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热情好客马百户,买人雇工毛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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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百户得了玻璃樽后喜极而泣,见刘升衣衫破烂不合体,又硬是要赠送几件好衣裳,还有配套的袜子、鞋、帽。
马百户的“热情”甚至让刘升为他最初的想法感到羞愧——最初他是想嘎了马百户,为受其欺压的大水瓶寨穷苦百姓报仇解恨的。
后来想到,一个百户死了,大概率会惊动地方官府,闹得天目山气氛紧张,官民不和谐,不利于他后续要办的事,这才作罢。
···
房穿的第三日。
也即是大明崇祯十三年,四月初八。
这日期也是刘升昨日从马百户那里问得的,和现代的日期一致,只是这里用的是阴历,准确说是明朝的《大统历》。
崇祯虽然命人结合中西方天文知识,编著了更先进、准确的《崇祯历书》,也即是后世阴历母本,但直至大明灭亡都没应用开。
天目山这小地方,用的自然也就是老掉牙的《大统历》。
早上四五点,刘升就起来洗漱,面包配牛奶当早餐。
吃完便就着昨日马百户送的衣裳,换了一身装束。
头戴靛蓝色唐巾(帽),身穿一套褚色宽大道袍,脚上则穿着棕灰色的高帮登山靴。内里却是穿着现代人的内衣,和一套防弹衣(兼防刺)。
这一套打扮乍看不伦不类,但并无大问题。
道袍是晚明时期文人的流行衣服,其他人跟风,穿一身道袍很正常。
至于唐巾则是明代很普通的一种帽子,样式很多。
鞋子、短发都确实是与此时人格格不入的,但在明末这个时间段,即便被人注意到,刘升也不怕。
何况他此番出门并非要去什么大城见什么官员,只是去天目山西南边的毛家集。
原本,刘升是想去周边县城的,可即便是离天目山最近的确山县城,也有四五十里地。退而求其次,他只能先到附近的集镇上看看。
这毛家集在后世名为毛家镇,在明初因为处于南阳桐柏县到信阳州的官道边,便有人建立旅店,而后越来越多的百姓聚居于此,买卖为生。
因为百姓多姓毛,故又称毛家铺、毛家店。
到了明朝晚期,这淮河流域也如江南般出现不少镇子,毛家铺同样因为商旅增多,发展成为一个集镇,所以此时多称之为毛家集,简称毛集、毛店。
刘升“家”离毛家集有二十里左右,他早上五点多走,在八点多的时候就赶到了毛家集。
他发现这赶集的人出乎意料的多,仔细一看,似乎其中不少人都是难民。
这让他回想起之前路上见过的一些景象——溪流、池塘多有干涸的,河流、湖泊也多水浅。这还是水量在豫南相对充沛些的天目山一带,其他地方情况可想而知。
‘明末江北旱灾、蝗灾、兵祸、瘟疫,几乎年年都有,越到后面涉及的地方就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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