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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华的班主任叫邓双林,教他们语文。

邓双林二十四五岁,才从省内的某师专毕业两三年,原本在学校教生物,在范晓华他们刚上初一的那一年,突然被校长叫去当初一一班的班主任并教语文。

让教生物的去教语文,这属于赶鸭子上架,乱弹琴,语文课要想有多好,都受学生们喜欢,那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邓双林的教学模式通常是上课时照本宣科,照着配套的“教师用书”一通读,边读边让学生记笔记,而关于课文本身,以及和课文相关的内涵和外延,由于他自己肚子头就没多少墨水,因而也讲不出什么东西,很难把课上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

这种“不务正业”的老师,这种照本宣科的教学方法,按理说班上的语文成绩会一塌糊涂。

但邓双林一来班级纪律抓得严,二来时不时会从《读者》,《知音》中选取一篇篇他自己觉得优美的美文读给学生听,让班上的学生接受美的熏陶。读文章时,有时候是他自己亲自读,但因为他的“二刀流,烟屁股”普通话实在是有些拿不出手,且因为方言严重时不时的读错音,经常闹出让人忍俊不禁的笑话,所以大多数时候,邓双林通常都会让语文成绩好的学生来读。

而被他点名点得最多的,自然是范晓华的心上人,心头肉,吴烟吴同学了。

再者,邓双林每周都会让班上的学生写一篇周记。

而对于学生的周记,不管差生还是优等生,他都会仔细,读后还会洋洋洒洒,写下自己的点评,且点评大多都是表扬和鼓励的话,以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

反正范晓华初中三年所写的一百多篇周记,全部都是得的A或者A+,让原本在小学阶段不喜欢作文,最痛苦也是作文的他三年后脱胎换骨,一提笔就文思泉涌,妙笔生花,作文成了他的一大强项和优势,而且从最初的讨厌变得十分的喜欢。

客观的说,这跟邓双林在他那一百多篇周记下面的一百多条或长或短,短的几十字,长的一两百字的红色点评,以及那一个又一个的A和A+无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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