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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有时候真的搞不懂黎铮。

他没见过这么精致、龟毛的男人,哪怕在缝隙里,也打扮得像是在拍时尚大片。一身的伤还要洗头,真的装得很,偏偏还喜欢打毛线。没有哪个爱装逼的男人会打毛线的,他却打得那么悠然自得。

他有毛病。

这是老三对他的第一印象。想当初第一次在怪奇小屋看见他,他就坐在玩偶环绕的客厅里,优雅地烤着火打毛线。

那一瞬间,老三还以为他是屋主。

后来,老三跟他熟了,逐渐认可了他是个人的事实。但人跟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黎铮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人,他比NPPC。

老三一直觉得,黎铮大概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会被自己帅到吧,像他这样的人能看得上谁?可他突然间就爱了。

此时此刻,黎铮正坐在钟表店的窗边,拿着鹅毛笔,在一本棕色的牛皮手账上写着漂亮的花体字。窗外的时间是混乱的,这家小小的钟表店馆是这混乱的时间河流中唯一的磐石。

这个缝隙,就叫做“混乱时序”。

钟表店里修钟表,也卖一些中古小物件,干花和咖啡。

唯一一个NPC是机械傀儡,头上戴着绅士礼帽,为他们端来了手磨的咖啡,以及一些花瓣。那可以贴在手账上做装饰。

老三对这些都兴致缺缺,他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散落一地的时间。时间在走,像是被风暴撕碎了,有些挂在树上,有些流淌在砖缝里。有些是明确的跳动的数字,有些是流转的光晕。

四季的风景在这些时间里变幻,夏日的艳阳和秋日的黄昏一同光顾,而黎铮的笔尖就在这两种光晕的交汇点,不断勾勒成字。

老三百无聊赖地看过去,只见他正写道:

NorshallDeathbragthouwahisshade,

Wheernalliithougrowest:

也许是因为这两句太过熟悉,老三将接下来的诗句喃喃念了出来,“Solongashe,oreyessee,Solonglivesthis,andthisgiveslifetothee……”

标准的腔调,标准的发音,如果不看他那张带着淡青胡茬的沧桑的脸,不看他身上皱巴巴的西装,大概会让人误以为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打扮得体的主播,那经过岁月沉淀的声音一如纯酿。

黎铮没有抬头,在这喃喃的声音里,写完最后两句。

再抬头时,那位主播已然不见了,坐在对面的只是坐没坐相的流浪者老三。他恢复了往日里的腔调,调侃道:“我能否把你比作夏日?你不独比它可爱……你将在不朽的诗里长存?啧啧,你在给他写情诗啊?”

好酸啊,黎

老板。

黎铮淡然自若,

拈起一片花瓣放入书页,

再缓缓将手账合上。合上的刹那,窗外的尘埃里开出了那朵被夹进书页里的花。

诗句被刻进时间的河流里,像一封书信,又像邀请函,落向不知名的远方。

“你这信,他也不一定会收到。”老三又道。

“收不到才最好。”黎铮答。

也是,老三想。

毕竟这只是一条生死关头的退路而已。

黎铮那么早就给燕月明铺路,果然是爱了吧?不爱哪能考虑得那么周到,还偏偏要写这么一首诗呢?

也就老实如我,还以为你是真的单纯来找滂沱列车的。

“现在信也写完了,我们什么时候走?外面的时间那么乱,要是待久了,没找着好的时机出去,那……等你出去,黄花菜都凉了。”老三问。

“不急。”黎铮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钟表店里的时间是凝固的,所以无论过去多久,咖啡的温度也不会变。他看了眼墙上遍布的时钟,忽然问:“你觉得哪一块会关联到胡地?”

老三:“我觉得一块都没有。胡地那么大,你想拨动它的时间简直是痴心妄想。”

黎铮:“那可不一定。”

老三听他说得轻巧,下意识想反驳,可当他的视线落在黎铮的脸上时,又反驳不出来了。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就是擅长化腐朽为神奇的。

两人随即在钟表店里转了转,从墙上的机械钟看到座钟,从沙漏看到巨大的占据了一整个暗室的计时装置,但都没看出什么头绪来。

老三站在那巨大的计时装置前,难得感叹了一下人类的渺小,再转过头,发现黎铮又在柜台前鼓捣起了手表。那手指像是有魔力,也不知他怎么弄的,表盘就被拆开了。

“你是真不急啊。”老三抱臂倚在门框上。

黎铮坐在柜台前的转椅上,微微转过身子,反问:“你知道有句话吗?”

老三:“什么?”

黎铮:“皇帝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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