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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的目光都被台上的两个小朋友吸引。他们这时都已经发现了,主c其实只有维罗妮卡这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一个,另外一个黑发黑眼睛的小女孩,只不过是在凑热闹而已。她跟着旁边的金发碧眼的小女孩一起乱摇,两个人的动作还怪同步的。哪怕是唱完一段用力摇头摇到有些懵,身子跟着不由自主地晃了两下,两个小朋友的动作也能同步。要摇一起摇,要晃一起晃。

台下许多观众看到这一幕,都不由笑了。后台里张素馨、路安之和宋晓琴也都忍不住跟着发笑。这两个小家伙,确实挺逗的。

不过这首歌唱得也好,这是事实。

而火麒麟乐队那边,那队长还是一句评价:“哗众取宠!”成员们则都保持沉默。

一曲唱罢,两个小朋友被欧琳卡·巴隆牵手带了下去,台下的观众们一阵欢呼,为这两个小家伙的表演喝彩。在这种时刻,除非已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在,不然的话,不会有人吝啬于向两个小小的小孩子送上赞扬。

维罗妮卡唱爽了十分开心,见到人们在欢呼,回头冲台下摆了摆手。纤纤看到维罗妮卡的动作,就也举起小手跟着挥了挥。看到台下又是一阵欢呼,俩人接到了回应,十分开心地笑了起来。

下台以后,维罗妮卡看到路安之,就跑过去问:“怎么样,路,我唱得好吗?”

路安之笑道:“好,非常棒!”

他和维罗妮卡交流用的是英文,但纤纤却仿佛听懂了似的,直接称赞了句:“姐姐厉害!”

维罗尼克听不懂,问路安之:“纤纤说的是什么?”

路安之道:“她在夸你厉害。”

维罗妮卡眉开眼笑,当即对纤纤道了声谢,然后用蹩脚的汉语勉强地说:“纤纤爷哩害!”

路安之、张素馨和宋晓琴都笑了起来。

维罗妮卡和纤纤下台以后,火麒麟乐队便将他们的乐器拿上了舞台。

不过这时萤火虫乐队并没有下台。他们仿佛把不小的舞台分成了两边,一个乐队在左,一个乐队在右。

台下的观众们先是觉得莫名其妙了一阵,但马上就明白了。

这两个乐队,打算打擂了。

这一下观众们更加热情了。在接连两首特别的歌曲以后,这样的现场,更能调动他们的情绪。

“火麒麟!火麒麟!火麒麟!火麒麟!”

台下有人大喊。火麒麟毕竟是在摇滚圈里成名已久的乐队,在现场还是拥有不少拥趸的。

这乐队一上场,就来了一首他们歌单里十分经典的歌曲,借了温章平和维罗妮卡两首歌带起的气氛,以及他们歌曲本身就有的名气,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的。

“还是差点意思啊……这样的话,让我们先来就可以了。”

等到火麒麟乐队一首歌唱完,欧琳卡·巴隆如是说着,问路安之道,“接下来我们唱你那首《shotnthedrk》没问题吧,路?”

路安之道:“没问题。”

他也没有要立即上场的意思。

现在这个情况,他确实还没有必要立刻上台。

于是欧琳卡·巴隆上了台去,演唱了宋晓琴曾经在《歌手启航》上唱过的《shotnthedrk》。这首歌如今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而且那种大气磅礴的重金属,在这种音乐节现场,比在综艺节目上,效果要好了不知道多少。

而且欧琳卡·巴隆的嗓音也确实不错,在这首歌上唱得比宋晓琴还强了不少。一曲唱下来,火麒麟乐队的众人脸色就都有些难看了。

幸好的是,火麒麟众人早有心理预期。他们早防着今天可能会输这个后果了,因此出今天也只是默默地登台跟萤火虫乐队打擂而已,并没有像昨天在会议室时那样,还叫嚣着说什么话。

这样的话,就算别人能看出他们是在打擂也没关系。现场没有扔丑话,输了也不怎么难看。

接下来火麒麟乐队和萤火虫乐队你一首我一首,拼个不亦乐乎。他们在台上火药味十足,台下的观众们自然就听嗨了也看嗨了,热闹非凡。

可是几首歌下来,两支乐队的歌都比了个旗鼓相当,没人胜也没人败。萤火虫乐队到底是吃了在国内的亏,他们的歌再火再好,到底还是语言不通。有一些关注他们的会忽略语言的边界,来热情回应他们,但到底还不能对火麒麟乐队形成碾压。

火药味十足的几首歌之后,马蒂克·比翁迪尼来跟路安之说:“路,该你上台了。我们唱够了。”他们的时间和曲目都已经按照安排唱个差不多了,如果再唱下去,就要挤占路安之等人的时间了。

路安之点点头,说:“行,那我来吧。”

他拿起话筒,走上了舞台。

台下的观众们为之一静。

路安之的形象对他们来说有些陌生了,他们一时间没搞清楚台上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是什么来历。

还是有少部分留意过《歌手启航》里的观众叫道:“路安之!是路安之!”但那声音在喧嚣到底现场实在太小了。台下为之一静,也不过是相对之前的喧闹一静而已,整体来说还是十分吵的。这叫喊声被淹没在鼎沸的人声中,根本听不清楚。

而台上路安之的声音通过话筒从音响里传出来,才把喧嚣的人声压下去:“《假行僧》。”

路安之报上了歌名。

然后前奏响起。

台下的观众们听着有些古早的前奏,又愣了一愣。

这首歌的伴奏,听起来像是好多年前的那种摇滚风格,但确实别具一格。一首《仙儿》一首《stupdhert》,然后现在这家伙又要来一首一样的风格吗?

他还真是什么都敢玩啊!

台下能够认出路安之的已经不由地佩服了。这家伙不仅什么都能玩,而且还什么都能玩得通透,玩到极限。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当路安之唱起了歌词,没有人能把这声音和路安之联系到一起。他们听过任何一首路安之的歌曲,歌声都不是这个样子的,感觉也不是这样。那种孤独而洒脱、放浪又不羁,就这么清晰地随着歌词传达了出来。

这首歌得到的回应不像之前几首歌那样热烈,一是观众们没有听过,二是风格有些古早。但歌中那种浪荡不羁的奇妙感觉,那种迷茫又执着的意味,却让许多听众都沉浸进了进去。

“这首歌里,好像隐含着另外的话……”

有人在台下说道。但他说这句话时不过是自言自语,也没有大声喊,他旁边的人也听不到。

会到现场听摇滚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爱喧嚣凑热闹的,另一种,是爱乱想爱品味的。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路安之继续唱,唱完了这首歌。爱热闹的从歌里听出了很酷的感觉,而爱思考的,已经随着歌声把思路发散开了。

这首回应并不怎么热烈的歌,让萤火虫乐队的一众老外有些担心。然而他们没有想到,当这首歌唱完以后,台下却迎来了一片掌声。

这让他们无法理解。

汉语歌的魅力不只是在曲里,还在词里。

路安之看向了火麒麟乐队。那乐队的队长却向路安之遥遥伸了伸手,示意路安之继续。他们已经有些服气了,不打算一首一首地跟路安之较劲。

他们还想看看路安之还能拿出什么歌来。

然后路安之冲火麒麟乐队点了点头,又对着话筒说了一首歌的歌名:“《无地自容》。”

然后就是很燥的前奏。这首歌似乎依旧如上一首歌那样很酷,但却不同于上一首歌,是能带着人燥的酷。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歌词果然也很酷,又燥又酷。

台下观众的情绪再次被点燃,听着路安之激烈的演唱,听着那清晰无比的歌词,都只觉情绪在释放,仿佛想要将什么撕裂。

“不必过分多说,自己清楚,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后台里坐着的温章平和古瑞庸听着路安之的演唱,也不由跟着点头抖脚。古瑞庸赞叹道:“老温啊,路老弟这歌写的,比你带劲多了。”

温章平道:“我又不是不知道,用不着你多说。说起来,我有些想不通……能写出这种歌的人,怎么会写《香水有毒》那样的歌呢?”

古瑞庸笑道:“那黑历史都已经下架了你还提它干嘛?不过要说的话,我觉得能说得通。你想想《仙儿》。路老弟这种游戏人间的姿态,写什么说不过去?”

温章平点点头道:“也是……”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人们已是如此冷漠。我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现在不是从前的我。曾感到过寂寞,也曾被别人冷落,却从未有感觉我无地自容……”

路安之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穿透了整个音乐节的上空。他看着台下随着他的歌声而躁动的观众们,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张素馨会说出“舞台会让人上瘾”之类的话。

这一刻他充分体会到了,当台下所有的人都随着自己的歌声而动,这种感觉,是多么奇妙。

但是……仅此一回!

路安之过瘾的同时,又提醒自己。

自己已经有了想要的生活,不能沉迷于此。过于沉迷,必将陷入纷纷扰扰。那样的困扰,可不是这一时的爽快所能弥补的。

一曲终了。他看向火麒麟乐队那边。

那边的那个队长却冲他微微躬了躬身。

这两首歌,已然把这个全身上下只剩下嘴硬的乐队给唱服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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