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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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男同志,居然好意思给童姐买那种东西?”杜金金被他的厚脸皮惊住了。
“那跟健美裤一样,属于运动服。”狄思科脸不红气不喘地说,“我前两天偶然观看了一场健美比赛,所有参赛选手都穿这个!这套泳衣就是我在场馆的运动服柜台买的。”
杜金金根本不信,但她能常年霸占于童的小秘位置,还是有几分眼力见儿的。
小情侣分开多日,肯定有话要聊。
“小狄,你今天没工作啊?”
“今天放一天假,明天参加庆祝晚会,后天我们考察团就要坐火车回北京了。”
“哦,那你跟童姐聊吧,我去见识一下五星级酒店。”
杜金金冲于童挤挤眼睛,便识趣地背上自己的小挎包出门了。
“难怪你走到哪都愿意带着金姐呢,有眼色!”狄思科坐到于童身边,弯着眼睛问,“我给你买的礼物不错吧?跟健美运动员穿一样的!”
于童哂笑:“哪个健美运动员会穿粉白条纹的比基尼参加比赛?”
“给女朋友买的,当然不能跟运动员的一模一样!她们穿黑色和藏青色的,我觉得你穿浅色好看就买浅色的。”狄思科兴致勃勃地问,“你试穿过没有?尺码合适不?要是太大了,还可以拿回去换。”
“还行。”
于童昨晚洗澡的时候,在浴室里臭美了一下。
这是她第一次穿比基尼,没想到效果还挺好。
她心情美了,便格外大方地在二狗的下颌上啵了一口,“奖励你的,以后继续努力。”
“哪有奖励到下巴上的?”狄思科不满。
“你要是不嫌弃虾饺味儿,也可以重新奖励。”于童很好说话地在他唇上亲亲。
狄思科满意了,又突然感慨:“咱俩可真是天生一对啊!”
“嗯?”于童回望过去。
狄思科暗道,他俩一个敢买,一个敢穿,这就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啊!
不是天生一对是什么?
于童不远千里跑来深圳是有重要任务的。
他虽然敢买,却不敢提其他要求,顶多暗自脑补一下试穿效果,就收起了多余的心思,为她介绍起那位女明星的基本情况。
“我之前听她跟晚会导演讲过话,她应该是会说国语的,到时候你们用普通话交流就成。”狄思科想了想说,“不过,她身边跟着一个男的,好像不会说国语。你要是需要粤语翻译,我就请金兆辉过来帮帮忙,你们在毕业舞会上见过的。”
“不用了,你临时教我说几句礼貌用语就行。”
于童没问他为什么不跟自己一起去谈业务。
他俩之间,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二狗正式入职以后,不适合插手这些业务。
而且让他陪着去,除了能凑个人头,帮忙壮壮声势,其实没什么太大作用。
女性之间更好交流,她甚至想把方菲身边那个男助理也支开。
不过,她的想法显然是不现实的。
方菲的男助理其实大有用处。
比如,帮方菲拦下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回答一些她不方便回答的问题。
于童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酒店西餐厅时,便被这位男助理给了一个下马威。
“菲菲的工作安排非常紧凑,于小姐,你只有二十分钟的交谈时间。”男助理傲慢道,“最近已经有好几拨人找我们谈合作了,每人都是二十分钟,非常公平。”
于童将他的傲慢看做虚张声势。
但是,对方能坚持用蹩脚的国语与她交流,说明人家还是有些合作诚意的。
她上前与方菲握了手,甫一落座便笑道:“若是与菲菲谈得投机,二十分钟必然不够,若是话不投机,只说三两句话,我就可以主动告辞了。”
方菲最近见了好几位内地的演出经纪人。
当然,演出经纪人是他们那边的叫法,内地这边好像是叫穴头?
之前那几位的态度都很谦恭有礼,想要合作的意愿非常强烈,至少不会刚一见面就假设两人会话不投机。
她不由认真打量起这个妆容格外精致的年轻女人。
吊带绸缎连衣裙,搭配珍珠耳环和项链,卷发被利落的盘起,露出纤薄肩背和修长脖颈。
方菲在演艺圈经营多年,从没见哪个经纪人打扮得比明星还漂亮。
面前这位,更像港岛那边进演艺圈玩票的少爷小姐。
未必有能力,但是肯定有门路。
而于童接下来的话,似乎也印证了她的猜测。
“菲菲小姐应该清楚吧?来内地演出需要相关部门出具演出许可。”
方菲点点头,所以他们才需要寻找一位帮忙代办所有手续的演出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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