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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印当然很深,脚印深是因为方别很重。
方别不重,重的是他身上两百斤的背篓。
山路崎岖,少年的脚步却很稳,他可以轻易做到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就好像是吃饭喝水一样轻松自如。
就好像颜玉所说的那样,他忘记了几乎所有之前的事情,但是只有身体的本能是无法遗忘的。
他以前应该是很厉害的人。
有时候方别也会这样想。
但是再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于是就慢慢学会了不去想这些。
二十里的山路,背负两百斤的木柴,方别只需要用一个时辰就能够走完。
哪怕说身上不可避免地汗流浃背,但是远远望见西木镇的边缘,方别心中还是挺高兴的。
两百斤的木柴当然不可能零卖,不过少年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他将背篓放在相熟的烧炭工那里,倾倒而出,然后就等着清点报酬。
没有劈好的木柴是一个价钱,劈好的木柴又是另外一个价钱,而木柴再烧成又轻又干净的木炭,又变成了一个新的价钱。
两百斤劈好的木柴,一共是四十文钱。
握在手中有点轻飘飘的感觉。
毕竟那样重的东西换来这样轻的东西,怎么想都有点亏。
不过方别却有些安心理得。
毕竟木柴这东西,真的是漫山遍野都是,只要肯卖力气去砍,真的是多少都能砍得来。
但是钱这种东西,可没有漫山遍野都是。
他向着卖炭人道了声谢,然后背着空空如也的背篓,并没有离开西木镇,而是就在西木镇开始闲逛了起来。
闲逛与购物。
首先是颜玉让买的米。
精米两文钱一斤,但是如果买稻米的话,可以一文钱一斤就买的到,稻米与精米之间最大的差别就是有没有脱壳精磨,这带来的是口感上的巨大差异。
方别买了二十斤稻米五斤精米,稻米是他的食物,精米则是颜玉的口粮。
酱油,白糖,再加一点盐,因为临海的缘故,这些东西并不算难买,最后再把一小口袋的红豆扎好放进身后的背篓,少年就踏上了回程的道路。
来的时候需要用一个时辰,因为是真的背了很重的东西。
而回程的话,因为轻装简行的缘故,则只需要半个时辰就能够走完这二十里的山路。
只是远远的,方别就抬手摸了摸鼻子。
他闻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味道。
准确来说——是属于血的味道。
他再次加快了脚步。
越靠近村子,血的味道就更加的浓郁,方别一时间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他只想快速回到村中。
他背上背着只放着几件轻巧物件的背篓,腰间是砍柴用的斧头,他的脚步越快,远远的已经能够听到村中的嘈杂。
“钱在哪里!都拿出来就行了,没有钱就把酒肉和大米拿出来,快一点,如果想要活命的话。”
方别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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