对他从不敬称“您”的小姑娘很有意思,便应允了,亲自取了那剑送给了她。
“这把剑已经不出鞘很多年了,也许就是在等你。”
小呆眼只说多谢将军,从此一人一剑,成了豁沐走廊最可怕的噩梦之一。
廷瑰剑中原有的属于前任主人的灵力已经悉数被山赋除尽,只待小呆眼慢慢蕴养,随着修为的不断提升,直到这把剑拥有新的灵力,成为独属于她的剑。
她也很看重它,每次用它杀完人,都不会吝啬灵力,将其血污抹去,她甚至可以毫不顾忌自己用餐时候的吃相,却对廷瑰照顾得细致入微。
“杀人的剑,也要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赵刀虏已经来到了这里,当时赵刀虏就觉得——小呆眼真是太有风格了!
——
赵刀虏回来了,低着头,皱着眉,神色很不对劲。
他径直向小呆眼的帐篷而去,舟年和时生两个人很有眼色的没有搭话。
赵刀虏一声不吭掀开帐帘迈步而入,恰好看到少女正小心翼翼处理着腹部数道利刃造成的伤口。
雪白的小肚子以及其上两抹圆润弧度让赵刀虏一阵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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