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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耀武扬威地排成整齐队列,战士昂首挺胸,战马踏着大大步,如此浩浩荡荡走向里加。他们展现着不可阻挡的武力却在明面上化身仪仗,盘踞在里加的难民终于看到他们所恐惧的存在,真正看到这些骑兵的脸,才感觉他们并不是凶神恶煞之辈。
骑兵队在河畔区域转了一圈,故意让本地人看看阵容,一来是震慑他们,二来也是化解未知的恐惧。
如此举措效果很好,那些被软禁的贵族们看到了民众像是参与祭奠一般的欢愉笑容,他们对罗斯人的恐惧消失了,而罗斯人在抵达他们选定的驻扎区域后的确恪守许诺的安分。他们甚至不骚扰本地的女人,任何人都不骚扰。里加人没有遭遇侵害,他们如此何谈反抗?
更有利好消息在疯传——罗斯骑兵过境村庄没有任何抢掠,所有难民自可回家过日子。
这是真的?至少他们在里加没有纵兵打劫。
民众又开始撤回,希望那些没撤走的族人平安无事也希望这样的和平可以持续下去。普通民族开始自我安慰,本来里加就有着丹麦社区,以后再来一个罗斯社区也无妨。甚至也有大聪明向朋友们宣传,所谓两支瓦良格人驻扎在这里,以后瑟米加利亚人休得侵扰了。
那么,代价是什么?!短期来看是粮食。长期来看,是刚刚进入村庄联盟状态的拉脱维亚人要让渡自己的势力主权。
各村庄首领皆派出可靠信使回村筹集粮食,他们本人被禁足。他们有着足够的时间商讨一番如何与新来的罗斯人做重大商议,而另一方的众人也已聚在一起。
深夜,一场畅快酒会。
“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斯特坎德高举橡木杯,向同样信仰奥丁的朋友们致敬。
他代表丹麦社区组织这场很有维京风格的酒会,人们痛饮浑浊的麦酒,使用刀子自由割取烤绵羊的肉,在推杯换盏间巩固友谊。
一开始,当斯普尤特声称罗斯-丹麦同盟时,斯特坎德有些怀疑,现在这份怀疑荡然无存。
就坐的人里还有一位遥远南方的草原贵族,样貌有些奇妙身材也偏矮小,大饼脸小眼睛很有特色。斯特坎德天然对着小子有所轻视,但在获悉罗斯骑兵都是该草原部族训练的,瞬间又刮目相看。
斯特坎德不知道大地的构造,不知世界的无限广博。他觉得自己所在的丹麦社区已经快到米德加德这所谓人类世界的尽头,终究还是自己格局小了。
所以,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应该抓住机会立刻解决。
斯特坎德承办这场酒会,他的身后就是上千人的丹麦社区,背负着整个社区未来的责任。偏偏这里还坐着另一个非常熟悉的面孔!
“哈罗德,你怎么会和罗斯人在一起?”他问。
只见老哈罗德实在不知如何道来,只好勾下头。
喝得脸红的菲斯克很诧异:“哈罗德?我们这里有叫哈罗德的吗?”
“就是你身边的家伙。”
“他?他是奥拉夫,我们的朋友。”
“呸的奥拉夫,他是哈罗德。好吧,如果你小子愿意改名叫奥拉夫。”说着斯特坎德又狠狠瞪了一眼,并回忆起来:“你带着一些年轻小子去闯天下,他们人呢?该不会都死了?”
“是死了。都在波洛茨克人的地盘死了。”
本来,当这老家伙谈及此事菲斯克是有些紧张的,听得这个实名该交哈罗德的家伙“他们死在波洛茨克人地盘”,心里要佩服一番这老小子的信口雌黄,也感慨如此妙语实为顾全大局。(毕竟砍死那些小子的都是罗斯骑兵,此乃一个误会。)
“那些波洛茨克人是凶手?的确如此。他们还扣留了我们这边的商队,把物资夺走、将人轰走。”喝得微醉的斯特坎德愤愤不平胡须乱颤。
老哈罗德才不会蠢到说明真相,反正大恶人被他标定为波洛茨克人就是皆大欢喜的。
“朋友,现在一切变了。我们年轻的战争酋长菲斯克,已经征服了波洛茨克。那些家伙以后归罗斯,再有人卡住我们的船只索要过路费,乃至杀人越货都结束了。”
“他?年轻?!”
菲斯克本笑而不语,现在不得不解释一番。他一手抚摸自己渗出汗水的发红大秃头:“实不相瞒,我今年二十三岁。”
“不可思议,你似乎有四十岁了。”
“老叔,你错了。我是故意割掉头发,要将头发割得干净是很讲究的。倘若我不好好打理,不久就是浓密的头发,那样反倒不好了。”
“你的爱好?很有趣。”斯普尤特现在完全明白这小子“秃头”绰号就来自这个癖好,而非皮肤病的猜测。
趁此机会,他开始提及正事:“我听说罗斯和丹麦已经同盟。石墙部族的后人得到了最高权力,这是真的吗?我想再确认一个。”
“千真万确。”菲斯克打得极为干脆,眼神充斥着真诚。
“那么,我们当如何?我是说,这一社区全都是丹麦人,也有很多混血的孩子,至少父母有一方是丹麦人。我们何去何从。”
“也许你们可以回到西兰岛。新丹麦王拉格纳在那里兴建了一个名为哥本哈根的大城,今年客居我们罗斯的丹麦人也要连续返乡。丹麦正是用人之际,你们的回归或许可以得到他们的重用。”
听听,一个年轻的骑兵将军谈及这个见解很深。菲斯克所言不错,不过并不符合里加丹麦社区的利益,一个非常干脆的原因是这里距离丹麦太远而罗斯势力就在眼前。
斯特坎德便当众痛饮一大杯麦酒,在一阵轰隆隆饱嗝后,特别地昂起胸膛:“我是社区的首领!我不想举族回到丹麦!我想亲自和罗斯王见一见,我希望整个社区加入罗斯!希望,以后我们永远都是同族兄弟。”
他的宣言是菲斯克和斯普尤特始料未及的!不过仔细想想,一个非常强大的势力出现里加,甚至非常疯狂是从两个方向夹击,这更加体现了这一势力的实力。
大家都是维京人,有着崇拜强者的共性。秃头菲斯克、萨列马岛伯爵斯普尤特,两人与罗斯王有着血缘关系,毕竟都是同一个血缘部族出身。另外与会的奥斯塔拉公国的斯瓦尔加德,其女公爵或曰女首领是罗斯王的一个妻子。草原人格查尔是一个贵族,而其族姐则是罗斯王的另一个妻子。
斯特坎德是个聪明人,当他意识到自己新晋结交的朋友与远在北方的罗斯王都有紧密关系,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如何放过?
他请求归顺,这一诉求真是斯普尤特和菲斯克求之不得的。
而他的想法还不止于此:“你们对里加怎么看?对住在这一代的拉脱维亚人怎么看?”
已经住了一阵子的斯普尤特终于不必在掩藏自己的野心:“依我看,这里需要纳入罗斯的统治。”
菲斯克的原计划只是和里加建立商业联络,当然最终占领里加也在未来计划内。他万万没想到里加本地人窳劣不堪,真正有实力的人已经想着内附,如此机会如放过?“我也支持你们的决意。”他说。
在场的人们都支持斯特坎德的主张,届时大家继续奉行着传统诺迪克式民主,里加成为北方世界的自由港口,只是所有权在罗斯手里。这便是大家最终讨论的结果,最终问题也来了——谁来代表罗斯管理里加?
答桉根本不用想!作为首封的罗斯贵族,斯普尤特身经百战见多识广,首封地是萨列马岛扼守着里加海湾的出口,可以说这里的人们能否远洋捞鱼本就要看这位斯普尤特的脸色。其爵位还是世袭的,其拥有第一继承权的大儿子就在里加。
还有谁比斯普尤特代表罗斯更能拥有里加城市的管理权吗?现在是没有的。
大家选择支持斯普尤特,不过这位老家伙说话也很讲究:“如此最好。我们会说服那些贵族放弃里加的控制权,甚至说服他们集体内附罗斯。但是,我是否真的有权,还需在稳定后向国王汇报。当国王宣布我拥有这份权力,我家族就是里加的主宰,我还会搬家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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