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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弃之一天没吃饭,他早就饿得肚子咕咕作响,为了尽快补充体力,王弃之也割下一块野猪肉吃了起来,他虽然还有三天的干粮,但那是他最后用来保命用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吃的。
人们都说野猪肉好吃,可生吃的滋味却一言难尽,但为了在这丛林之中活下去,他必须这样做。
他边吃边看着地上的野猪尸体,并喃喃道:“你虽然是只畜牲,为了活命不惜断牙的举动还是让人动容,可这世上就是这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让你输了呢!”
一人一狗很快将两大块野猪肉吃完,小狗的肚子也鼓了起来,王弃之将小狗抱了起来,道:“该给你取个名字了,该取什么好呢?”他思索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我小时候经常饿肚子,吃不饱饭,那时我最大的愿望便是吃得饱饱的不再挨饿,那以后就叫你不饿吧!”
不饿自然听不懂王弃之在说什么,只知道跟着他能吃饱饭,所以便将其当成了自己的主人,一个劲地摇尾巴示好。
王弃之看着不饿如此开心,便就给它叫这个名字了。
王弃之用匕首卸下两只几十斤的猪大腿背在身上,再抱起不饿,准备继续赶路,可这次他却打起来十二分的精神,再也不像以前那般轻视这里了。
其实王弃之还不知道,他前脚刚走,剩下的那些野猪尸体便被一群胡狼划分殆尽,这几天就是这样,任何事物都不会被浪费,在如此恶劣环境下,这些畜牲比人更懂得食物的来之不易。
大约走了一天的路程,王弃之可算找到了一处空地,这里不知是什么原因,居然出现了一块大石头,将这里大树砸倒,将天空露了出来,这在森林之中是不可多得的宝地。
这块巨石长约几十步,高约两丈,简直像一座小山,四周光滑无比,除非身怀武功之人,否则这些野兽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跑不到上面去,所以王弃之便决定这几日便再次住下,这样便可以观察方向,看看自己是否走错方向,可现在太阳已经落山,此事只得等到明日再说。
王弃之先凭借着内功飞到了巨石顶上,将所有东西放下以后,便气喘吁吁的坐在了地上,这也不赖他,这等飞行的高度已经是其最大的极限了。
他稍微缓了口气后,又拍拍不饿的脑袋,道:“不饿,你乖乖呆在这,我先下去找着水和柴火,好用来生火。”
这不饿似乎听懂了王弃之的话,乖乖地爬在地上。
王弃之飞下巨石以后,不一会的功夫便拿了一个超长竹筒,还有身上一大捆的柴火。
不一会的功夫火便生了起来,随后王弃之便打开竹筒,将水倒在坑洼的石面之上,不饿开始用舌头舔舐起来。
王弃之将野猪肉切下两块肉在火上烘烤,又将其余大腿肉切成薄片,放在自己搭建在火堆上的架子上烘烤,准备制成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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