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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我是反迈克,什么,我老板也是?
虽然于飞、乔丹和柯林斯都强调他们之间没事,但第二天各大报纸的体育版头条不出意外地将于飞和乔丹对喷的照片给放上了头版。
可以通过各家媒体的标题来看出他们的用心。
《华盛顿邮报》的标题是:弗莱和迈克尔在吵闹中相互尊重。
《纽约时报》的标题是:迈克尔还未学会与年轻人和谐共处。
《洛杉矶时报》的标题是:风头正盛的菜鸟让MJ无计可施。
最重量级的当数《西雅图时报》:弗莱是DC迄今为止最关键的球员,而迈克尔不是,这就是他们无法和睦的原因。
不管怎样,这事算是闹大了。
于飞也从队内的“反迈克”变成了公认的“反迈克”。
虽然坐稳首发并打得不错,但于飞和乔丹的关系也很难再有回转的空间。
于飞并不把这个当回事,只要打上首发,他的赛季目标就算完成。
和乔丹的关系处得不好又如何呢?退一步说,这件事最糟糕的结果是什么?他被交易。
以他现在的表现,即使被交易,去了新球队也会获得重视。
甚至,被交易也是于飞想看到的,人生苦短,远离乔丹才能过上好日子。
既然暂时离不了,那只能凑合过了。
次日,于飞坐上球队大巴,来到机场。
十一月的赛程结束了,奇才以6胜8负的战绩排名东部第八,之后,他们有两天的休息时间。
进入球队专机的时候,于飞和随队记者史蒂夫·怀奇打了招呼:“早上好,史蒂夫,我看了你的文章,写得很棒。”
虽然于飞对于怀奇从他和乔丹的争吵中发现他们之间居然存在着尊重这件事感到诧异,但怀奇的文章无疑帮他们在华府内的舆论缓了一口气。
至少球迷不会疑神疑鬼的了。
“谢谢你喜欢它。”怀奇说,“你也打得很棒。”
“谢谢,为了你这句话,我下一场要更努力。”
“更努力地不给MJ传球?”怀奇笑问,“你确定?”
“啊哈哈”于飞突然抬起脚展示自己的新鞋子,“史蒂夫,你觉得我这双鞋子怎么样?”
于飞穿着一双骚气的紫色锐步球鞋。
这是锐步为于飞打造的第一款专属战靴,名叫“天选者”(Thechosenone),据说,这个名字是昆特·狄米欧的主意,因为于飞当初正是因为加里·史密斯的一篇“天选之子”的文章才在职业篮球界出名的。
“不适合。”一边的乔丹发表了意见,“你应该让他们设计一款蓝色球鞋,海军蓝,那才是DC的颜色。”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于飞淡淡地说,“再没有比海军蓝更土的颜色了。”
乔丹的棕眼内有些怒意闪现,“听着,我是有史以来最卖鞋的人,你不能说我不懂这个!”
“你说是那就是咯”于飞自觉没必要为这种小事和乔丹吵架,“说得好像你在芝加哥打球的时候每款鞋子都是红色一样。”
这就属于心里知道该闭嘴了,但嘴贱的被动不自觉的触发。
“因为我并不是单单为芝加哥服务,我的品牌属于世界。”乔丹自负地说。
于飞嘲讽地说:“是吗,我不确定世界人民会不会喜欢你这款芥末色球鞋,反正我不喜欢,它很丑。”
“芥末色明明很好看,你这个蠢货!”乔丹真有点生气了。
然后,一个没意识到无故踏入队内权力等级最高的两名球员的斗嘴是危险的泰隆·内斯比看着乔丹脚下的芥末色乔丹鞋,“是13码吗?”
乔丹看了他一眼,“实际上是13码半。”
内斯比笑道:“这是芥末色对吧?我记得你在底特律的时候穿过,我喜欢它们。”
坏了,有舔狗!
于飞在心里模仿斯蒂芬·A·史密斯的语气,恶意满满地对乔丹脚下的鞋打了一波AOE伤害:喜欢这款鞋子的都有病,它是真基霸丑啊!
然而,于飞忘了一件事,乔丹依然是乔丹,舔狗怎么了?他乔某人自有办法让舔狗像吃屎一样难受。
“你喜欢?”乔丹问。
“对。”
“你是说你要买一双芥末色的鞋,T-Nez?”
从乔丹的神态和语气,内斯比已经能感觉到自己貌似插嘴插得不是时候。
“你们在谈论鞋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的鞋子”
内斯比此刻的卑微程度已经超越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宋青书,成为于飞心中最“好死”的舔狗。
“芥末色是给首发球员的。”乔丹讽刺地说,“你应该换一双。”
“我的意思是”
乔丹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买一双替补穿的鞋子吧。”
乔丹幽默别人的能力是顶尖的,飞机上的许多人都笑了,内斯比试图反击,但他的舌头打结了。
他很清醒。
奇才队内敢和乔丹对着干的人只有于飞。于飞有实力,有天赋,他可以和乔丹交锋并全身而退,而他作为一名在联盟中苦苦挣扎的落选秀,得罪乔丹这种大佬是自绝后路。
内斯比决定闭嘴。
如果有人要问于飞为什么和乔丹搞不好关系,他会把夸梅·布朗的故事讲给你听。如果布朗的故事不够深刻,那么泰隆·内斯比的遭遇应该可以让人明白,与神共舞,最重要的不是你能不能和他搞好关系,而是你如何能在他面前维护自己的尊严。
从费城回到华府,于飞回家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在安东尼·劳森帮助下加练了500记投篮,又去健身房撸了一小时的铁。
次日,于飞还是早早前往威瑞森中心训练。
自从进入NBA以来,于飞就像个苦行僧,只进过一次夜店,然后对可憎的硅胶审美大失所望,再加上乔丹带来的压力,使他不得不全神贯注于篮球。
现在他的地位已经稳固,按理说该放松一下了。
“大飞,我知道你喜欢纯天然的,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安排。”劳森一脸色相。
于飞知道骨肉皮们会靠近劳森,并通过劳森这个渠道来推销自己。
于飞相信劳森不会害自己,他会确保与自己接触的女人不是那种别有目的的骨肉皮,而是一个纯粹的想要解锁“我和弗莱·于睡过”成就的浪货。
“你很闲吗,东尼?”
“我怕你憋坏了,兄弟,真得找个机会好好享受下吧。”
“现在不是时候,我的位置没你想象的稳固。”于飞问道,“我上次让你和蒂姆多交流的事,你办得怎么样了?”
说起这事,劳森的大鼻孔开始冒蒸汽了:“那个该死的光头白佬,他完全不搭理我!这事恐怕没门,他和MJ是多年的朋友,你和MJ的关系又你知道的,他不可能背叛MJ。”
“背叛?你听听你这话说得多难听,他是训练师,而我需要训练师,老东西过两年就退役了,难道还需要他服务?我不是要他现在就和我合作,我是说,等老东西退役了,他能不能来做我的训练师?”
劳森睿智地自问自答:“你觉得他会同意吗?我觉得不会。”
于飞一直觉得,黑人对“忠诚”的概念似乎和其他人种不一样。
明明这是生意上的事,他却要理解成“格罗弗忠不忠于乔丹”,退一万步说格罗弗是乔丹的头号狗腿子,但只要乔丹退役,那就是原地化身资本家的干活,不可能再和他这种打工人有直接来往。
于飞要的就是乔丹退役的时候让他来自己身边,帮助自己训练,这很难吗?
“我再试试”
“你给我使点劲,别怕被拒绝,要有马刺的石匠精神。”
“我不喜欢马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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