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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侯玉鹏大婚之日,一早起来,侯双喜就被顾氏亲自监督,一定要让女儿穿上最好的,最美的。
侯双喜看着面前摆放整齐的颜色艳丽的衣服,微微皱眉道:“娘亲,今天是大哥的婚事,我要是穿着这些枚红色,桃红色等艳丽的颜色衣服,和未来大嫂冲撞,抢了新娘子风头,引起误会就不好了。”
侯双喜本事就不喜欢这样的颜色,平日里也都是穿一些浅颜色的衣服,如是穿出去,她本就美丽,更加艳丽,大家都来看她了,不看西娘子,简直是拉仇恨啊。
顾氏一听,的确如此,今天是别人的大喜之日,出风头可以,但不能抢了人家新娘子的风头,这会让人记恨一辈子的。
“说的也是,这次你就穿的素净点,等过短时间你及笄了,再穿这些好看的衣服。”顾氏点头,看了一圈,指了一件绿色锦缎的衣服,道:“那就穿这件吧。”
侯双喜一看,摇摇头,道:“娘,我还是穿这件天蓝色的吧,新做的,我很喜欢。”
顾氏微微皱眉,这件衣服也太简单了吧,不同意道:“不行,这衣服都穿了好几次了,哪里是新的。”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穿了几次就不是新衣服了,侯双喜表示无语,道:“娘亲,你闺女天生丽质难自弃,穿什么衣服都好看,为何不穿一件令自己舒服呢?”
“扑哧!”顾氏被女儿这句“天生丽质难自弃”给逗笑了,仔细端详女儿的脸,“你呀,说你什么好啊!喜欢穿天蓝色的衣服,那就穿上吧!正好我前两日给你送来一套珍珠首饰,配这套衣服也很合适。”
蓝色的衣服,尤其是像天蓝色这种浅颜色的蓝色,非常挑皮肤,首饰。最起码皮肤黑是不能穿天蓝色的衣服的,会显得你更黑。至于首饰,哼哼,戴了金显得俗,戴了银子素雅,但看上去不贵气,这时候用上珍珠首饰,绝对完美,贵气典雅,两者兼备。
侯双喜深以为然,道:“女儿正有此意!”天蓝色衣服配上一套珍珠首饰,好看又不打眼。
“快,快,红衣赶紧给你们大小姐梳头。”顾氏就在边上看着,非要带着侯双喜一起去。
“是,夫人!”红衣的手非常巧,穿的衣服很简单,那么发饰也没必要弄得复杂,所以只是面前的头发窝在头顶,挽成一个圆圆的发髻,留了整齐的刘海,从梳妆盒了那里四根上头镶珍珠的簪子,这四颗珍珠直径足有拇指宽,分别插在发髻上。今天外面有风,红衣又用用米粒大小的珍珠做成的发网固定住脑勺后披散的头发,防止吹得青丝乱飞。最后在耳朵上带上一对珍珠耳环,脖子上一串圆润的珍珠项链,一整套头面都用上了。
侯双喜看着镜中的自己,心里点三二十个赞,真好看。她的眉毛不是一般女子的弯弯柳叶眉,反倒是黑黑一字眉,既有英气,又不失女子的温婉,下面一双犹如镜湖一般清亮的眸子,长长的睫毛卷曲上翘,琼鼻高挺,这点随了侯三老爷,都是从青姨太那里遗传过来的,不点而朱的小小嘴巴,最令人值得一提的是,侯双喜的皮肤,白皙光洁,别说小红点,小疙瘩,一个雀斑都没有。
顾氏左看右看,还是不太满意,道:“给你们大小姐脸上扑点粉!”
侯双喜连忙从板凳上跳起来,捂着脸道:“娘亲,我不喜欢脸上抹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脸上干巴巴的难受!”冬天皮肤本就干燥,脸上扑粉,她真怕粉往下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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