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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曹贵的天赋,也只有朱云飞才能挖掘出来。
曹贵以及他手下的斥候营士卒,那都是朱云飞花费了三个月时间,在登州横山庄园,亲自制定训练计划,严格训练出来的。
蓬头垢面,身穿粗布麻衣的曹贵,脚上穿着一双草鞋,黝黑的脸上,胡子邋遢,皮肤干裂,双手满是老茧。
脚上也是血泡,整个人消瘦的就像一根竹竿。
当曹明在营门口,看到弟弟这幅模样,向来稳重的他,也是吓了一跳。
“二弟,你、你怎么变成这幅模样”
“大哥,我没事,快带我去见将军。”曹贵咧嘴一笑,丢下手中的竹杖,边走边说道。
“还有,给我准备一些酒菜,小弟这肚子都快饿扁了。”
“好,我马上去安排。”曹明点头答应一声,示意左右士卒,扶着曹贵一道走到了中军大帐。
“卑职参见将军。”在大堂门口,见到朱云飞之时,曹贵连忙推开左右的亲卫,躬身作揖行礼拜道。
“好,好样的。”朱云飞上前一步,看着曹贵这幅模样,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之色。
敌后侦察,危险重重,保护自己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与敌后环境融为一体。
曹贵深入李自成控制的河南境内,打探情报。
那里最多的人群,就是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流民。
曹贵要想在那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并打探到情报,就只能化身流民。
他要是一身细皮嫩肉,锦衣华服出现在李自成的势力范围,立马就会被人盯上,那真是怎么死都不知道。
“将军……”被朱云飞托住双拳的曹贵,感动的想要说些什么之时,朱云飞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什么都不要说,先去沐浴更衣,然后我们边吃边聊。”
“吃饱肚子,你再好好睡一觉去。”
“谢谢将军……”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在曹贵眼中,朱云飞就是他的知己。
为朱云飞效劳,他可以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正在练习朱云飞教导的歌曲的李香君,见到朱云飞半下午的,突然兴高采烈的回来了。
她连忙停下歌声,上前笑问道:“云飞大哥,看你这脸色,莫非有什么喜事不成”
“算是吧,待会我要招待曹明的弟弟,待会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他这个人可比曹明有趣的多。”
朱云飞这段时间,与李香君朝夕相处,二人虽然没有捅破那层纱窗纸,但朱云飞多少能够感受,李香君似乎对自己,产生了一些情愫。
对于李香君的心思,朱云飞并不排斥,别说在封建时代的大明。
即便是两千后的新社会,有钱有权的男人,那个不是小三、小四一大堆。
没钱没势,那就是活该你单身。
活在现实的社会,朱云飞宁愿做个渣男,也不愿意瞎扯淡的说,一生只爱一个人。
朱云飞自问自己不是圣人,但也不会无耻的去做一个,没有道德底线的人。
他不会去强迫一个女人,但要是人家愿意跟随自己,他也不会拒绝对方的心意。
李香君年轻漂亮,多才多艺,朱云飞对她不排斥,但也不会去强迫对方。
这就是他的态度,那就是真诚对待,对方愿意跟自己,他就会善待她。
相反,她要是不愿意跟自己,朱云飞绝对不会强求,更不会强留她留下。
听到朱云飞说有客人来,李香君欣然笑道:“那我准备一下,给你们吹奏一曲,为你们助酒兴吧。”
“没必要,那小子就是个大老粗,香君你这美妙的笛声,吹给他听就是对牛弹琴。”
朱云飞却是直接否决了李香君的提议。
虽然曹明,曹贵确实是他的兄弟,最信任的手下,但让自己欣赏的女人,给兄弟表演歌舞,朱云飞可不愿意。
朱云飞虽然心胸宽广,可以跟兄弟同生死,共富贵。
但有一条底线,那就是他的女人,只能独享,任谁也不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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