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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孩子,沈家嫁出去了。”
老人是族里的长老,在园里静修,很少出去,没有要事,外人也不敢来打扰,听沈纶说完这些原委,他静默了一会,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句话中不带什么指责,只是平平的叙述,仿佛在陈述一个最平淡不过的事实。
沈纶的脸,却火辣辣的烫了起来。
“之前,没有想到……”
他哪里知道这个孩子这么出色呢?
她幼时在医道上的努力,他默默看在眼里——十七纵然是瞒着所有人暗地里研习,还有皇甫家时不时接她过去打掩护,但如何瞒得过他这个家主?……不,如今想来,她恐怕没想着要瞒过他,反而是要借他的手,抹去一些痕迹,得到一些方便。沈纶又是叹又是赞:这孩子五六岁心计就那么深了——他可不认为是道玄子教她的。
那时他想着沈家的女儿以后当然不能去以医侍人,但学得一门专长总是好的,无论养生还是自我防护,都有好处……但他那时万万没想到,道玄子竟然在暗地里指点她医术。道门是从那时起就在谋划了吧?……不,应该更早。而让道玄子看中并花费心思培养的孩子,却被他从沈氏嫁出去了。
他那时纵然怀疑清妍中毒是清猗所为,但为家族利益计,换嫁自是比退婚合适,萧琮若能好那是清猗的造化,若万一不治,那也是清猗自己选的路——他是怀着“你好自为之”的复杂心情,嫁出去了这个女儿。再者,那时也是考虑,十七有缜密谋划的心计和下毒不留首尾的手段,嫁去萧氏比妻子宠爱过度的清妍更合适。但他没想到,这孩子还拥有他不知道的天赋和才能,而隐藏的心计和手段也远远在他的以为之上——透过她去道门后的种种行事,如果从声名显扬到目前这个势的形成,都是出自她的谋算和布局,那么这种周密筹划、深远布局的本事让他这个沈氏家主都感到心惊,再加上还有站在高处的眼光和格局……这种人才,搁在哪家都是宝啊。
他这走眼可真不是一般。
沈纶微微苦笑,此时后悔又有什么用呢?终归是他没尽到父亲的责任,更没尽到做家主的责任——发掘、培养人才,原就是家主的重要责任啊。
老人静静的坐着,在沈纶的神色由苦涩变为平静之后,又说了半句:“沈家的有些规矩……”
他没有说下去,拿起身边的竹杖起了身,“这一趟,我走一遭。”
说着,石桌上的棋子也不收,一步踏出,只是平平的一步,却在下一瞬间,人消失在古松苍然的院子里。
一枚松针直直落下,细细的针尖刺透衣衫,插入沈纶的肩,轻微的疼。
沈纶伸手拈起松针,知道这是十五叔在表达不满——
沈家的有些规矩,应该改改了。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一弹,松针划过一道弧线,在空中化为齑粉。
他负手走了出去。
……的确,应该改改了。
北方世家的做法,他们也应该学学了。
待得沈叙这辈成年,他们所生的孩子,无论男女,都要一起排行,取字辈。
以后,沈家的女孩儿都要这样。
还有族学的教育,现在就应该改改了,男女分课,不必那么早。经学,计然之学,女孩儿有天赋的,也要落力培养。
他们沈氏这百年来,从萧氏之后的南方甲姓第一落到倒数的位置,被居于其后的张氏、陆氏、赵氏、孙氏赶超,看似与他们位置相当的纪氏,那是因为低调之故,真个论实力,莫说他们沈氏,就是目前居南方第一姓的张氏也要低出一头。而沈氏跌落到这个位置,与祖辈们的保守不无关系,尽管沈氏也在适应时代而变化,但终究不如其他世家的格局大,步子快。沈纶接掌家主后就在思虑变革,并在做一些布局,谋划改变,与萧氏联姻就是大胆的一步,以沈氏的保守,和一个与皇族关系微妙的第一世家联姻,放在以前绝不可能——沈纶说服家族走了这一步,而这个联姻也带来了预想中的利益。但现在,有更大的机遇,南海赵氏和吴郡陆氏相继跌落,又有清猗和道门这么一出,值此大辟之世,恰是他们沈氏重新崛起的机会……
正如范子所说的: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无论之前与萧氏联姻,还是现在放弃联姻,都是为了吴兴沈氏。
沈纶大袖洒洒的走了出去,木屐踩在浓荫蔽日的青砖路上,敲出平静而又稳定的声音,便如他此刻的心境,平静而又坚定。
他一定会带领吴兴沈氏走得更远。
长安进入了六月,天气更加热躁了。
齐王府各院的鸣蝉都被仆役丫鬟们小心拿粘竿粘了。最近大王的心情不好,连带府里的所有主子们心情都不美妙,这知了的鸣声当然令人烦躁了,还是早粘为妙。
齐王院里很安静,佩刀的侍卫和随时听候传唤的仆婢们都静静鹄立在廊子下。
书房里,正在议事。
“如何?”
齐王目光隐隐锐利,即使座中一是他倚重信任的嫡长子,一是他一母同胞的兄弟,他看过去的目光也如鹰隼一般,威压而迫人。
“三哥想如何,就如何。”吴王李翊沖很干脆的道。
还以为有什么重要的事呢,结果被叫来就是看一份上疏,虽然写得好像很有见地的样子——吴王这么判断是因为上面附有很多算经济账的表格,他一看就头痛,在天策书院读书时文课和算学就是经常被夫子拿来作反面教材的,便觉得能算出各州经济账的沈至元很厉害。当然他完没有兴趣细细阅读完这好几万字的札子,只哗哗翻了一遍,就扔给了李景略,当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难道夸人家算学很厉害?
吴王很明智的不暴自己的短。
齐王也没指望他,叫他来就是让他旁听,美其名曰“合议”,为的是他后面那位先天。对此,齐王微有嫉妒,他这个七弟武道天赋好,在天策书院时就被皇族先天看中收为了弟子,十年前就已进阶登极境后期圆满,如今只差个契机就能晋入洞真境。哪像他,勤奋练武也仍然在引气境,当然没有先天为师。
虽说那些皇族先天们选择了他,但距他最近的血缘都是曾祖一辈了,当然不会有师徒关系那么亲近,齐王遇事也不能时时找先天——必须是先天们重视的大事,但今日要议的这个人,于武道修行者来说不值一提,但在天下之局中可能是个重要的棋子,他必须采取行动,就如他之前刺杀萧琰一样,通过吴王透露他的计划便很有必要了。
齐王的目光只在吴王身上顿了顿,便落在了儿子身上。
“弘远?”
面容俊秀,脸上还带着书卷气的青年穿着文雅的士子襕衫坐在凉席上,一只肌肤白腻、略显秀气的手掌轻轻按了下刚刚阅完放回几案上的札本,似乎带着欣赏,手指拂了拂。抬眼微笑道:“父亲是要解决掉吗?”
他说话的声音安静温和,如同他的书卷气质一般,温雅,柔和。
但话中的含义却让吴王李翊沖都生出分寒意,尽管早已知道这个侄子绝不是他表露出来的那么温良无害,但每次听他用这么安静温和的声音说“解决”人的事,他都觉得背上起寒栗——明明是个连引气境都进不了的文人,在他眼中就是“文弱”,却每每给他一种刀光剑影的危险感觉。
吴王坐在席上身如铁铸,心里却是摇了摇头,对李景略这安静温和的话语透出的杀意有些不以为然。他性情勇猛果敢,从小习武,青年入军,如今带兵二十年,当然不忌惮杀人,但派人刺杀一个不是武者的女子,他颇觉“胜之不武”。在吴王看来,将军要死于沙场,武者要死于刀剑,而文人要死于阴谋诡计,这才是各人的死得其所。派武者去杀一个文弱女子,这算什么事哟。
但他心里摇头,嘴上却没反对。
不仅仅是他之前已经表态随齐王之意,更在于他深知这个侄子心思缜密,而且深具眼力,看人看事从未落空的,能让他说出“解决”二字,足见那沈至元对他们的大业已经有了威胁。既是威胁,当然要除去才好。至于手段,只要不是吴王出手就行。
“提前解决,总比来日后悔得好。”齐王冷峻的下了断语。
如果真是道门的重要棋子,提早毁了她,总好过成胁大了才出手;如果不是,杀了她,对他们也没损害。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至于沈家的反应?齐王还不放在眼里。
他连萧琰都敢设局去杀,不惧梁国公萧昡和他那位狡智计深的十一妹的报复,还会顾虑一个吴兴沈氏?
至于得罪道门药殿?他们与道玄子那派早就是对立,早得罪和晚得罪有什么区别?
之前没动手,是因为沈清猗还没入他的眼。
虽然早在她进入药殿时,一直关注萧氏的齐王就已查出她是道玄子的亲传弟子,但这又如何?搁在沈氏那么多年,能得道玄子真传几分?何况药殿最关键的传承,不可能在药殿之外传给她。再者,她还嫁到了萧氏,“出嫁女”能有多大威胁?——即使出嫁女子中也不乏才智能力出色的,但在齐王和许多大唐男人心中,出嫁的女人就是相夫教子,只有和他们同台竞争的女人,才是值得他们正视的对手。就像李毓祯,齐王恨她欲死,却也反映了齐王视她为强敌和对手。
而李毓祯“冒雨”白云山一行,充分显露了她对沈清猗的重视,就不能不让齐王入眼了。他这个侄女是什么性情,作对这么年他还不清楚?那就是个打从心里睥睨一切、眼高于顶的,若不是真放进她眼中几分的人物,就算为了设局所需,她也不屑于亲自一顾。
齐王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李毓祯成功的让沈清猗入了齐王的眼。
这个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头的威胁让齐王看到了,那就要解决,否则任其成长,没准就会让他们后悔。
齐王从不做后悔的事。
他最后悔的是,没在李毓祯锋芒显露之前,就先灭了她!
不,在摇车里的时候,就该让人掐死了她!
也就没有现在如骨刺鲠喉的存在了。
所以发现一个威胁,尽管才冒头,齐王也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就如对萧琰,齐王已经出手两次。
而第一次早在吐蕃战场时就出手,因为做得隐秘,加上有人背黑锅,萧昡没能猜到他头上,当然最主要是那背黑锅的不无辜,心中有杀机,才会禁不起他安排的谋士几句隐晦的怂恿……只可惜,没能在战场上解决了萧十七!
第二次出手,是在天策书院,可惜,也是功亏一篑。此后,齐王就不得不收了手。
因为上次出手暗算萧琰之后,齐王就吃了不小的亏。
或许是李翊浵出手——他对这位十一妹从来没看透她的虚实,但不惮以最大的能力去推测她,也或许是萧昡出手,让他的两个秘密基地被毁了。
齐王闻报后,惊出一身冷汗,倒不是为那两个基地——这样的杀手基地还有好几个,虽然失去两个是很大的损失,让齐王心痛,但以他素来坚毅又狠戾的性子,不至于受惊吓,让他心惊而后又庆幸的,是其中一个基地的下面,隐藏着更加秘密,干系也更重大的基地,没有被发现。
齐王立即下令通过地道部转移,又命令其他杀手和私兵基地严加排查,加强巡逻,但他不敢妄作转移,一是建设一个基地不容易,二是担心一动反而中了圈套,泄露出痕迹让人抓着踪迹,原本是秘密的,反而暴露于人眼前了。
有了这般顾虑,齐王就不敢动手了,且不说萧琰在天策书院不好杀,万一再动手引起萧昡和李翊浵的更深报复,由此暴露他们隐藏最深的基地——在如今时机还没成熟前,他不确定后面那些老家伙会不会立即视他为弃子,反正父皇的儿子不止他一个,他不过是他们最好的选择罢了。
所谓合议也就是齐王父子俩一人一句就定了,吴王没什么疙瘩,他感兴趣的是另一桩事,“三哥,萧十七那边,你不出手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齐王的脸色立时黑了。
“你说怎么动手?”
天策书院不是没有齐王的人,但上次出手已经引起了申王的警惕,时刻都盯着,榆林学舍那边的厨舍也有专门的验毒高手一日三餐盯着,绝不可能混进去有毒的饮食。何况,齐王现在有不动手顾忌。再者,那些人要用在刀刃上,务求一击必杀,过早暴露出来有什么好处。
吴王有些遗憾的叹气,他和萧琰处在同一境界,这一位又盛传是李毓祯之后最出色的天才,吴王当年也是天才,碰上同一境界的天才如何不手痒?而且,这位据说还是他那位“好侄女”的情人……呵呵,这不是很有趣?
之前吴王对这个传言还嗤之以鼻,实在难以想象能让李毓祯入眼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就说京都贵介公子里最负盛名的“玉郎君”崔清珏,琴棋书画诗赋文章样样出色,一张脸也是俊得出色,兼且气质温文尔雅,比起“长安三俊”的另两位,“冰郎君”裴融之、“仙郎君”裴松之,更得长安贵女们青睐,被称为“长安第一俊”,但在吴王眼里,这个崔清珏就是个弱鸡,他一指头就能摁死,要真被李四入眼,他都得急。
但“萧十七是秦国殿下的情人”这个传言有鼻子有眼,有时间有地点有目睹人证,元夜踏歌,眉目传情,把臂搂腰,那是明晃晃的奸/情啊,何时见过这位主儿对其他青年郎君有这种亲密接触的?……吴王听着就坐不住了。
这位左武卫大将军找了个回校访师友的借口,溜达去了天策书院,和萧琰“偶遇”了。
第一眼,吴王就有拔刀的冲动!
那是遇见对手的直觉,遇见强敌的兴奋。
而吴王战意迸发的那一刻,萧琰的气机也随之迸发,小道两边的草叶仿佛被风斩一般,齐齐向两边弯折下去,风在那一刻停滞,仿佛遇到了铜墙铁壁,而齐王的感觉却是面对着一堵气浪墙壁,他的势越重,反震就越强。
吴王按下拔刀一战的冲动,气机一发即收,哈哈一笑说“好俊才”。这时,他才注意萧琰的容貌——对武者来说,气机永远比容貌耀眼,也是最打眼的——他心道:果然是李十一的儿子,比裴家那两儿子还出色。无论容貌还是气魄,当然最主要的,是武道天赋和潜力……难怪能被李四入眼了。
皇家子女的子嗣是各家各论排行,李毓祯是太子长女,当然是大女君,但在皇孙辈的总排行中论四,齐王不愤圣人祭元后时曾称李毓祯为“长孙”,之后当面背后都叫她李四,吴王便也学了这个称呼,觉得很简便,就跟“李十一”一样,谁都知道指的是李翊浵,而不是他们那位十一弟。
吴王双手负背,笑容烈烈里带刀,“我是七舅舅,记住了。”以后也是杀你的人。
亲手杀了李十一的儿子,李四的情人,那不是很有趣的事么?
“三哥,没机会咱们要创造机会,”吴王摸着胡髭道,“谁说萧十七就一定会待在书院里?”他浓眉下的眼睛闪着幽光,又锐利得如刀锋。
齐王心里哼一声,如何不知道老七在动念头。
……也罢,让你去试试也好。
却神色严峻的告诫他道:“老七,不要乱来。”
“嗯嗯,当然不会乱来。”吴王随意挥了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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