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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反问高孙子的那番话,才是墨家仁义观的重点。
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
墨子认为,爱和义本身,都是内心的,不是外在的。
墨家的仁就是爱,就是爱自己的那种纯粹的爱,是内心的。
墨家的义,是一种想要利天下的想法,也是内心的。
在没有表达出来之前,是不可测量的。
因为这个人义不义,如果只考虑内心,没人能评价。他说仁就是仁,他说义就是义。
但是,得到爱,得到利,这是外在的,这是可以衡量的,这是可以直观观察的,这是可以判断的。
靠着“仁、爱己也”这一个定义,墨子先将儒家的“仁”的概念给废掉一部分。
商纣王也有仁,因为他爱自己,同样也会爱几个人,只不过他的仁不如武王那么多而已。
墨子直接把仁,偷偷替换为了爱,没有人不爱自己,所以仁本身无意义,除非达到“兼爱”才有意义。
单独的一尺,没有高矮。
单独的、不兼爱的仁,也没有意义。
所以,仁是爱,是普遍存在的,只是“兼爱”可能实现的基础。
随后,又针对儒家认为“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这种有差等的仁义和爱给予了反驳。
墨子认为,儒家的逻辑不自洽。
义是“你想要利天下”,这就是义,这是内心的问题,与外有什么关系呢?你行义出于内心,别人接受了你的义举,那是外在的表达,但你不能说义等同于别人得义。
同时,墨子又极力反驳了礼。
认为礼不是普适天下的,而是分阶层的,贵族有贵族的道德、平民有平民的道德,这不能用不同阶层的道德去评价另一个阶层是否符合道德,所以礼不是普适的。
最后墨子才给出了那么一番话,意思就是对于个人而言,仁义是一种自我修养,内心层面。
对于天下而言,重要的不是个人的仁义,而是天下人感受到的、实际的“被爱”和“得利”。
作为一个君主,如果不能让天下人感受到爱,得到实利,那么你内心的仁和义就是没意义的。
内在的,并不能直接在物质世界得以表达的仁义是空洞的。
内心你很仁义,那是你自己内心的事。
你让天下人得到了爱、得到了利,那就是现实的“仁义”的行为、举动,是物质的,不是内心的。
所以,最终,物质的、现实的、可被感受观察衡量的,才有意义。
就是说对于天下,仁义没有意义。“所爱”、“所利”才有意义。利天下之心,必须要让众人得到爱、得到利,才算是真正有意义的“义”,否则那也就是颗心。
有意义的义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墨子说:“上古,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
也就是说,墨家的义,虽然是同一个字,但是意义有时候完全不同。
有时候,这义只是源自内心的一种想法,一种解释世界的方式。
有时候,这义是特指“墨家”的义。
义本身,是源自内心的一种想法,是解释世界的一种。
我认为天下应该这样,那这就是一种广义的义。
你认为天下应该那样,那也是一种广义的义。
他认为天下应该是另一种,还是一种广义的义。
但是,义的好坏标准是外在的、可衡量的。
因为上古时候,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最终集结众义,选定了标准的“义”,以利天下。
墨子本身“理性推断”的上古时代,就是混乱的、没有公共意志的、绝对自由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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