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七魂器——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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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内,日记本污秽不堪,浓郁的黑气从日记本上吞吐着,在日记本的中央站着一个虚幻的身影。
模模糊糊看不清具体的样子,但依稀能辨认出应该是个年轻人,也散发着阴森的鬼气。
按照老妈给的杂书上来看,无论是长相,形状还是表现,都跟七魄差不多。
七魄者,阴邪之气为鬼也。
所以伏地魔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按道门的思想,人有三魂七魄,魂为主,魄为辅,魂飞则人死如灯灭,比起俗世那些教派的传承和民间传说。
道门对魂魄这一块算是专业对口,甚至在这一方面远远超出了西方的同行们。
即使是这样,魂魄这种神秘的东西依然只是显露了冰山一角,还有许多的奥秘等着探索。
但有一点是确认的,那就是想要走的更远,大家恨不得能保持着‘无漏’的状态,连老婆都不想要。
何曾见过分裂七魄的这种操作?
人,分为肉体和魂魄两种,三魂的说法有很多,但无论是哪种说法,都认为三魂才是主要的。
比如《云笈七签》中把三魂称作是胎光、爽灵、幽精。
胎光主命,爽灵主识,幽精主欲。
另有一说法,认为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
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三魂失一魂,则失去很多记忆,失两魂则或痴或傻。
三魂尽失则如行尸走肉,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醒,即使肉身还活着,却与死人无异。
华夏的成语,失魂落魄,魂飞魄散就很生动的说明了失去魂魄的样子。
张潇看着笔记本,原本有些迷惑不解的地方终于散去了迷雾,很多解释不通的问题在此刻也有了答案。
怪不得,怪不得。
前世看完之后他最不能理解的问题便是这个。
伏地魔知道自己的魂器部被摧毁之后为什么不赶紧再分裂一个出来,或者干脆分个几十上百个。
相关的解释有很多,比如崇拜‘7’这个数字,伏地魔讲究仪式感,伏地魔太过‘自负’都有些站不住脚。
从原著里看的话,伏地魔这种人把自己的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只要可以分裂,他肯定会继续分裂。
所以正确的答案是他只能分裂七个!
再分的话就得离魂,离魂跟分魄的代价可完不一样。
如果7个魂器是七魄的话还顺带解释了另外一个问题。
伏地魔的前后反差为何如此之大?
张潇还记得伏地魔在上学时是个非常受教授们喜爱,魅力十足的英俊小伙子。
甚至海莲娜这种千年‘幽灵’都没有逃过他的魅力,将拉文克劳的冠冕位置透露给了他。
总而言之,汤姆从一个极具魅力,极具领导力,极具天赋和智慧的斯莱特林。
最早的食死徒都是被他折服而真心崇拜的。
到后面宛若智障,如同精神病一样,除了力量一无是处的没鼻子伏地魔到底经历了什么?
答案就是这个大傻蛋分裂了自己的七魄!!!!
失去了七魄的平衡,汤姆虽然改造自己的身体抑制了肉体上的副作用。
但精神上的副作用却没法避免。
说实话,又是黑魔法又是分裂七魄,张潇觉得伏地魔还能活下来就已经算是非常厉害了。
只能说不愧是天赋绝顶的人物。
张潇略带兴奋的看着日记本,这是他从未设想过的一种情况,伏地魔的七魄在手!
虽然说七魄的损伤对他并不能造成实际的伤害。
但道门能做的事情就比较多了,比如查一下伏地魔其他魂器的位置,或者打他小人?
嘿嘿嘿的笑了了一会儿,张潇心满意足的把日记本收了起来。
还有什么比发现大boss已经变成了一个傻子更加值得高兴的事?
甚至梅莲姆来检查他情况的时候都被张潇的笑容感染,忍不住笑着问道:
“非常好,保持心情的愉悦才是最好的治疗,孩子,你的朋友们一直在给你写信。
需要拿来给你看看嘛?“
我就说嘛,怎么到现在一封信都没收到,自己才在校面前当了一回龙骑士,一剑斩蛇怪。
那帮小巫师还不得疯?
“那可太好了,我正觉得无聊呢,所以请拿给我吧!”
张潇笑着说道。
“部拿给伱?”梅莲姆收起那套检查工具,脸色有些古怪。
“孩子,你知道有多少吗?或者你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出名吗?因为你,圣芒戈收发信件的办公室已经被迫增加了一倍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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