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62节,独宠夫郎,不曾阿,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
“因为盛京城的有钱人,有一张喜欢美食的嘴。”
黎荞解释。
做生意嘛,肯定要搞市场调研。
像是传统的那些生意,比如说丝绸,茶叶,瓷器,当铺,香料、酒、药材等,早就有无数人在做了。
他若是做这些生意,一是没有门路,二是要从别人的饭碗里抢食。
所以,只是粗粗考虑了一下,他又把视线转回到了吃食上。
民以食为天,而盛京又是大盛最为繁华热闹的城市,在这里做吃食生意,只有味道够好,那绝对不会亏本。
但是,具体做哪种吃食呢?
从前黎荞一时间拿不定主意,直到今日中午,辛知点了一份炸乳鸽,那椒香的气息,瞬间拨开了黎荞眼前的迷雾。
什么叫灯下黑?
这就是了。
家里天天吃的炸鸡腿,他竟给忽略了,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就不说最有名的肯德基麦当劳了,只说满大街的炸鸡店,这足以证明做这门生意绝对不亏本。
而且,看黎小睿和两个小家伙的反应,也能知道这铺子若真开起来了,那绝对红红火火。
陶竹听罢黎荞的解释,直接点了头:“好。”
反正他还没想好到底要开什么新铺子,既如此,那就开炸鸡铺子吧。
决定要开铺子,那接下来就是选址。
炸鸡这东西又是肉又是油的,普通百姓绝对舍不得天天吃,所以这铺子应该放在城东。
陶竹搬来城东的时间不长,但他之前想买城东的宅子,当时顺带了解过城东的各色店铺,因此不到五日,他就选好了店址。
他家铺子名气足够大,所以他挑的不是城东主街两边的铺子,而是与主街隔着一条街的一个巷子里的铺子。
这铺子足够大,原本是两个店铺,被上一个主人买下后打通了。
巷子也足够宽敞,可供两辆马车并行,客人来往还算便利。
店铺了买下来,之后便是招人。
在此间隙,陶竹去了一趟沈画家中,告诉他七皇子小院的事儿。
别看这小院子只是三进的,但很宽敞,快赶得上四进的了,足够沈画改造暖房了。
而且地理位置也好,与陶竹家只隔着三条街。
按照黎荞的话说,这宅子是在二环内。
地理位置好,还宽敞,那售价就不低,哪怕七皇子给了友情价,那也需要八万两银子。
这个银子,沈画自然拿不出来。
就算是让整个沈家倾家荡产,那也拿不出来。
之前陶竹说愿意借给他银子买宅子,他给拒了,想问家里要钱。但此时被这个价格一吓,他打消了问家里要钱的念头。
算了,他还是问他竹哥借吧。
他有固定收入,设计一件衣服二两银子,一个季度下来,差不多七百两银子。
但是!
这是从前的数字了。
去年过年他设计了亲子装,一经推出就火爆盛京,销量比往年翻了四倍,原本对皇家布庄不感兴趣的人也被亲子装吸引,从而进店消费。
于是春季夏季这两个季节的新款,他都设计了亲子装。
同样,这两个季度的生意也爆好。
这么一来,他到手的银子,也从原本的七百两左右变成了三千两。
光是这三个季度,他就得了差不多一万两银子。
之前他把他设计衣服所得的银子都攒了下来,因此,他现在已经攒了一万多两了!
而他家的日常花销都是由徐瑛的俸禄解决。
他和徐瑛都不是大手大脚的人,每个月的俸禄都有剩余,更何况现在徐瑛升官了,每个月的俸禄比从前高了不少,足足有四百两。
一个月四百两,一年就是四千八百两,花一半攒一半,那一年也能有二千多两。
而且,他爹娘知道他的情况,时不时的就给他塞银子,怕他受委屈。
所以,虽然八万两银子很多,但有生之年,他和徐瑛一定能把这八万两还完的!
沈画愿意买下这处宅子,陶竹当即就从家里取了八万银子,与七皇子的管家、沈画一起去官房牙过了手续。
沈画买了宅子之后,陶竹叫上自家的护院、伙计,一日之内就给他搬了家。
徐家人住在城北,今后若是想再给沈画添堵,那得从城北跑到城东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