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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 方大巍面颊薄红,抬手擦着额角并不存在的汗水,道“不是。”
他生得高大,皮肤黝黑,杵在人跟前自带一股压迫感,可每次来到店里时的神态却是与高大身材极不相符的忸怩。
就算神经粗条如二丫也都看出来了端倪,常常兴致盎然地端着自己的饭食坐在柜台后面边吃边看他绞尽脑汁与莫瑛找话聊的模样。
莫惊春自己看够了热闹,便会一本正经地教育他“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方大巍粗通情意,也不知道该如何讨女孩儿欢心,只知道一味将自己觉得好的东西捧来送给对方。
这月细算下来已经送来两只山鸡、三只野兔还有半扇野猪了,虽说是给莫瑛的,但她在店里的时候往往这些又都是进了莫惊春的厨房,拿来给大伙改善伙食了。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吃得最多的二丫还有莫惊春已经很不争气地被方大巍给“收买”了。
眼看着莫瑛这些日子也有些摇摆松动,渐渐被他的坚持所打动,两人就差有人能推着他们捅破这层窗户纸,互通心意。
此时,方大巍明亮坚定的眼神里透露出一股子淡淡的喜色,仍是红着脸“惊春妹子,我刚刚来之前见过瑛妹了,这是她让我带给你的谢礼。还说,叫你等她后天来了再弄。”
莫惊春瞧见他脸颊上可疑的红云,还有眼底掩饰不住的喜色,不禁怀疑带话就带话,这人脸红什么?
这一次送来的竟然是十几只麻雀。
她随手接过,问了一句“谢礼?谢我什么?”
“这个就等过几日妹子自己问她吧。”方大巍东西送到,说了几句闲话,忽然闻见出放纵飘出来一股浓浓的肉香,还没吃午饭的肚子立刻“咕唧咕唧”抗议了起来。
“这”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在妹妹面前丢脸了。
莫惊春忍住笑意,直起身“方大哥还没吃午饭吧?正好我在煮鸭肉粥,快好了,一起尝尝?”
他正待拒绝,莫禾端着盆洗好的碗盘从后院出来,一摞摞叠好,也开口留他“客气啥?你这孩子,送那么多回东西来,早该请你一起吃饭的。”
“那也好,就怕麻烦你们。”他说着。
既然说要留下来吃过午饭,他不好意思在一边闲着看她们忙碌,便抢着接过莫禾手里的盘子,帮忙摆好。
今天的粥是加了山药一起进去煮了的,很是浓郁。
肥鸭子,焯水冷却后拆骨,撕成小块加进去煮,煮粥的水不用清水,而是用刚刚煮鸭子的原汤,若是怕腥,还可以加酒、姜末去腥。
山药也要细细的捣烂后才能下锅,这样才能增加粥的浓纤。
这一碗,子啊农家又被叫做是“鸭糊涂。”
方大巍一度以为自己是不喜欢喝粥,直到今日喝了这碗鸭糊涂,才知道自己此前喝的那种清汤寡水,不见米粒的只能被称为米汤,喝起来没滋没味的。
这时候加入山药泥的妙处就体现出来了。
烫的时候入口,这一碗粥里不仅鸭肉丝丝软烂,还夹杂有山药细微的颗粒感,那是一种粉糯的清香,可以起到“调和”的作用,将碗中七七八八的味道都融合起来,变得和谐。
稍稍晾凉一些,粥碗表面会结出一层米皮,像是凝脂一般,半透明的。
轻轻挑开,下面的粥变得更浓稠了,几乎要糊在喉咙里。
为什么叫做“鸭糊涂”?恐怕这就是名字的由来。
除了熬得烂糊的鸭肉山药粥,又有煎鱼、粉蒸肉、清炒菠菜几样佐粥小菜,亦是今日供客食用的菜式。
方大巍是吃他老爹那破落手艺做出来的饭菜长大的,从小只要他老爹炒出来的菜不焦不苦,他都能津津有味吃上三大碗。
再长大些他干脆学会了自己做,对于吃饭,他的理解是只要能填饱肚子就算完成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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