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0992章 千里不留行,蜀汉之庄稼汉,甲青,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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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关将军前脚刚离开,冯刺史后脚就领着北归将士,抵达五原县,接管了营地。
“轲比能呢?”
冯刺史刚一下马,劈头就问向迎接他的刘良。
留守营地的刘良,看到冯刺史那张熟悉的脸,一直绷紧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
虽然一直有人给他送来轲比能的情报,但因为关将军不在,没有安全感。
就怕轲比能趁着这个空档,突然出现,要一把火烧了营地。
“从东边传来的消息说,轲比能的人马已经纠集完毕,正在向东而来。”
“按一些老朋友给我的消息,照眼下的速度,最快的话明天可至,最慢的话,也不会超过后天,轲比能就会到达五原县。”
刘汉子一口气说完,又不由地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汗珠。
天太热,加上太激动,刘汉子有些出汗。
冯刺史闻言,就是一笑
“你的老朋友看来还挺多。”
刘汉子干笑
“都是托了君侯的福……”
这句话是下意识的大实话。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刘良也算是已经看清了世间的人情世故。
所以他明白一件事情,没有兴汉会体系的资源,这世间就不会有什么刘汉子。
所谓英雄趁势而起,这句话只说出了一半事实,或者说,故意遮掩了一半内容。
那就是在趁势成为英雄之前,得先有钱,有粮,有人。
当然,要是再有一些他人所没有的独特资源,那就更好了。
没有这些东西,偏偏又觉得自己可以当英雄的,要么就是被社会毒打到认清现实。
要么多半就是成了游侠儿。
连游侠儿都做不成的,那就是青皮无赖。
与之相反的,那就是有了足够的资源之后,再加上一点点幸运,要比别人更容易成为英雄。
比如现在紧随冯君侯身边,如同影子一般的张远。
按理来说,这种苍头黔首之子,进入军中,基本都是冲在最前面送死。
除非有九死一生的运气,才有可能得到那么一点点的上升机会。
哪像现在,既有讲武堂学生的首席大师兄身份,又被冯刺史一路提拔。
如今已经是凉州军军司马,负责监察凉州诸营。
有多少比他天分好的人,因为没有讲武堂的资源,没有成为冯刺史的学生,所以默默无闻地死在了战场上。
别人收拾尸首的时候,连名字都不知道是什么……
再如轲比能,除了冯君侯之外,从小种鲜卑成为草原霸主,够英雄了吧?
但是他没有顺应大势,又没有足够的资源跟凉州军对抗。
所以刘良相信,他很快就会是个死人了。
只是冯刺史把刘汉子的话当成是客气,他笑了笑,然后转过身去,吩咐道
“张远,你带着参谋部的人,去安排诸营扎寨。秃发阗立,你负责营地周围的警戒,特别是东面,看看能不能查探到轲比能的消息。”
然后这才对刘良说道
“走,带我去看看物资。”
“君侯这边请。”
原本营地帅帐的旁边,有一个重兵把守的地方,周围挖出了壕沟,独立成寨。
关将军领着大军走了,营地一下子空了下来,唯独这个小寨,仍留有士兵把守。
刘郎君领着冯君侯进入小寨,来到一个营帐内。
掀起油毡遮盖的东西,里面全是被草绳包着的坛子。
冯刺史随意拿起一个坛子,用随身的匕首切断草绳,再划开坛口的油布。
油布下面还有密封坛口的蜡泥,挑开蜡泥,又是一层油布,掀开油布,伸手进去,拿出一块干粮。
放到嘴里咬了一口。
“咔”!
些许粉末从嘴里飞溅出来,些许红糖的甜腻带着腥膻奶味,立刻充满了口腔,让冯刺史皱起了眉头。
真特么难吃!
嚼了嚼,努力地分泌口水,把嘴里的粉末泡湿了,这才能咽下去。
比后世的早期军用干粮还要难吃得多。
但这已经是凉州军最高级的奶糖干粮了。
能与它相提并论的,也就是特制肉干。
刘良来到阴山这么长时间,借商队之名,在高阙建了存放货物的仓库。
却少人知道,仓库真正作用,其实是提前给凉州军储备制作干粮的材料。
大军在五原县扎营后,仓库的存货自然是全部搬了过来。
关将军驻守五原县的一个多月里,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制作干粮。
冯永把坛子丢给身后的赵广。
赵广迫不及待地伸手进去,拿出一块,张嘴一咬,大半就没了。
大伙这些日子赶路,常吃的干粮,是按比例把豆粉和面粉掺到一起,提前加油加盐炒好的粉状物。
那玩意根本没办法和这种好东西相比。
这不,赵广吃得太急,开始被噎得翻白眼。
“关将军临走前,带走了一半。”
刘良解释道,“剩下的一半,是留给君侯。”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摸出一封信,“关将军还给君侯留了一封信。”
冯刺史挑开信看了一眼,上头只写了两行字
我在前面等你,君亦要小心。
字迹铁画银钩,刚中带柔,冯刺史自叹不如。
“许游!”
正在啃奶糖干粮的后勤参谋许游连忙闭眼死命地咽下嘴里的东西,刮得喉咙直发疼。
“末将在!”
“清点一下,到时候分配到各营。”
“诺。”
放入坛子,是为了延长保持期。
为了急行军的时候方便携带,基本是只能用油布包好,尽量保持干燥。
看到准备充足,冯刺史终于可以放下心来。
连日紧急赶路,即便是已经习惯了军旅生活的冯刺史,身体都感觉有些吃不消。
确定诸营安扎完毕,这才在关将军留下的帅帐里美美地睡了一觉。
直到第二日日头高挂,这才起来,神清气爽地喝了一碗酥奶茶,两大碗肉汤,又吃了三个肉夹馍,肚子才有了饱腹感。
早在等候的秃发阗立,在得知冯刺史起来后,连忙过来汇报情况
“君侯,百里之外发现轲比能的前军。”
“嚯,来得挺快。”想起昨日刘良所言,冯刺史笑了,“看来他是以最快的速度过来的。”
“让军中给义从胡骑分一些肉食,让他们吃饱,此战,就由他们打前阵。”
“诺!”
游牧民族之所以难缠,是因为他们游无定所,逐水草而居。
在茫茫的大漠上,你首先要与大自然作战,辨别方向。
然后再与后勤作战,保证将士的粮草。
最后才是与草原胡人作战,不但要打得过他们,还要跑得过他们。
前汉与匈奴人的数次大战,出动的战马,常常是以十数万匹算,这才保证了汉军的机动力。
同时每一次大战的胜利,要么就是找到了匈奴主力,大破之。
要么就是找到匈奴人的王庭,大破之。
像李广那种每次领军出塞与匈奴作战,不是迷路就是失期的将军,就是典型的内线作战出色,外线作战外行的偏科将军。
冯刺史自然不会去学他。
光是探路,冯刺史就足足准备了三年。
再者,现在他手里的骑军战力,不但领先鲜卑至少两个级别的代差。
同时因为战马的改良,凉州军的机动性也比鲜卑胡骑出色。
更重要的是,轲比能的庭帐,他同样是了解得一清二楚。
面对这种情况,轲比能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是放弃苦心经营的河套地区,率领部众去漠北。
只是有多少渠帅愿意在这个时候跟他走,是个比较大的问题。
就算是轲比能,他都未必愿意离开河套。
因为他已经老了,已经没有机会再重来一次。
所以轲比能选择了第二条路,那就是拼死一博。
只要击败冯贼,他不但可以为儿子报仇,同时还可以借此向魏人示好。
女婿传来了儿子的死讯,让原本仍有几分豪气的轲比能,仿佛一下子就苍老了十几岁。
在他身上,终于出现了符合他这个年纪的老态。
他的一个弟弟苴罗侯,前些年被步度根和泄归泥所杀。
剩下一个弟弟若洛阿六,被汉人骗入军中,估计也没什么好下场。
儿子普贺于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女婿郁筑革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
轲比能倍觉孤单。
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白白活了一辈子。
逼近五原县,轲比能写下“君侯欲与老夫会猎于阴山,亦或欲狩猎于关中?”,叫道
“来人。”
“大人,可是有何吩咐?”
“派人把这信,送至汉人手里。”
让人把信送出去后,轲比能就这么呆呆地坐着。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头上的一些小辫子,不知什么时候被打散了,有的却又只散了一半。
有些地方,露出了花白的发根,更显得头发杂乱不堪。
若不知底细的人,看到的就是一个真正的糟老头,哪还有一点草原霸主的气势?
轲比能当然知道自己已经老了。
这还是当时他亲口对冯贼说的。
谁料冯贼竟是如此不讲武德,先是骗,再是偷袭……
轲比能喃喃自语,两眼似乎无神,却又死死地盯着某一处,绝望中带着疯狂。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急促地脚步声传来
“大人。”
“进来。”
“大人,冯贼……我们派过去的信使,亲眼见到了冯贼!”
原本身子有些佝偻的轲比能,似乎被触动了某处开关。
只见他猛地站起来,如同一头在捍卫自己领地的老狮子,散发出惊人的气势。
“冯贼果真在此?好好好!”轲比能咬着牙连说了三个好字,这才问道,“他怎么说?”
“冯贼只让信使带回了一些东西,说是要送给大人……”
“快让他进来。”
信使带回来的东西,是两个比脑袋略大的箱子。
看到这两个箱子,也不知怎么的,轲比能只觉得胸口似乎被人猛地一击,同时心头如同被撕裂了一般。
“这是什么?快,快打开!”
轲比能只觉得有些眩晕,喘着粗气道。
箱子被打开了,两颗脑袋出现在轲比能面前,不是普贺于和郁筑革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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