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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比赛的胜利并没有让全温布尔登的球员都变成上街便会引发交通拥堵的明星,不过楚中天和博尔杰倒是在学校成了名人,尤其是打进一球的博尔杰。在温布尔登艺术学校中也有一部分温布尔登的球迷,他们都去看了那场比赛。现在博尔杰只要是在校园里,不管走到哪儿,总会有人很热情地向他招呼,甚至还有人上来拥抱他。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就是这些同学们并不找他要签名,也没有要和他合影的意思。
害得他设计的好几种POSE都摆不出来。
楚中天则是在班上和中国留学生中声名鹊起。以前他在温布尔登踢球的时候,同胞们就知道了,但对于不少根本不懂足球的中国留学生来说,他们只知道那是一支业余球队,踢的也是业余联赛,业余能有多厉害?现在可不一样了,足总杯赛哦!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不是?在英国有关足总杯的咨询随手可到,他们都知道那是以全国性的比赛。能参加这样的比赛,显然不同寻常。
现在那些曾经和楚中天闹过矛盾的人,在知道楚中天有了这样的成就之后,一个个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去年化装舞会楚中天没来,大家避免了直接见面的尴尬。现在在校园里,自然是尽量避而不见咯。他们不确定楚中天是否还记仇,如果他要来当面嘲笑一下自己,自己也拿不出什么太好的理由来反击。
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如今的楚中天早就不记得那些曾经嘲讽过自己的人长的什么样,又叫什么名字了。
他依然每天中午在学校球场上练球,以前只有他一个人,现在则慢慢多了一些观众。大多数都是因为好奇来看看他的,在看了几天发现都是一些枯燥乏味的重复训练之后,便离去了。只有博尔杰偶尔来看看他,身边一定带着不同的女孩儿。拉塞尔走了之后,他关系最好德尔队友就只有楚中天了。
楚中天自从在比赛中利用一脚长传球直接助攻博尔杰得分之后,就喜欢上了这种助攻的感觉。他固然喜欢射门得分,但是大部分比赛他是不可能都射门得分的,但是身为一个中场球员,他可以利用传球来为球队做贡献。最重要的一点是,传球让他感到自己把比赛掌握在自己手中,比赛的节奏归他管理,一切都随心所欲。他想要进攻的时候就发动直传或者长传,他想要控制一下节奏,稳一稳的时候就回传或者横转,来回转移一番,同时观察对方和己方球员的站位,判断接下来对方会怎么跑,哪里会出现可以利用的空当,再把球突然传出去。
他喜欢这种感觉,门将和后卫只是被动的防守,迎接着比赛中的各种变化。前锋们则是等待着队友给他们创造机会,如果缺乏中后场的支援,就会陷入对方的包围中,失去了作用。只有中场才是最完美的,既可以防守又可以进攻,尤其是后腰,就像是一个枢纽。球队的进攻和防守都要经过自己这里中转,该防守还是该进攻,该加速还是该缓行,该冒险还是该保守,这些都由中场的司令塔来决定。
比赛完全成了他的玩物,他随意控制着比赛的走势,就像是乐团的指挥一样,利用自己的传球来调度队友们跑位,甚至还能调动对方球员。
从比赛开始的第一秒钟一直到比赛结束的最后一秒,他都在参与比赛,从来不曾沦为看客。
这感觉太棒了!他是比赛的主宰!
楚中天开始觉得一味防守已经满足不了他,他渴望在球场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获得更高的地位,拥有更大的权力。他厌恶失败,但是不管是做一个单纯的防守者还是单纯的进攻者,比赛的胜负往往都不是他们自己可以掌控的,只有做一个攻守兼备的中场球员,才能有能力改变比赛的胜负,让胜利多一些,失败少一些,再少一些。
这种念头在楚中天的脑海中越来越强烈,所以在学校的时候他开始更加刻苦地训练传球技术来了,而且不仅仅是长传球,他还练中距离的传球和断球。学校里有不少树,他就在中距离和近距离上对着树传球,以此来练习传球的准确度。然后他一点点增加难度,将足球从两棵树的中间传过去,再准确命中后排的目标树。他不停的变换着角度,角度越小,两棵树之间的缝隙也就越小。用这种方法来模仿比赛中对方后防线的站位变化。再后来他甚至要努力让足球穿过两排树的阻拦,再命中第三排的目标数,这自然是更复杂的防守站位了。
他并不觉得这种练习很枯燥,对于一个发自真心喜欢足球的人来说,踢球是乐趣,任何形式的踢球都一样。他将那些站立不动的树木想象成在比赛中不断跑位的对方后防线,自己需要在这乱七八糟看起来毫无章法的防线面前找到那条传球的通道,并且保证把球安全地传过去。就这样每次练习楚中天都沉浸在自己所幻想的比赛环境中,如果能够传出一脚球直达目标,他会为此感到高兴,嘴里呼喝着为自己打气。如果没有传球成功,就好像浪费了一次致命反击的机会一样,懊恼的双手抱头。
结果在很多人看来,他就像是一个神经病一样,自己一个人对这一片小树林,一会儿兴奋一会儿懊恼。
后来楚中天叫来菲利普和肯尼给他帮忙,一个在树林里跑,让楚中天给他传球,另外一个人则负责在楚中天身边干扰他,不让他轻易把球传出去,或者说不让他把足球传准了。
看到这场景,就连博尔杰都不得不感叹楚中天的疯狂,同时他倒也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最好的朋友不把理想寄托给自己,反而托付给这个曾经嘲笑过的中国小子身上。
他的身上确实有一种让人相信他能成功的特质,这种特质在不少成功人士上都出现过——认真勤奋,坚韧不拔,持之以恒,而且还会动脑子。从他自己找出来这种“小树林练习法”就可见一斑了。
※※※
当楚中天还在为了提高自己在错综复杂的比赛中的传球能力而努力时,温布尔登足总杯正赛第二轮的对手也出炉了。这次他们抽到了一个好签,对手是来自国家联赛(fereional)的辛克利联队(Hckley_United),国家联赛是第五级联赛,比英乙还低了两级,辛克利联队的实力也远远不如诺兹郡,他们能够晋级是因为他们第一轮的对手更弱,来自业余联赛。
淘汰了诺兹郡之后,温布尔登上了一次电视,他们的比赛集锦被BBC拿来播放,楚中天也在电视中露了一小脸。新闻媒体很是关注了一阵子,不过和那些英超、英甲的球队比起来,还是不够有名。第九级联赛的球队战胜第三级联赛的球队固然值得称赞,却也不是什么太了不起的事情,比这更轰动的消息在足总杯一百三十年的历史上屡见不鲜,除非温布尔登能够掀翻英甲甚至是英超球队,才会彻彻底底大红大紫一把。
现在的改变嘛,就是当地媒体对这支本地球队更上心了。
因此当新对手出炉之后,当地媒体派了不少记者前来国王牧场进行采访。而这一次,本来并不需要去的詹姆斯梅里却主动请缨,要去采访温布尔登。不过社里并不同意他的要求,虽然本年度四大大满贯赛事都结束了,可还有其他一些网球赛事需要关注嘛……
梅里没理会那么多,坚持要跑去采访,其他赛事的新闻就他们这份地方小报根本不关注的,顶多从其他地方转载一些新闻过来,这种事情还需要他去做吗?
实际上梅里在知道温布尔登竟然淘汰了诺兹郡之后,就兴起了这么一个念头,他想要再去看看这支刚刚爆了冷门的球队,同时他还要向那个懂礼貌的中国男孩道个歉,因为有关他的采访报道最终也没有登上版面紧张的报纸,这一定让他感到很失望,尽管自己已经说过了能不能上报纸决定权不在自己。
新对手一出来,媒体们就蜂拥而至,这一幕温布尔登的球员们也不陌生了。他们很乐意在训练场上看到如此多媒体,这让他们觉得自己真的成了名人。这样当他们在任意一家温布尔登的酒馆里喝酒,估计都能得到免单的待遇。
作为对球队的奖励,伊姆斯专门给了三十分钟的自由采访时间,记者们可以自己选择采访哪位球员,甚至是他本人。这三十分钟在训练中是要补回来的,也就是说这一天他们的训练要比平时晚半个小时结束。
詹姆斯梅里又在采访的人群中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矮胖子阿贝尔。作为一个知名记者,这家伙的新闻嗅觉确实敏锐,虽然温布尔登才刚刚闯过第一轮,阿贝尔却已经准备跟踪报道了,他坚信这支球队一定能够在今年的足总杯上留下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而他将在这场新闻战中抢得先机,并且笑到最后。
“不许和我抢,詹姆斯。那个中国人归你,但是整支球队归我!”阿贝尔指着詹姆斯梅里说。
“我对你的计划不感兴趣。”梅里耸耸肩。他在自己的报社中可没有那么高的地位,可以决定哪篇文章能够上哪篇文章不能上。就算他要跟踪报道,没有社里的支持,也什么都搞不成。他这次自作主张跑来采访楚中天,还不知道能不能让报道见报呢。
“祝你好运,伙计。”矮胖子挥挥手告别了自己大学时候的同学,转身向着温布尔登的球员们大步走去。
而詹姆斯梅里则走向与他相反的方向,冲着那个依然坐在外围休息的中国男孩走去。
“嗨,楚。你还好吗?”热情但是又不虚伪地向楚中天打完招呼,梅里盘腿坐了下来。
“你好,梅里先生。我很好,你呢?”楚中天抬头一见原来是熟人,也微笑着应道。
“还不错。真抱歉那次的采访最终也没有见报。”梅里耸耸肩。
“没关系,你有你的难处。”
梅里点点头。“我真喜欢和你这么谈话,感觉很有默契,我们不用说那么多客套的废话。我这次还是来采访你的,但是我保证这次你一定会出现在我们的报纸上。我甚至连名字都给你想好了——《在温布尔登踢球的中国人》,呃……”梅里突然发现自己话说过了头,这次自己私自跑来采访,还想要让报道见报,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可是大话已经说出去了,难道马上改口说“不,我刚才在和你开玩笑,楚。其实有关你的报道根本不可能上报纸”?这简直比说大话更不能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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