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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纤见状也伸出了小手,一只手拉住张素馨,叫了声:“妈妈。”一只手又拉住路安之,叫了声:“爸爸。”

路安之和张素馨都被纤纤的呼唤从莫名的思绪里拉了出来,看着纯真可爱的小家伙,不由微笑应道:“嗯。”

后台里有多少人都在看着路安之一家三口。三人却旁若无人,把众人的目光当成了祝福。

宋晓琴也默默地看着这三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人儿,不知不觉间露出了温暖的笑。她第一次觉得,这齁甜的狗粮还怪好吃的。

广省大乐园偌大的露天观众席上掌声经久不息,是在为刚刚的歌,也是在为这么多精彩的表演。

这样的热情让许多乐队都有点忐忑,害怕接不住如此热烈的气氛。

不过宋晓琴却一点不怕。

“该我上场了。”

她说着走上了舞台,踏足万众瞩目之下,就已如女王降世。她并不是对自身就如此自信——当然,她的自信本也不弱就是了。

她是对她即将要唱的歌十分自信。那首曾经在《歌手启航》上初登场就验证成功了的歌,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酝酿,本身已具有了不低的人气。而在摇滚音乐节这样的场合中,知道这首歌的人,更是比其他地方要多。

因此她一站上舞台,就有不知道多少人欢呼起来。她的《Wewillrobsp;you》,已然是万众期待。

“晓琴的人气真高啊!”

张素馨忍不住感叹。过了这一小会儿,她的情绪已经渐渐平缓下来。毕竟刚刚那种感怀,也不过是片刻的激情而已。她虽怀念舞台,却并不留恋。

她和路安之一样通透,明白值得留恋的只有生活,以及永远会陪伴在身边的亲人。舞台上的光与热,不过是刹那的烟花而已。

路安之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从张素馨的语气里明白了自己爱人情绪的变化,便已经放心了。其他的一切,都是小事。现在无须管其他的,静静欣赏晓琴的演唱就是。

“这妮子走这两步怎么这么风骚?”

温章平忍不住评价了一句,又补充说,“比我刚刚还要风骚。”他指的当然不是他之前唱《仙儿》时那股子骚劲儿,只是单纯说宋晓琴的状态——那种舍我其谁的气势。

而路安之听到温章平的话,却说道:“还不够风骚。”

温章平问:“还要怎么风骚啊?!”

路安之没有说话。

还要怎么风骚,当下当然不可说。

难道他要告诉这里的人曾经前世里的牙叔是怎样戴着红领巾穿着白裤头脖子上再挂一条白毛巾把演唱会变成盛世大澡堂?如果他说了的话,回头宋晓琴知道了,还不一板砖拍死自己。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萤火虫乐队的鼓手史高治·拉扎当下敲起了节奏鲜明的鼓点。这鼓点一出,不用别的声音出来,就直接引爆了看台。无数的观众欢呼起来,尖叫声此起彼伏。

其他乐器相继奏响,也压不住台下观众们的叫闹。

宋晓琴把话筒拿在了手中,随着音乐的节奏微微晃动着身体。在后台的路安之看来,这女人的表现力比起前世斜握话筒把整个舞台当成自家澡堂的牙叔来当然差了点意思。但那些观众们却不觉得。后台里的其他人也都不觉得。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观众们也已如曾经在《歌手启航》上的那些观众一般,拍起了手,跺起了脚。人山人海的广省大乐园根本不是央台演出厅里那小小的室内舞台所能比的,整齐划一的拍手和跺脚,此刻在人们听起来却是如此的震撼人心,以至于让台下所有的人都被感染,哪怕是本来放不开的观众,也忍不住加入了其中。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Buddyyou'reaboykeabignoise,Pygthestreetsgonnabeabignsoday……”

宋晓琴尽情地唱了起来,声音比起《歌手启航》的时候,更加的气势十足。台下如此热烈的回应让她更加的自信,演唱的时候,便越发的自如和肆意。

一切的一切组合成了分外统一的画面,让这场演出越发震撼。

后台里各个乐队的人也都忍不住凑到了舞台的边缘,拥挤着往舞台上看。

维罗妮卡和纤纤被挤到了小小的角落里,被路安之和张素馨护着,也在跟着宋晓琴的演唱摇晃着脑袋。两个小家伙还学着台下观众的样子,拍着手跺着脚。只是维罗妮卡大一些,能跟得上节奏,拍手跺脚时在跟着拍子,而纤纤就是在乱来了。

反正无所谓,小家伙乱嗨就是。

路安之和张素馨以及注意到两个小家伙的人,都只是不自觉地笑,被这精彩而滑稽的角落小表演给打动了。

现场唯一快乐不起来的,就只有接下来要跟在宋晓琴后面上场的乐队了。他们也面临了和曾经《歌手启航》舞台上霍嘉文一样的困境,甚至比那更严重。

霍嘉文毕竟面对的是小舞台,而他们,则要面对浩如烟海的人群。

这属于是无妄之灾了。但没办法,谁让他们排在了萤火虫乐队这群疯狂的家伙后面呢?

萤火虫乐队这个来自漂亮国的外援本来实力已经够强了,其中还夹杂了路安之、张素馨和宋晓琴着三个家伙,发挥出的威力,简直恐怖。

他们的热场,简直无人能接。

“换歌吧。”

下一个要出场的乐队里,有成员沉默了半晌,忽然如此提议道。

另一个成员点了点头,说:“对,换歌吧。我们必须得更换歌曲顺序了。拿现在准备放在第一个的歌曲接宋晓琴的这首歌,只会是灾难!”

……

他们的意见很快取得统一。接下来,只有换歌,把接着宋晓琴这首《Wewillrobsp;you》的歌曲换成节奏完不同的歌,剑走偏锋,才能勉强消化这首歌的气氛。

——就像刚刚张素馨的《我是一只小小鸟》那样的。

如果是节奏风格热闹一些的歌,根本无法让已经被宋晓琴这首歌把情绪带到一定阈值的观众们获得满足,保持热烈。

而在舞台上面,宋晓琴把歌演唱到了副歌部分。她自信无比地把话筒伸向了观众。

“Wewill,wewillrobsp;you……”

观众们齐齐高歌。

话筒离他们还很远,他们的声音无法通过话筒传递进音响,从音响里播放出来。但是没关系,他们的声音并不需要如此扩散。

只需要共鸣。

场无数观众,无数声音汇聚在一起的共鸣。

“Wewill,wewillrobsp;you……”

数不清的观众的声音如同无数条江河汇聚成浩瀚大海,在万里碧空中荡漾开去。所有身在其中的人,都忍不住心怀激荡,所有听着这声音的人,都忍不住激动万分。

“Wewill,wewillrobsp;you……”

后台里也有其他乐队的歌手忍不住跟着舞台下的观众们唱起来。

哪怕是温章平和古瑞庸这样的老家伙,在这一瞬间也感觉到热血沸腾。

主办方更是如此。他们只觉这场摇滚音乐节,把宋晓琴和路安之这几个人请来,简直是值了!花多少钱也值了!

后台里正在默默收拾乐器准备离场的火麒麟乐队是除了下一个即将登场的乐队以外,唯一显得与气氛格格不入的乐队。他们听着被人群的背影所隔住了视野的演出,也觉得震撼。

那队长叹了口气,说道:“唉,咱们也真是自不量力。不说路安之其他的那些歌,就这一首,咱们之前凭什么那样子看不起他们呢?我昨晚又凭什么说那些话呢?”

“自取其辱,快走吧,快走吧。”

一群人赶紧拿起乐器,趁人没有注意的时候灰溜溜地退场,生怕被人们看到他们此刻的尴尬。

台上宋晓琴的演唱还在啊继续,她已然完掌控住了这个舞台。无论是音响内的声音还是音响外的声音,都在她的话筒之下无比驯服。

每当唱到副歌部分,她总是把话筒朝前一举。观众席上数不清的人们高声唱起的“Wewill,wewillrobsp;you”,远比她自己独自一人拿话筒唱来要震撼人心,以至于这一次整首歌里,她自己没有唱哪怕一句这句歌词。

“你写出这首歌,想象的应该就是这样的场面吧?”

温章平正站在路安之的身旁,看着宋晓琴调动了整个音乐节现场的演唱,只觉无比佩服,感叹了一句。

路安之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只是在回忆前世里第一次看到牙叔演唱会时的震撼。时间与空间的相隔,让他没有机会亲临那样震撼的现场,而现在一睹宋晓琴的现场,他心里只是想,曾经那一个现场,一定比现在这个更加震撼吧。

而张素馨站在路安之的另一边,听到温章平的话,却想起了曾经路安之把这首歌拿给宋晓琴时的情景。那时自己这个老公就曾经让晓琴想象一下,台下所有的观众整齐划一地“咚咚啪”时的震撼场面。

现在,晓琴两次做到了。第一次还有电视台专门雇的托在底下带动气氛,但这一切,却没有这种情况。

而这一次,又远比曾经的那一次更加让人震撼。

张素馨感觉自己这个生过孩子的女人都忍不住热血翻涌了。

她握住路安之的手时,甚至忍不住有些微微颤抖。

——那是激动的颤抖,为这样的现场而颤抖,也为自己这个永远让人惊叹的老公而颤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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