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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死盯着儿子和女婿的头颅,轲比能的眼珠子渐渐变得血红。
“啊!!!”
只见他突然狂叫一声,声音里充满了凄厉和疯狂。
接着状若发狂,拔刀就猛地劈砍下去。
站在他面前的信使一个躲避不及,当场就砍翻在地。
剩下的人看到轲比能已经发了疯,不敢出口劝说,免得自己被糊里糊涂地砍死,纷纷夺路逃出汗帐。
“来人,来人!”
“出兵!立刻出兵!”
“我要杀了冯贼,我要亲手杀了他!”
“我要,我要把他剁成肉酱去喂狗!”
陷入了半疯狂状态的轲比能,一刻也等不及,领着两万胡骑,向着五原县扑来。
他发誓,他一定要血屠五原县!
“君侯,胡骑来了!”
“嗯,我看到了。”
东面传来了隐隐的闷雷声,接着就是天边出现长长的黑线。
黑线渐渐扩大,冯刺史的望远镜里,已经可以看见无数的胡骑正策马而来。
“轲比能疯了吗?如此不爱惜马力?难道他还以为我会没有防备?”
看到胡骑的这番模样,冯刺史有些不明所以。
他不知道的是,当轲比能看到汉军时,血红的眼如同受伤的野兽,马鞭一指对面
“有能杀冯贼者,当得继吾之位!”
“呼呼呼!”
“杀杀!~”
鲜卑胡骑喊着古怪的口号,加快了马速。
冯刺史更觉得古怪了,草原霸主所领的大军就这模样?
不是说轲比能知道如何利用旗帜金鼓来指挥部众?
怎么现在看来,就跟那些小部族打架似的,只管乱哄哄地一拥而上?
和普贺于所领的胡骑比起来,这轲比能的部众似乎太差了些……
统领义从军的秃发阗立可没有冯刺史这么多心思,看着对手这般杂乱,他咧嘴一笑
“君侯说了,击溃轲比能,功大者,可任由掠夺其族,除马匹与粮草外,剩下的全部归自己所有!”
“呜呜!”
周围的义从胡骑都欢呼起来。
义从军再怎么差,那也是跟凉州正规军比。
跟着冯郎君那么久,眼力还是有的。
眼前这支鲜卑胡人,跟那些任由他们捕猎的小部族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除了人数多一些。
人数多,就意味着劳力多,就意味着牛羊多,就意味着女子多……
“击鼓!”
“咚咚咚!”
义从胡骑虽然比不过汉军的军阵严整,但最基本的协同作战还是知道的。
前军开始举弓,同时亮起了兵刃,而两翼已经开始绕了出去,围猎开始!
“兄长,何须这般费事,就这些杂胡,连个阵形都没有,我一个冲锋就能凿穿……”
“你闭嘴,今天没你的事,好好看着就行!”
冯刺史不耐烦地喝道。
桥山那里和鲜卑人起冲突的是义从军,动手屠戮的大部分也是义从军。
回到五原县,和鲜卑人厮杀的,也只能是义从军。
不让双方结下血海深仇,冯刺史怎么放心下一步行动?
来势汹汹的鲜卑胡骑,被义从胡骑正面迎上,势头就是一滞!
马鞍双方基本都是有的,虽然形状有些不太一样。
但义从胡骑全部安装了马蹬,再加上手里的兵刃远比鲜卑胡骑坚硬锋利。
只听得“当”地一声,一溜火星闪耀,鲜卑胡骑的锈刀就被崩了一大块。
这还算是好的。
那些骨制兵器,有的甚至直接被斩断。
义从军在马上的动作极为灵活,在双腿控制马速的情况下,侧身接着就是再一劈。
根本没有办法及时转身的对手,当场就被砍下马去。
与此同时,两翼的义从胡骑开始了骑射骚扰。
虽然义从胡骑人数比鲜卑胡骑少了一半,但却是很快占了上风。
战场不断地扩大,越来越多的胡骑开始厮杀到一起。
“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冯刺史用望远镜观看三万人打群架,咕哝了一句。
“轲比能不过尔尔!”秃发阗立嗤笑。
这种混战,草原的部族没一个能比得过义从军,
他把手里的所有胡骑都派了上去。
虽然义从军占了上风,但对方人数比自己多出一倍。
想要早点打完,就没办法留余力,而且照眼下这情况看来,也不需要留余力。
冯刺史看到了这一幕,轻笑一声
“现在有点意思了。”
话音刚落,但见一直往后退的鲜卑胡骑突然鼓声大噪,一支精骑猛地从中间冲出!
由于正面战场太宽,厚度不足,义从军被这支精骑有预谋地一冲,竟是一下子被人冲破了。
精骑不停,直直向着冯刺史的帅旗冲来。
看到眼前这一幕,登时就把秃发阗立吓了个目瞪口呆。
他被轲比能阴了!
“兄长,让我去吧!”
赵广乐得哈哈一笑,擦拳磨掌,跃跃欲试。
冯刺史对培养这个家伙成为一军之帅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了。
“我说了今天你就只管看着就行。来人,去把轲比能叫到阵中,可别真被轲比能冲死了。”
义从军已经全部被缠住了,根本不能退兵,因为一鸣金退兵,只会变成溃败。
而且全军放出去了,一下子也不可能收回来。
“举矛!”
在后方列阵的汉军,大楯齐人肩高,如林的枪戟列于阵前,如同刺猬。
因为汉军阵前是义从军,所以原本也没有列弓弩阵。
现在冯刺史也懒得调动了。
这支数百人的精骑,冲到汉军阵前一箭之地,有人大喝
“冯贼,可敢与我决一生死?”
冯刺史轻轻一笑,“轲比能首领,你领军到此,就为了这个啊?”
很快有亲卫跑到阵前,把冯刺史的话传了出去。
“冯贼,无耻之尤,卑鄙之极,不当人子……”
冯刺史也不生气,挥了挥手。
“喝!”
盾兵与长枪齐齐前进十步,声势惊人。
轲比能瞪着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的汉军,牙齿都快要被咬碎了。
“轲比能首领,所谓知实务者为俊杰是也,如今你大势已去,何必为了一己之私,把族人送入灾祸之中?”
“吾恨不能诛汝,以解吾之恨!”
轲比能悲怆地对天一笑,举刀呼喝“杀!”
“杀!”
身后的精骑重新跑动。
只是才冲到一半,但见一直紧跟在轲比能身边的一个骑士,突然抽出长刀,刀刃雪亮!
“不!”
有人目眦欲裂。
有人目光冷漠。
有人眼中炽热。
“扑!”
血雾飘散。
失去了人头的身子继续往前冲了一阵,这才掉落马背。
没有人控制的战马,终于嘶叫一声,转头就往旁边狂奔,再不敢冲向森然以待的长枪阵。
“兄长,这是……”
赵广目瞪口呆。
“哦,是亲卫营和暗夜营的总教头,韩龙。”
冯刺史面色平静地说了一句。
看着阵前骨碌碌滚动的脑袋,他已是心有所悟。
轲比能看似送死的行为,应该是已经觉察到了,普贺于的两万精骑在桥山覆没之后,他已经没有能力再控制一些部落。
还是那句话,他已经老了,所以他知道自己根本已经没有了退路。
冯刺史看向仍在厮杀的胡骑,忽然有些佩服
果然不愧是草原雄主么,就算是死,也要拉着仅仅是有可能背叛自己的人陪葬。
“君侯。”
一身胡人打扮的韩龙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冯刺史身边。
秃发阗立咽了咽唾沫,悄悄地退后两步。
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前极有可能是与黄泉路擦肩而过。
“辛苦先生了。”
韩龙爽朗一笑“自此以后,从凉州自九原,胡人再无力作乱,小人这点辛苦,算得了什么?”
“先生大义!依我看,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几句说得就是先生啊!”
“哈哈哈!君侯过奖!”
四十多岁的汉子,笑得跟可爱的孩子似的,眯起的小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然后又咂咂嘴,看了一眼赵广“就是没有银鞍白马,有点遗憾……”
四十多岁的汉子,你要不要这么骚包?
“这边的事一了,我不日将领军前去支援关将军,到时还要辛苦先生先行一步,给关将军报个信。”
“好说好说!我现在就立刻出发。”
“不急,先生今夜可先休息一晚,明日再出发不迟。”
“大河边上的黄羊,肉嫩味美,不好好尝一下就太可惜了。”
“饮酒啖肉,踞大河边,赏大漠夜色,舞剑长歌,岂不是美事一桩?”
“好好好!”韩龙拊掌大笑,“君侯不愧是天下游侠的知己,知我知我!”
冯刺史微微一笑,“我的座骑,有几匹脚力还算不错,到时全部送给先生,定能赶得及。”
赵广一听,眼睛一亮,然后又立刻黯淡下去,咕哝了一句
“兄长不爱我了!”
兄长的座骑,有一匹乃是西域天马,听说一日能行数百里,平日里他想要借骑一下都不行。
现在倒是大方,说送就送。
《蜀汉之庄稼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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