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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着箱子回到出租屋,我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印象中过去几年在这座城市,自己好像一直是这样赚钱的,有没有人因此死掉,我不想去翻小本子。

我多少觉得自己有些冷血,因为最终没去阻止对方跳六楼,我也很卑鄙,因为这根本就是无赖的赌法,比所有的出老千都卑劣,却无懈可击永远不可能被抓住。

我突然有点可怜起王老六来,相信特种部队里出来的人智商不会低,不会傻到故意选六楼跳。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喜欢这种赌命的刺激,还是只是为了以此来镇住手下的一干马仔小弟,以及地盘内的对手,毕竟黑社会老大不是那么好当的,哪怕只是个小老大。他如果有个好前程,也不会选择进黑社会,所以我猜他在部队里一定出过什么事,但不管怎么说,几十万就把命赌上,未免太便宜了些。

身上的血早就干了,我的血根本就流不光,仿佛体内有个源源不断持续运作的机制,缺血就补血,缺肉就补肉,只是缺钱了,我就得用血肉去换。

这到底是种怎样的人生?

也许你会问,如果真活腻了,出去自我了断不就可以了?我告诉你,我试过,各种年代都试过,光我还依稀记得,或者记载在本子里的就有好几次。

一次我从五楼楼顶跳下去,结果被下面晾衣的铁架挂住,于是第二次我选了个下面没晾衣架的楼顶,八楼,结果在我快着地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只超级大肥狗,结果它死了而我好好的。当然我知道即使没有那只狗,自己也一样死不了。

跳楼不管用,于是我改成夜里卧轨,结果火车在离我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出轨了,所幸是辆货车,只死了个司机。

我意识到只要自己有在外边自杀的念头,就一定会有别的生命代我去死,于是我改成室内,割断了自己的脖子,我看着鲜血箭一般“噗噗”在自己面前喷出,很快失去了意识,结果十五分钟后醒过来,血还在地上,脖子却洁白如新。

那是我记忆当中最后的一次尝试。

我的后脑又开始剧痛起来,这种痛已经伴随了许多年,可我不晓得具体怎么开始的。我也从不去医院,不仅因为没身份,我怕万一他们照出来我的脑子结构和一般人不同,很可能哪个科研机构就会把我抓去当猴子。

我一边用冰袋敷着一边看着窗外,“原来六个月前我叫唐凯”,但我却没有一张唐凯的身份证,也许那只是我随便敷衍王老六的,赌命时从没规定必须报真名。

周末的时候我特地去外头逛了一圈,买了不少食材,还带回两瓶法国马戈丝。回来时还故意在楼下杂货店前停了停,好让里面的人知道我是正常人,尽管那对老板夫妻根本看都没看我一眼。

我把该放进冰箱的东西放进去,又更新了冰袋。洗手间里好像有点味道,原来不知几天没冲水了,我上次在里面上厕所,大概是四五天前的事了。

然后我在窗前坐了很久,周一,周一我也许就会知道很多事,不仅是从房东的嘴里,我已经决定用屋子里的那个小电磁炉好好煮一顿,利用这张饭桌好好圈出些事来。

之前早已翻过所有放在上层的小本子,那里面记的都是最近的事,然而却找不到任何关于我怎么住进这屋的记录。

我的失忆症,轻重程度并不是所有时期都一样,有时只会忘记一些片段,有时却大段大段的失落,所以几十年前的事我可能记得很清楚,新近的事却忘个精光,有些事我自以为绝不会忘记,所以根本没记下来,结果就完全失去了线索。

结论是,也许我的大脑和平常人的差异远没身体的大,并不是一个科幻电影里有无限容量的超级计算机,所以当记忆库趋近于饱和时,就会有些事被随机挤出去。但一直有传言人脑只开发了百分之十,如果是真的,那我的记忆库满负荷,我究竟已经活了多久?

我又想到了楼下杂货店里的老板夫妻,不过还是算了,他们一定会当我神经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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