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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斯历六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经历了多日的阴雨天气,今天终于迎来了久违的晴空万里,对于我们来说,这无疑是个好兆头……嗯,希望如此。
和我同车的有四个人,除了瓦尔纳以外,其他两位剑士之前都未曾见过,不过在寒暄一番后,大家都互相通报了姓名,我这才知道他们分别叫库阿尔与科麦斯。
库阿尔是个皮肤黝黑的光头大汉,身材高大肌肉虬实,年纪应该比我稍大一些,看上去五十岁出头的样子,虽然面相有些吓人,但作为同伴来说,感觉还是十分可靠的。
至于科麦斯,则是一个使用细剑的快剑士,留着一头看起来十分夸张的小辫子,肤色则和库阿尔形成了鲜明对比,是一种近乎病态的白色,不过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来看,绝对是位身手高强的剑士。
或许是刚刚和家人分别,我们几个情绪都不算太高,稍微聊了两句,便都各自沉默下来。
这份沉默,让我不禁又回想起刚刚和菲尔斯娜分别的场景,她眼中隐含的泪光,紧咬不放的嘴唇,真是让人心碎……
哦,还有六岁的菲欧妮,我最疼爱的小天使,在我上车之前,一直“爸爸、爸爸”的叫个不停,如果不是博尔拦着,她恐怕就要跟着我上车了……就算马车启动,她还是坚持跟了一段,不过博尔也跟在她身后,应该不会出什么危险。
说实话,如果有可能,我也不想趟这次浑水……
可是没办法,城主大人下了死命令,将城中的诸多好手召集起来,替他去渊域寻找一种特殊的草药……哦,这原本应该是个秘密,不过我写在这里,应该也不会有人看到。
渊域的危险大家都知道,它就像一张饕餮大口,将所有试图从中挖掘利益的投机者吞的连骨头都不剩,即使只是在渊域边缘探索,也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好吧,我得承认,其实参与这次探险的最重要原因,还是城主许诺的报酬,他竟然答应(这里被用某种记号笔划去)……
天哪,不管别人被许下了怎样的承诺,总之这份报酬是我无法拒绝的。
过了前面的弯,离城主府就已经不远了,估计那里已经有聚集了不少人,我得收拾一下了,暂且写到结束吧。
……
“唔……”
读完第一篇笔记,皮尔沉吟片刻,稍稍进行了总结:“如果没记错,‘琼斯历六九五’距今应该有三十年了,而这个叫韦恩的男人,当时应该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自身是位杰出的魔法师,受到当地城主号召,许以报酬,才加入了探索渊域的讨伐队。”
“你怎么知道他是魔法师?”索菲娅提出疑问。
“这个只是可能性比较高,我也不能完全确定。”皮尔解释道:“通常情况下,组织进入渊域的探索队,成员实力都不会太低。
而韦恩在介绍那个名为科麦斯的剑士时,是用‘气息’作为判断,如果他是一名剑士,且两人的实力都不错,就算之前互相之间没见过面,至少也应该听过对方的姓名……”
“这是什么意思?”机甲侧了侧脑袋,摆出一副不解的样子。
“魔法师和剑士的圈子不同,通常来讲,剑士与剑士相熟,魔法师与魔法师相熟,而他们又是同一个城镇的,互相不认识,便有很大可能是圈子不同。”
顿了顿,皮尔补充道:“以次类推,瓦尔纳应该是跟韦恩相熟的魔法师,而韦恩的身份也正如他自己所说,只是一个‘小小的贵族’,城主所许下的报酬,多半是诸如分封加爵之类的承诺。”
大贵族拥有将土地分封给领内小贵族的权力,这一点无论是利亚还是库曼都通用。
“第一篇能够获取的内容差不多就这些了。”
说着,皮尔翻开了第二页。
……
七月三十日。
经过近两天的跋涉,我们这支总计二十一人的队伍,在穿过十几个城镇、横跨两座森林之后,终于在黎明时分顺利抵达了凯德尼尔。
原本这个时间,凯德尼尔仍处于夜禁状态,不过城主大人似乎在城内有关系,没过多久,位于东城的侧门便静悄悄落下。
听接头的护卫所说,私自接近渊域非常危险,那些“守墓人”才不会在意你的身份,即便是琼斯陛下亲派的卫队,如果没有官方通文擅闯,一样会受到无差别攻击。
所以我们必须在城里等一段时间,那些守墓人偶尔会进城采购,那时候我们就可以混入商队,借机进入森林。
虽然这个计划听上去也不是十分保险,不过眼下我们似乎也别无选择。
在写下这篇日记之前,我已经睡了整整一个上午,为了避免引起官方队伍的注意,队长下达了“行动之前严禁离开庭院”的命令,所以现在我也只能坐在桌前喝着茶水打发时间。
趁着这点功夫,姑且写写队伍中几个有趣的家伙,就权当解闷了。
首先要说的,便是咱们这支队伍的队长,人送凶号“血雨屠夫”的麦克斯韦。
其实在得知由这位远近闻名(声名狼藉)的雇佣兵头子担任队长时,不光是我,瓦尔纳、科麦斯这几个,脸色明显也都变了。
关于“血雨屠夫”的名字,甚至经常出现在家长吓唬顽劣孩子的故事中,在这里我也懒得复述那些传闻了。
总之,在我印象中的麦克斯韦,是个脸上爬满疤痕、五大三粗且脾气暴戾的恶徒,谁知道在真正接触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在这里,我不得不称赞一句城主的眼光,麦克斯韦绝对是能够担起队长一职的合适人选。
与传闻截然不同,麦克斯韦本人与“粗壮”这种形容完全擦不上边,他身高不足一米七,脸色有些苍白,看上去没什么力气,站在体型健硕的库阿尔身边,简直就像一个“小朋友”。
真相与传闻落差如此之大,确实很容易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类似“不过如此”的情绪。
结果队伍中的某个白痴,就做了一个极为愚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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