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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宪法经过一年零几个月的反复讨论修改,已经是极为符合当下的中国国情,至少在朱济世看来是这样的。顺便提一下,朱大国王虽然将立宪的事情交给立宪议会慢慢折腾,但并不代表宪法就一定要立宪议会通过,现在的大明行的还是君主政治,现在议会不过是君主的咨询机构。
首席大学士陆培芳看见众人议论纷纷,反对党议员不少,便重重咳嗽一声,说道:“商权重一些有什么不好的?谁还真能靠几亩薄田发家致富?绅商一体才是大势所趋,而且将来的立宪议会还要分上下两院,商人、士绅居下院。勋贵居上院,各位大都是有爵位在身,就是勋贵,还是高商人、士绅一等的。”
广州的地主十之八九兼营商业,而且广东的文风素来不盛,在当地商绅地位也比较平等。因而以陆培芳为代表的广东士绅集团,并不反对让商人参与议政。
而且,朱济世现在要搞的立宪议会,绝非是后世议会民主的邪路!议会是有的,但绝不能搞民主!因为这个立宪议会下院的代表权,是和纳税联系在一起的。
根据朱济世的设想,首先是只有缴纳税超过一定额度的大中商家或大中地主才有资格推选各县公局代表,然后再由县公局推省公局,省公局推立宪议会下院。而立宪议会上院,全由勋贵组成,人选由大明天子指定。
其次,各县公局可以推举的省公局代表额度,同该县税收在一省税收中的比重相同。各省公局可以推荐的立宪议会下院议员的额度,同样和该省税收在全国税收中的比重相同。一言蔽之,就是纳税等于代表权,多纳税,多代表;少纳税,少代表;不纳税,无代表。因而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在大明立宪议会中,是没有一个代表的。而地主阶级虽然也缴税,但是田赋终究不能和工商业的巨额税收相比。因此以农业为基础的省份,在议会中的发言权是远远不如工商业强省的。
由此可知,这部《钦定大明宪法》就是一部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
而这部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并没有遭到朱明集团中的士绅官僚的一致反对,因为这里面还有地方派系的因素在作用。
中国的政治派系,历来是讲省籍讲同乡的。往往一省政客会结成一党,一致对付外省政敌。而在他们内部,各个县又会结成一派,明争暗斗。而朱济世推出的《钦定大明宪法》中的“代议制”又和税收完全挂钩。如此一来,商业发达的广东、江南的政客就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不过江南士绅现在懵懵懂懂的,不知道其中关键。而广东士绅比较开化多兼营商业,又将朱济世视为同乡——他本来就是广东人,还有至少一半客家血统,广东话和客家话说得很好。因而将《钦定大明宪法》当成朱济世要扶植广东帮,压制湖南帮的信号,所以极力支持。
按照“粤党”大佬陆培芳和潘仕成的说法:“如果算上兰芳国,咱们广东的税收还是可以占到将来全国税收的四成,而且勋贵也是广东最多,将来的立宪议会就是咱们广东人的天下。看来王上最相信的,到底还是我们广东人啊!”
“不然!”
“不可!”
陆培芳的话音方落,湘湖党领袖丞相左宗棠和军师罗泽南就同声反驳。
“方今乱世,争天下,平强虏,靠的是朴实农人所成之军,靠的是天下士子归心,而非市井商人!”
“商人唯利是图,商家又多出自广东、江南,若商权太重,又有谁为亿万农人说话?农业才是国之根本啊!”
湖南帮和广东帮吵了起来。中国人素来喜欢拉帮结派,大明朝堂上早就有广东帮、福建帮了。只是过去忙着打仗,外部压力又大,几拨人才勉强齐心协力。不过现在,全副江山不好说,天下半壁肯定是有了,这个时候“粤党”和“湘党”、“闽党”来场狗咬狗也是正当时啊。
看到下面一帮人在吵架,朱济世的心情却很不错,本来以为《钦定大明宪法》会遭致士大夫的一致反对,现在粤党居然支持,看来这部“祖宗家法”已经成了一多半了。而且为人君者,有谁不希望下面的大臣分成几派狗咬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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