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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菲菲的表情,有些惊恐和害怕。试想,一个和自己一起居住的男人,身上竟然有那么多的伤疤,而且有的看起来还是某些利器造成的,以及有几处疑似枪伤的地方。
非但如此,他的左手臂上,还纹着一个栩栩如生的狼头,狼眼阴森而凶残,闪着慑人的寒光。
怎么看,这家伙都不像是一个简单的好人。虽然欧阳菲菲也从未把他当做是个好人。可是,眼前的这一幕,已经超过了她的想象和能承受范围。从小到大,她的生活环境,接触的人,都是正儿八经的,至少表面上是。至于什么混混,歹徒,之类的,根本没有任何交集,更何况这么个看起来极像亡命之徒的匪类。
看到她惊慌失措,面色煞白的依靠在墙上,就像是见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坏人一个模样。王庸却是笑了起来,要同居半年之久呢,天气渐渐热起来了,雷青可以肯定到时候会被她发现。
与其到时候麻烦,还不如趁此机会让她先有个心理准备。如果她实在接受不了,大可以走人,还能省了自己很多麻烦。
“你你~”欧阳菲菲捂着嘴,秀目圆睁的说。
“什么你你你的?”王庸故意龇了龇牙齿,露出了一副黑社会大哥般的凶相说:“看什么看,没见过坏人啊?”
虽然他身上的伤疤和纹身,让欧阳菲菲有些害怕。但她终究也是一个总裁级人物,不是那种还未出道的小女孩,多少也是经历了些风雨的。被王庸那一句话,也是呛得火气蹭蹭蹭上来:“坏人就很了不起啊?凶什么凶?王庸,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做过些什么事情。但是现在,你是我员工。以后你在公司,就得遵守我的规矩。”
在度过了最初的震惊和害怕之后,欧阳菲菲倒是很快适应了下来。毕竟是慕伯伯亲自拜托的人,再怎么样也是可以相信的。再度仔细看他时,却是发现,他的身材还真是很匀称,肌肉一块块的很分明,但不算太鼓胀,倒是很有流线型。至于那些伤疤和那个狼头纹身,非但没有破坏美感,反而是给他凭添了几分邪魅而危险的另类的神秘气息。让她忍不住的去猜想,他究竟经历了些什么事情,他的伤疤是怎么回事?那个狼头,又是什么意思?这家伙,不会曾经是个黑帮混混吧?然后改邪归正,想找一份正经的工作?他以前有没有砍过人?
呃,女人的想象力也是很惊人的。很自然而然的,欧阳菲菲在面对种种神秘而危险的疑惑时,也是难以免俗的遐想连篇了起来。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通俗而古老的谚语之所以能流传甚广,那是因为这的确是个事实。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一个文质彬彬不苟言笑的书呆子,和一个油腔滑调,却懂哄女人开心的坏蛋相比。很明显后者更具有诱惑力,也更具有挑战性。
不过,王庸却并没有试图猎艳的心思。对他来说,欧阳菲菲这样的女人一旦沾上了手,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老总,你想的太多了。”王庸见她眼神闪烁,便知道她在发挥想象力了。没好气的说:“我这狼头,是年轻的时候贪玩,追求刺激纹上的。至于身上的伤疤,我在国外做建筑黑工。你知道,在国外混口饭吃吃不容易。为了生存免不了和当地流氓打架争地盘,有的,是在一次建筑事故里,留下的。你看看这个圆孔,唉,那次事故里,我被压在了建筑垃圾下,钢筋从这里插了进去,幸亏我命大。还有你看看这里,很像是被匕首捅的吧?呵呵,其实还是那次事故,捅进了一根尖锐的钢条。”
顺着他的言语和手势诱导,欧阳菲菲不知不觉将目光看向了他肋下,果然是一道十分凶险的伤疤。虽然王庸说得一副好轻松的样子,但即便是看着,她依旧是觉得触目惊心,不禁想想当初王庸被压在坍塌的建筑物下,满身都是尘土和鲜血,被钢筋,钢条之类插在了致命要害上,鲜血泊泊,生命垂危的可怜模样。
“你在国外当过黑工?偷渡还是签约去的?为什么要出去?”她虽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个行业,却也知道这是一个危险性极高,没有保障,没有人权的工作。他受了那么严重的伤,还能够活下来。还当真是如他自己所说,命大。一时间,心下倒是对他隐隐有了些同情,厌恶感也消散了许多。
“当然是偷渡的,至于为什么。”王庸斜眼瞄了他一下说:“欧阳大小姐,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种好命,出身在富贵家庭,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我出去,当然是为了赚钱。”
“赚钱有很多种办法的,不用这样玩命吧?”欧阳菲菲对此不敢苟同的皱着眉头说:“你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心下有些释然,难怪这家伙,财迷财成这个样子,估猜是穷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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