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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月娘与刀疤脸对视一眼,他们从彼此的目光中看到了欣喜。青龙山的买卖终于又开张了!这对辛苦维持父亲生前基业的罗月娘来说,是个足以告慰父亲的天大好消息。

“老娘去把货劫来!”罗月娘兴奋得双眼发亮,搓了搓纤细的手掌,转身便待下山。

“哎哎哎,回来回来!”方铮赶紧叫住了她:“咱们刚才说的你都忘了?这次你不用动手,叫兄弟们去,送到嘴边的肉他们都啃不下去的话,你留他们何用?”

刀疤脸点同赞同道:“二当家说的不错,若连这点小买卖都干不好,咱们索性不如刨个坑把自己埋了,省得活在这世上丢人现眼!当家的您就安心在山上等兄弟们的好消息吧!”

罗月娘瞪了方铮一眼,想到方才早已商量好的章程,便也没说什么,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方铮的话。

刀疤脸兴奋的拍了拍手,道:“我去将兄弟们召集起来,准备下山。”

方铮又赶紧道:“哎哎,等会儿!——我说你们是不是穷疯了?有你们这么干买卖的吗?什么情况都不了解,直眉楞眼的就往上冲,找死也不是这种找法呀……”

刀疤脸楞楞道:“咱们干买卖都是这么干的呀……”

方铮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痛心道:“所以你们一直成不了大器!一辈子窝在这穷山沟里当土匪,永远也出息不了!”

刀疤脸挠头,面上的表情非常不解:“再有出息的土匪……他还是土匪吧?”

方铮叹了口气,我跟这帮胸无大志的古代笨土匪简直没法沟通……

罗月娘横了方铮一眼,娇媚的小白眼飞得方铮心神一荡。

“那你说,咱们该怎么干这笔买卖?你是二当家,动脑子的事儿由你负责,咱们都听你的。”知道动脑子不是自己的强项,罗月娘很爽快的把指挥权交给了方铮。

方铮满意的笑了笑,这娘们儿凶是凶了点儿,总算还识大体,颇有自知之明。

清咳了一声,方铮沉声道:“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不殆。”刀疤脸在一旁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什么?”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没读过书的都知道这句话,二当家的,你……”刀疤脸上下打量了方铮一眼,目光中有些怀疑,这家伙到底读没读过书?

方铮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道:“是不殆吗?呵呵,许是我串词儿了……”

随即想到自己二当家的权威被刀疤脸挑战了,方铮不禁面色一变,立马拍桌子翻脸道:“混帐!领导讲话你插什么嘴?还有没有规矩了?”

刀疤脸不服气的咕哝了两声,没再言语了。

一扭头,见前来报信的土匪还傻楞楞的站在前厅外。

方铮沉声问道:“肥羊什么情况?押的什么货?有多少人押车?有没有武功高的硬点子?”

土匪摇头道:“不知什么货,反正很压分量,留在山路上的车轱辘痕迹被压得很深,只有一辆马车,四五个魁梧汉子跟着车,还有一个车夫,一行人速度不快……”

“他们走到哪儿了?”

“按他们的速度,估计还有半个时辰就到咱们山脚下了……”

才四五个人,这只肥羊吃定了。就算他们个个都是东方不败,老子这边两百多号人,压也压死你。

主意打定,方铮仰天长笑一声,大喝道:“众将听令!”

“…………”

没人站出来应景,方铮讪讪的摸了摸鼻子,清咳了一声道:“刀疤脸,这次就当搞个演习,让兄弟们都学学……嗯,打劫的经验,仔细观察,用心体会,把荒废已久的打劫本领重新拾起来。咳咳,我是这么安排的,咱们呢,将山上的两百名兄弟分成四队,每五十人为一队,分别埋伏在不同的地方,以我摇旗为号,分梯次出击……”

刀疤脸的表情很不以为然,打断道:“二当家的,就四五个人而已,没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吧?咱们去二三十个人足够了……”

方铮瞪了他一眼,怒道:“安全!安全第一啊!你去二三十个人,万一人家都是绝世高手,你这二三十人还不够他们吃一顿的,咱们就是要将全部的兵力都拿出来,并且各自埋伏,制造声势,让对方连动手反抗的勇气都没有,不战而屈人之兵,方为上策!更重要的是,这是咱们青龙山兄弟合伙干的第一票买卖,让大伙儿都熟悉一下过程,以后动手干买卖时,不至于慌里慌张像个孬种。”

罗月娘不耐烦的一挥手,道:“就按二当家说的办!刀疤脸,你少他娘的罗嗦,二当家的怎么说,你便怎么做。”

“…………”

“…………”

众人商量了一柱香时间,这才出了前厅,召集土匪们,两百多号人浩浩荡荡下山打劫去也。

方铮跟在人群中,感觉心潮有些澎湃,胸腔中仿佛有一种即将爆炸的能量急待释放出来。

人类的潜在基因里有暴力嗜血的分子,不论你是斯斯文文的教书先生,还是推着小车满大街卖小物什营生的小贩,他们的内在都有一种需要用暴力来宣泄的情绪,不同的是,由于现实或性格原因,很多人往往一辈子走到头,也不敢真正的轰轰烈烈的宣泄一次情绪,临到老便窝窝囊囊的闭上眼咽了气。

方铮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有这一天,当然,本来他是不必跟着队伍下山的,可方铮对冷兵器时代土匪们的打劫工作实在很好奇,再说对方只有几个人押车,自己有两百多号人,典型的恃强凌弱,石头砸鸡蛋,如此既占便宜又出风头的美差,以方铮的个性怎么可能不主动请缨,身先士卒呢?

从骨子里讲,方铮不是个特别喜欢使用暴力的人,因为他没有那种先决条件,他的体格很普通,身手很普通,胆子更是比一般人小多了,一个这样的人,若说他有一天会率领着两百多名土匪下山打劫,打死他也不信。可这般离奇的事今儿偏偏就发生了。

走到山下,按方铮原定的计划,两百名土匪分成四队分散开来,各自埋伏在不同的地方。

方铮自己则领了一队,大喇喇的站在山路中间,负着手两眼望天,一副渊渟岳峙的绝世高手模样。而其余的五十名土匪,则像没睡醒似的,各自打着呵欠一屁股坐在路边闭目养神。

时已入冬,原本郁郁葱葱的山林,已然变得异常萧瑟,不时呼啸而过的山风,将一棵棵光秃秃的树干枝桠吹得沙沙作响,几十名衣衫褴褛的土匪坐在这萧瑟的山路之中,或睡或醒,神情颓然,特像一群走投无路,干坐等死的难民……

卖相很不好啊!方铮无奈的瞅了一眼土匪们无精打采的模样,这样的士气,这样的素质,如果对方有几十个镖师,估计这两百号人都得玩完。

众人静静的坐了一柱香时分,忽然听到一声不大不小的山鸡咕咕叫唤。

方铮眼睛一亮,大叫道:“哎!听到没?有山鸡,山鸡啊!咱们去把它捉了来,炖着吃……”

一名土匪睨了他一眼,有气无力道:“二当家的,那是前面查探的兄弟发出的信号,肥羊已经到了……真是的,这时节哪还有山鸡呀?”

方铮尴尬的笑了笑。

还未及说话,便听到山路不远处,传来缓缓的马蹄声和车轱辘转动的声音,众土匪精神一振,不待方铮命令,纷纷站起身来,手中握紧了兵刃,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前方山路的拐弯处。

很快,一辆马车便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马车很不起眼,灰色的车蓬,破破烂烂不知掉了多少漆的车辕把子,一匹既不神骏也不英武的老马,颇显吃力的拉着车,车蓬被帘子遮得严严实实,不知里面装的什么货物。马车旁护卫着几个人,全都是武士劲装打扮,腰间松松垮垮佩着朴刀,正一边走一边说笑。

肥羊来了!

方铮兴奋的朝旁边的土匪使了个眼色,土匪会意,朝前走了几步,举起手中的铜锣,狠狠的敲了几下。

方铮身后的土匪们顿时怪叫了几声,忽如其来的声音令拉车的老马一惊,立马便停住不走了。

押车的几名汉子也吃了一惊,见狭窄的山路上居然稀稀拉拉站了数十个人,人人手中执着兵刃,几名汉子惊惧的互视一眼,默然抽出了腰间的佩刀,紧张的盯着土匪们,摆出戒备的姿势。

敲完锣的土匪将手中的铜锣随意的往路边一放,又站上前几步,清了清嗓子便待开口说话。

方铮一把将他往后一推,随即瞪了他一眼道:“你想干嘛?还有没有规矩?不知道让领导先发言吗?”

被推的土匪撇了撇嘴,无所谓的朝后一站。

方铮回过头,瞧着紧张戒备的几名押车汉子,不禁兴奋的搓着手,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终于等到说这句经典台词了!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在众人满头雾水的目光注视下,方铮得意洋洋的大声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这句话当然是方铮前世便知道的,他觉得这句话很霸道,很威风,说出来特像个纯爷们儿,可惜一直无用武之地。前世是个法制社会,这话若随便乱说,没准会被抓进派出所,在暖气片上拷一夜。今儿可好,终于有机会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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