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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天明想到了之前死鬼老爹带自己哥几个掘的那几个大墓。

从十来岁正式入“盗门”起,黎镇北就命兄弟四人下了毒誓,遵守自己定下的几条家规,其中有一条就是绝对不做“回头生意”。

“若有违反,死无葬身之地!”黎天明现在还记得父亲命自己背诵这些誓言时的凝重神情。

有屁用?你一辈子讲规矩,最后还不是头上被崩一个大窟窿?

规矩都是给死人定的。

活人自有活法!!

终于,黎天明还是去掘了父亲养的那几个墓——当然他还是留了个后手的,他自己没有去,而是派刀疤金带人去的。

你只说不让我进以前盗过的墓,但是你没说不准我派人去啊,我自己不去不就完了?

黎天明不厚道地跟自己死去的老爹耍心眼。

黎天明的记性很好,他把墓的位置、地形、以及打盗洞的方位、技巧都教给众人,就放手让他们去干了。自己的这些手下都是邙山附近的人,天生就会盗墓,一点即通。

刀疤金带几个手脚比较利落的人出发后,他就稳稳地坐在中军帐等收货了。

那个废弃的针织厂,现在已经成为他跟他的团伙的大本营了。反正这地方从来也没人管。位置又偏,鸟都不稀罕来拉屎的地方。

黎天明从看门人,摇身一变成为掌门人了。

他也不担心这些人给他来个卷包会。

首先,这些东西只有通过我黎天明才能出手,他们就算卷走了也没用。

其次,你们的兄弟、家人都在我手上呢,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第二天,刀疤金不辱使命,满载而归——挖了一座汉朝的大墓,起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以及玉饰。

“后事都处理了吗?”黎天明眯着眼检查着这批宝贝,顺口问刀疤金道。

“处理了,搬不了的都砸了!那块大棺材板子上花里胡哨地画了些破画儿,我看没什么用,又笨重不好带,让小武拿撅头给劈了。”刀疤金兴高采烈地跟黎叔邀功。

黎叔皱了皱眉头,小武这一撅头,估计毁了一份珍稀的宝物。不过金子做的也对,这也是黎天明教给金子的规矩——拿不了的东西就毁了,老子绝对不给别人留好处!

“以后啊,凡是铜器、木器之类的东西,你们也不要全砸了,能带得了的就先带回来。实在带不了的再砸。”

这批手下频频点头,看着他们虔诚的目光,黎天明暗暗地想,自己在他们心里的地位,就像龙头在自己心里的地位一样吧?

自从再次出山之后,黎天明的事业又上了一层台阶,不仅能给这些手下吃饱喝足,还经常有酒有肉。这日子过得太爽了,这批人对黎叔简直是感激涕零——真特么的再生父母一般。这样的黎叔不给他卖命,那还是人吗?

金子更是在旁边大拍马屁:“叔,你简直太神了,我们按你说的到了那个地方,在第三棵歪脖树下往北走十米,往左再走三米,往下挖了七、八米就挖到大墓了——简直太神了,叔。就好像你以前去过一样,叔!”

虽然黎天明此时也不过是三十几岁的年纪,但一是他本来就长得特别老成,二是这几年忧世伤生,他头发大部分都白了。

从外貌上看,比他小几岁的刀疤金跟他儿子一般年轻,所以刀疤金这个叔喊起来也比以前顺口多了。

刀疤金拍马屁的时候,别人是不容插口的,否则会被金银兄弟堵在厕所里揍。所以众人在旁边也是嗯嗯唔唔的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这种表达方式,既展现了对黎叔的景仰,又维护了大师兄的权威。

金银兄弟是这批人里面资格最老的元老了,虽然金子话又绵又密又没营养,银子整天阴着脸不说话,两人看起来都像是智商有问题一样。但黎天明还是把他们留在身边,而且非常器重。

这样做,也是有他的考虑。

一是这兄弟二人非常凶悍,能镇得住场面。

二是两人脑子都比较简单,为人做事都都很“耿直”,不会耍心眼。

做生意要有头脑,做人要有手腕,这年头,带队伍可是有讲究啊,可惜老子生不逢时,如果在古代,就凭这副头脑,那足以出将入相啊!黎天明得意洋洋地想。

这一批货交上去之后,收到了意料之中的赞赏,以及意料之外的回报。

这次接头的人跟上次不一样,但是显然也是个行家,一眼看出这批都是汉朝的古物,详细的问从哪里来的,怎么搞到的。

这些黎天明当然不会如实相告,只是吹嘘自己会分金定穴,会搬山卸岭之类的。挖到了汉朝的古墓。

那人啧啧了半天,又问墓里面的情况,有没有竹简、绢帛之类的,有的话他高价收,这些东西价值更高。

黎天明心里不由得惋惜,但是嘴上却道,这些东西都不易保存,而且需要专业处理,拿出来之后不小心就全毁了,不如继续放在里面,等以后有机会再发掘——反正在哪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别人也拿不走。

虚虚实实是黎天明的一大本事,除了在龙头面前他无所遁形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摸不透黎天明的底细。

听了这番话,那人点点头,他是行家,知道黎天明说的也是实话。

这一次的收获比前几次加起来还多。

当然,黎叔发财也不忘犒劳手下,一锅驴肉杂肝汤,几瓶老白干下肚之后,众人喝的两眼通红、吃的情绪激昂,七嘴八舌的问黎叔接下来掘哪。一个个摩拳擦掌撸袖子,恨不得一口气把邙山给掘个底朝天。

黎天明可没有那么冲动,他也明白这种事情要细水长流的道理,黎镇北的养墓思想多少还是影响了他。

当下继续安排人走街串巷换东西,隔一段时间就掘一个墓。这生意做的也是很有节奏感。

龙头说的没错,确实变天了。

运动的势头逐渐式微,经过十来年的折腾,人们终于发现革命不能当饭吃,要想社会发展,还是得靠经济。

整个社会,又慢慢地步入常轨。电视、报纸开始进入大众的生活。

无意中,黎天明从杂志上看到一则新闻,苏富比拍卖行正在拍卖一件汉代绿釉彩陶。黎天明一眼看出这件古董正是从自己手上经过的那只。看到价格他傻了眼,这比自己拿到的价格高了千百倍都不止。

黎叔顿时感觉自己受到了深深的欺骗,原来,我一直被龙头坑的那么惨。

从自己手上经过了那么多货物,到头来我拿到的还不如这其中一件的千分之一?

虽然跟龙头之间并没有什么协议,但是他知道龙头只是中间人,买家的钱要经过龙头的手才能到自己的手上。

他本来以为自己跟龙头之间是五五开,没想到龙头下手这么狠,一下子就撸掉了整块肉,只给自己留了一滴油!

黎叔闹情绪了,他开始有想法了,他要摆脱龙头的控制,自己另起炉灶!

现在地下文物市场又慢慢的开始活跃起来了,我手上有货,何必要被你过一手?

这个想法在他心头萦绕了很久,黎天明内心斗争很激烈。一方面他慑于龙头手脚通天的能力,另一方面又禁不住巨大利益的诱惑。

我可以绕过龙头,先偷偷地跟别人溜那么几手,黎天明暗暗地想。

但是,突然发生的一起意外让黎天明改变了想法。

这起意外,让黎天明意识到龙头的力量有多么恐怖。

对于龙头,他开始心怀惧意。

这份深深的惧意成为笼罩在黎天明心头的巨大阴影,让他再也看不到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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