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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般苦痛万般羞辱,也活下去!父亲也说了,锋芒军的能力,远在激将跟仇恨之上!既然要么绝神要么绝望,那就让神来绝望吧!”
锋北豪冷静下来后盘分析:“火龙眼雪山是不用去了,锋芒关不在了,天初府是叛徒,天朝尚国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那一道跟天降神通一起来的神旨,本来是要锋北豪去星辰山“朝光”的,可那样一来他就必须南下进入天朝尚国了。
所以锋北豪决定了:“既然爷爷说,我们锋芒军死于九山之上的神,那我干嘛还要顺从神旨,我就要反其道而行之!我锋北豪可不是孬种,我是锋芒军!”
心意已决,锋北豪立刻感觉身都充满了力量,在黑暗中站起身就走。
随人群穿过长城,进入那依然繁华的互市,锋北豪在姐姐被抢走的地方停留片刻,这才认准北极星的方向一路往北,进入了蛮荒世界。
家破人亡了,可锋芒还在,不管是蛮荒还是天初,不管是星辰体还是那些神,锋北豪都发誓要将他们一个个千刀万剐了!
除了一心复仇外,其实从军事角度讲,锋北豪现在的决定也是对的。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都是最安的地方,谁能想到锋芒少帅锋北豪不但活着回来了,而且还北上蛮荒,杀到神马族去了呢。天还没亮,他就来到了那条著名的白河前面。
从这里斜着往后看去,黑乎乎的一片崇山峻岭,应该就是龙角城所在的连云山了。
锋芒关横空出世前,天朝尚国一直都是仰仗这个老城来抵挡蛮荒的,也不知道那里现在怎么样了。
浩荡白河的这个拐脖死角处,重重残骸遍地冤魂,千里无人鸟兽成群,正好是少帅调理修整的最佳场所。他用土石布阵,虽然手段稚嫩,却也足够挡住一般的狼虫猛兽了。
锋北豪在过河前,要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开始做一个真正的蛮荒人。他清楚蛮荒人的打扮,除了那件软甲背心,他把布衣撕烂勉强裹住双腿,然后只带一件狼皮就好了。
这狼皮是被子是褥子,往身上一披就是一个最贫贱的蛮荒人,最常见的衣服。
但是千万别细看,除了那金丝软甲外,拴裹狼皮的带子,每个蛮荒人必备的小肉刀,都处处透着不凡。
锋北豪捡了一条大骨棒,以及几根坚硬的断骨骨刺,这才小心翼翼的过了河。
就在这时,互市边上有一个人正看着北方,百思不得其解地隔空发问:“我的小少帅啊,你这是要去哪里啊?天朝还在等着我们呢,你爷爷还有东西留给你呢。”
说着话,这人轻轻拍了拍腰间,挂在长鞭旁边的一个包裹,正是那不用剑的剑圣长空!
长空对锋中野老爷子的命令,向来是无论如何都要完成的,所以他是无论如何都要追上去,完成自己的使命才会罢休的。
通过那匹倒毙的宝马,长空立刻就确定了少帅的去向,因为那鞍鞯是锋芒关的秘密军队专用,于是一路追着就回到了锋芒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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