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枉人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四章 李彦秋和他背后的女人,你可以叫我大哥,不枉人生,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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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天华目光落定在李彦秋身上,似乎察觉到有人注视,李彦秋扭头,目光与赵天华碰触在一起。

四目相对,李彦秋锐利的目光,仍然霸道十足,让人心生退意。

这一次,赵天华没有回避目光,他成长了,不再是几个月前,第一次在烧烤店帮忙的赵天华。

那个时候,李彦秋的一个眼神,就能让他躲闪目光,退避三舍。

相互对望的同时,也是相互较量。

一秒,两秒

赵天华的嘴角,渐渐上扬,一抹淡淡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吧”李彦秋目光停留在赵天华的脸上,率先开口。

他是老千出身,记忆力远胜常人,他每天接触很多人,仍然会对只有一眼之缘的赵天华,有印象。

赵天华是刻意记住的李彦秋,因为李彦秋声名在外,横河最年轻的大哥,他想认识。

李彦秋却不会留意一个帮忙跑腿的服务员,赵天华对他而言,是茫茫人群的一个路人。

“横河的林氏烧烤是我媳妇儿家开的,前几个月在那帮忙,有过一面之缘。”赵天华没有隐瞒,如实说道。

李彦秋与哪吒不合,这点,混横河江湖的,人尽皆知。

赵天华与李彦秋,属于两个阵营,敌对关系。

两人还没有发生直接的冲突,表面打声招呼,也属正常。

“哦哦,我想起来了,林宇尊的姐夫对吧”李彦秋拿出中华香烟,像是他乡遇故知一样,热情的递给赵天华一根烟。

“是,当日一见,秋哥给我的印象着实深刻。”

赵天华接过香烟,叼在嘴上,从口袋里拿出火机,礼貌回敬,帮李彦秋点燃香烟,又给自己的香烟点燃:“宇尊总把你挂在嘴边,说你是他的偶像呢,哈哈哈。”

赵天华这句话,是恭维,也是事实。

李彦秋的年纪,与林宇尊相仿,一个无依无靠的农村小子,独自一人闯荡,年仅二十二三岁,就混出如此成就,三分运气,七分打拼,是他自身本事。

“没学历,没钱,没背景,就只能靠这个混口饭吃。”

李彦秋吸了一口烟,他相比同龄人,没有这个年纪的张扬傲慢,少年老成,交谈起来,更像是古南山,太监这种饱经江湖沧桑的中年人。

“彦秋,等我多久啦”

两人闲聊时,一道悦耳的女声,在两人耳边响起。

寻声望去,一名身材高挑,穿着时尚的女人,脚步快速的走了过来。

女人不仅长得美丽,身上气质也不凡,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美感。

“刚到。”

李彦秋掐灭手上的香烟,张开双臂,抱了抱女人。

“妮妮姐。”

“小闫总。”

周边,一直陪伴在李彦秋身边的女经理,以及护在门口的安保,打着不同方式的招呼。

“这是你朋友”闫妮妮抱过李彦秋,微笑着对赵天华点了点头。

“嗯,刚要遇到。”

李彦秋应了一声,对赵天华道别:“我们先走了。”

“好,好。”

赵天华答应道,两人错身而过,赵天华进入餐厅。

他的心思,还停留在了女人身上。

倒不是女人的样貌和气场,惊艳到赵天华,让他久久难忘。

让他琢磨的,是女人的身份。

‘妮妮姐’‘小闫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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