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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话的是那个店长。

话音一落。

她就立马走到了高晓月与聂思雨面前,神态以及语气与刚才驱赶陆丰时一模一样。

“两位小姐,不好意思。”

“本店不欢迎你们,请出去!”

两人见状,明明怒不可遏,却又无可奈何。

聂思雨确实是会员,可她只在范思哲买过一件东西,还只是一条万把块钱的皮带。

这消费金额与陆丰相比,不知道差了多远。

于是乎。

在店长“礼貌”的提醒下,只能气急败坏地离开了。

十几分钟。

陆丰买完衣服,就走出了范思哲的门店。

谁知。

高晓月却突然杀了出来。

不过,态度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改之前的厌恶与嫌弃。

“阿丰,我错了!”

“我跟徐杰在一起其实是身不由己。”

“我心里,一直有你的。”

高晓月摆出一副楚楚可怜,柔中带伤的模样。

她还想去搂陆丰。

却被陆丰一个闪身避开。

“奶奶个腿。”

“你别碰我,小心老子给你一个大电炮!”

高晓月面露哀伤,眼泪说流就流:“阿丰别这样,你这么做,会让我心疼的。”

登时。

聂思雨也跑过来说话了,并且信誓旦旦地说道:“陆丰同学,我可以作证,晓月是真的爱你,她与你分手,完全是被徐杰逼的!”

闻言。

陆丰冷笑不迭。

如果是放在以前。

那他还真就信了,不过,现在的他,早已非比往昔。

以前的他。

那真是任劳任怨,堪比老黄牛。

心思也单纯宛如小白兔!

高晓月说什么,他都信。

家里寄的生活费,兼职赚的零花钱,他一分没花,全都攒起来。

给高晓月买这买那。

曾经有一件事,记忆犹新。

高晓月看中了新款的苹果手机,需要一万多块。

当时。

她刚过完生日,陆丰已经给她买了一条价值八千的金项链。

兜里彻底空了。

每天只能吃糠咽菜,而且还只能吃一顿。

如果不买,那高晓月就会生气,说陆丰不爱他,然后拉黑他的所有联系方式,故意冷落他。

没办法。

他只能去卖血,兼职七八个工作,费了好大的劲,才终于买下苹果手机送给了她。

即便如此。

陆丰却仍然没有被厚待。

他是舔狗之王加绿帽之王!

追了高晓月这么多年,手都没有牵过几回,就更别提上床了。

而高晓月,私底下不知道勾搭了多少男人!

甚至还出去卖过,他室友告诉他这个消息,陆丰当时还不相信,把室友给揍了一顿,断绝了来往。

之后。

高晓月哭哭啼啼地找到他,说自己怀孕了,是被人给强奸的。

其实是被富二代始乱终弃。

陆丰气炸了,还真就信了对方的鬼话!

不仅没有怪她。

还费尽心思地安慰她。

并且陪着她去医院打胎,被妇产科的医生骂,一个不负责的男人!

后来。

又在外面租了个房子。

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给她养好了身体。

……

与之类似的事情,多的都快数不过来了。

总而言之,罄竹难书。

陆丰掏心掏肺的付出,也并未换来高晓月的真心相对。

反而被一脚踹开。

从那一天起,他就彻底看清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

心里暗暗发誓。

以后再信她的鬼话。

那自己就是天底下。

最蠢!

最蠢!

最蠢的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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