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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他和黎荞成亲,他就一直待在家里做点心。
乡亲们看在黎荞能给大家带去好处的份上,对他都是夸了又夸,以至于他很多时候竟是忘了只看外表,他和黎荞一点儿都不般配。
那个家像是个避风港,几乎为他挡去所有的负面信息。
可他不能在那个家待一辈子……
“旁人异样的视线又不能让咱们少一块肉,或者是损失钱财,何必在意?你在意,那就是给他们脸了。”
陶竹:“……”
他抬眼看向黎荞。
这人一句接着一句的安慰,像是锤子,一锤又一锤,把他的难受给敲没。
是啊,那些异样的视线,他何必在意。
他在意的应该是眼前这个人。
瞧着这人在阳光下盛着他身影的眸子,他嘴角终于翘起:“你想让我化妆,那今晚我就化给你看。”
“好!”黎荞也笑了起来,他很期待。
“还得用热水泡泡手、脚,然后拿小刀把茧子刮去,多来几次,茧子应该就彻底没了。”陶竹又道。
“那不成。”黎荞听见这话,立马摇头。
“嗯?”
“我就喜欢粗糙的,摸在身上多带劲儿,你把茧子去了,那感觉就不对了。”
黎荞说着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详细的讲述粗糙的妙处。
陶竹:“……”
他听得面红耳赤,不由伸出手掐了黎荞一把:“大白天的,又讲这些。”
但心里的念头却是改了。
咳,既然这人喜欢,那茧子就暂且不去了。
于是,黎荞这一哄,陶竹的心情彻底变好,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两点。
两个人没有休息,一个开始做点心,一个开始卤鸭脖子鸭杂。
黎大山不会做肉松,而青团所用的肉松都是当天现做的,今天浪了一上午,下午得勤快些。
不过,到了晚上时,夫夫两人当真摸索着学化妆。
甭管是黎荞还是陶竹,在这件事上都是新手,但好在两人也不搞那些复杂的,修修眉,抹一下口脂,再涂上桂花味的羊油,换上今日买的新衣服,这样就算是好了。
陶竹底子好,这样简单一捣腾,黎荞还真觉得陶竹变得更好看了,气质也更偏向霸道王爷了,俊美,贵气。
黎荞很满意:“以后咱们多买些衣服,你穿给我看。”
陶竹:“……”
这人那仿佛着了火一般的眼神,让他无法摇头。
况且,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他也觉得他变好看了一丢丢。
人靠衣装,这话果然不假。
这一晚,自然又是快乐的一晚。
次日,又是忙碌的一日。
陶竹想到昨晚镜子里的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想买好看的衣服,那就得挣更多的钱。
另外,他跟着黎荞学识字时也更用心了,因为他听黎荞念叨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肚子里的东西多了,那气质自然就上去了。
就像是黎荞那般。
黎荞甭管是站在灶前做饭做点心,还是拎着刀子蹲在河边杀鱼,这都不影响他身上那股出众的书卷气。
陶竹很喜欢这样的黎荞,但从前的黎荞可没这股气质,从前的黎荞站在村人当中,一点儿都不出众。
至少陶竹对从前的黎荞没什么特殊的印象。
哦不对,有特殊印象的:
和陶树一般极品。
这说明靠着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提升自身气质的,所以要努力,他要朝着黎荞看齐。
哪怕将来依旧会被人当做是男人,但至少不会让人觉得他和黎荞站在一起时,他不配。
黎荞永远欣赏愿意付出努力提升自己的人,但这个人此时成了陶竹,他除了欣赏,更有心疼。
陶竹不必这么努力的。
这天下午,沙琪玛和桃酥都做完了,锅里只剩下了正在蒸的青团,陶竹便拎起板凳坐到了架子下。
他抓起一个小木棍在地上练字。
黎荞从棚子里出来,瞧见这一幕,忍不住搬着小板凳坐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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