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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限免,想要白嫖的可以留着明天看)

在一阵‘冬、冬、冬~’的闷响声中,那是擦干了眼泪的陈二狗,对着城外的方向跪倒在地之后,磕出了一串的响头。

在磕头的时候,他是那样地用力。

以至于在很快之后,额头上都是一片的血肉模湖。

一方面,代表了他用这样的一个方式,献上了心中对于城外的黄老夫子、赵大官人等认识和不认识的好汉,心中那最大的一份敬意。

另一方面,就算黄老夫子等人战死了,那些金兵依然不能放过他们。

应该是出于杀鸡儆猴一般的心理,一群骑兵用绳子将这些尸体拖在了战马之后,在东面城墙之外来回拖动了起来。

打算用这样一个残忍的方式,让城内的宋人们知道与他们作对,是如何的一种悲惨下场。

只是这些金兵不知道的是,这样的一个行动起到了相反的效果。

开封城中的军民没有被吓坏,取而代之的只有更大的愤怒。

至少对于陈二狗来说是这样的,当他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之后,心中升起的不是什么恐惧,而是一些其他的东西。

比如说,因为自己之前时间里,心中的那一份贪生怕死,所产生的一个巨大羞愧感。

大家都是爹娘所生,吃着五谷杂粮长大,为甚这些人没有自己这么多的顾忌,敢去与金兵搏命?

等到了一串响头被磕完,再度抬起了头的时候,陈二狗心中的一个念头,已经是变得无比坚定:

死就死吧,豁出去了。

是时候像一个真正的爷们一样动手,为娘子、为黄老夫子、为自己,为了开封城的街坊们去报仇了。

至于其他种种利害关系,想那么多作甚?

只是当陈二狗起身打算回家,先将床底下那一把早就是打磨刀血亮的杀猪刀拿起,然后出城如同赵大官人一样,给金人来上一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时。

现场的情况,忽然出现了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变化。

一阵匆匆的脚步声响起中,首先是他们那一位五十多岁的年纪,已经算是一个小老汉的唐都头跑了过来。

嘴里大吼着:“都给我起来、不准哭、不准跪。

朝廷有令,那些人部都是一些乱民、人人得而诛之,事后家中的亲人也要被开封府擒拿问罪。

大家聪明一些,千万不要学他们的做法,以免自误。”

不过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唐都头嘴里叫得异常凶狠;可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眼神却是飘忽得厉害,根本就不敢看陈二狗这一群手下。

显示了他的心中,其实非常心虚得厉害。

在一串高亢的吼声出口后,唐都头嘴里又在低声长叹了一口气后,嘴里诺诺的滴咕出了一句:

“兄弟们、俺也不想对你们说这些,只是上官严令如此,俺老唐我也是没有办法。”

若是仅仅如此,陈二狗心中也不会有着太大反应。

因为这官家和朝廷,最近类似的一些做法实在太多了一些,也不算如何稀罕的事情了;唐都头也不过是为了这么一个每日有些米面的差事,说出一些违心的话罢了。

让他心中的怒火,勐然就是爆发出来的情况。

是在随后的一点时间里,更响亮的一阵步子声中;一群守卫内城皇城司禁军打扮的人物,出现在了城门头上下。

在‘咯吱~’的摩擦声中,原本大开的城门被直接关上。

同时,一个校尉打扮的人物,开口大喊了起来:

“尔等听好了,朝廷有令未免引起友邦惊诧,从即刻起所有人不得出城,不得大声喧哗,违令者当场斩杀,千万不要自误……”

很神奇的是,在以上一串没有一点骨气,如同给金人当狗一般说法落在了耳朵里后,陈二狗心中居然没有一丝怒气。

因为他忽然就想明白了,这朝廷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的。

仅仅是这一次金兵打进来后,算是被扯下了最后的一丝遮羞布,将最为真实的一面给暴露了出来而已。

“俺不干了,要去做点什么,你们还有谁打算一起的么?”

将手里枪头锈迹斑斑的长枪放下,身上一件号衣脱掉的同时,陈二狗对着都内的其他民壮问出了这么一句。

面对着他的询问,几个汉子的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挣扎之色。

随后就是在一咬牙中,就打算学着陈二狗的模样,但是被身边相熟的人一把拉住后,也不知道嘴里说了些什么,最终颓然地放弃了。

对于这样的一个情况,陈二狗却是在一种前所未有的豁达之中,一点都不以为意。

独自一人的掉头之后,在数十个同僚复杂的眼神目送之下,挺立了腰杆子、大步地走下了东面城墙。

在其他人眼中,顿时就有了一股说不出的洒脱和豪迈之意。

就如同今天早上,陈二狗在黄老夫子、赵大官人等身上看到的那些一样。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陈二狗在开封城、特别是东城的这一块区域中,逐渐地成为一个传说。

哪怕好些年后,还被一些幸存下来的人反复提及,同时被提及的,还有着好些人了……

“那胡宣赞、胡爷爷,是荆湖南路邵州府人。

他原本是天上天魁星转世,身高九尺有余、面如黑炭,一双膀子有着千斤的力气,可是有传说中的万夫不当之勇。

四年多之前的伐辽之战中,原本童贯那死太监带兵在白沟河中,就被打的大败。

关键时刻,胡爷爷领的玄戈营中的一众好汉,死命断后为大军赢得一线生机;更有一好汉射伤了敌酋耶律大石,大大杀了一番辽人威风。

说得不好听一些,童贯那厮后来能打下燕京,拜胡爷爷所赐。

只是朝廷奸臣当道,老天爷不长眼,胡爷爷后来领着玄戈营五百余名好汉,深入了那平州之地……”

“那旭峰爷爷,是荆湖南路巴陵郡人。

他原本乃是天上的天勐星转世,身高八尺七寸、面如重枣、一手暴雨梨花枪施展起来之后风雨不透,根本就是难逢敌手。

原本旭峰爷爷,本是巴陵郡官府一押司,被上官陷害之后散尽了家财之后,才是留得一条性命,以贼配军的身份被发配三千里。

因此也是在许州遇见了胡爷爷,所谓风云际会之下、便是一见如故。

当胡爷爷闻得金人再度围攻开封,心中悲愤交加之下,打算带领一支义民前来勤王的时候,旭峰爷爷第一个响应。

带上了祖传的一支‘丈八蛇盾枪’,成为了胡爷爷麾下一名勐将……”

“那贵妃,夔州路人,乃天上的地彗星转世。

如此称呼这一位女中豪杰,她并非是宫中的哪一位娘娘不幸地落入了民间,而是许州一犯官之后,不幸沦入了那教坊司之中。

这姑娘生得眉目如画,乃是一个绝色美人。

据说刚刚出生之时,那产娘见得容貌之后,当即就用指甲在额头上留下一个指甲印;为的就是让她不那么面目完美,以免有伤天合。

就算这样,贵妃身材该丰韵的地方丰韵、该纤细的地方纤细,很有些盛唐之遗风。

加之从小被名家教导,一身的才艺非凡,一入了教坊司中就夺得了花魁之称,让许州之地的一众官宦子弟、富商豪贾们痴迷不已。

往往仅是为见得一面,扔下了黄金千两而不得。

此女也是一奇女子,原本有着泼天一般的富贵不去享用;闻得胡爷爷骑兵,当即就骑上了一匹快马、腰胯一柄三尺长刀主动相投。

巾帼不让须眉的做法,实在让我等男儿汗颜……”

(战队的人数太多,以上这样的牛逼我就不一个个吹了,不然又说我疯狂在水了;想要的自己写好、私信我,到时候我统一的发一个章节说)

在开封城东城,一个原本用来交易着牛马等大牲口的空地上。

一个四十多岁的说书人,坐在了一个拴牲口的矮柱子上;在尚且带着浓郁牛马粪便的空气中,口若悬河地说着以上的种种内容。

而在他周围的地方,起码是围了五六百号的人之多。

聚精会神地听着那说书人,嘴里的一番神奇讲述,每每说到了精彩之处,手中的铜钱顿时犹如雨点一样,投进了他身前的一个小框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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