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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洛是在读初一的时候认识了黎莎,当时他们是前后座,而且持续了三年。

这期间老师调整过好几次座位,但神奇的是,无论怎么换,他们一直都是前后座。

那时的黎莎文文静静的,秀气又很漂亮,让陈洛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但是一直都是暗恋,从来就不敢表白。

高二的时候,陈洛写信给另外一所高中的黎莎表白了。

结果黎莎回信拒绝了陈洛,并且告诉陈洛,她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读书读不进去,加上家庭条件很差,直接便退学了。

她在母亲的建议下,准备去莞城学美容了。

在这之后,两个人偶尔只在qq上联系一下,并不算密切。

直到陈洛高考结束,考上鹏城大学后,去了隔壁的莞城见了黎莎。

时隔几年未见,黎莎依旧还是那么漂亮,但是却少了在学校的清纯和灵动,气质变得妩媚了不少。

陈洛当时太过激动,傻乎乎的上去直接牵住了黎莎的手,还死死的不肯放手。

直到黎莎借着过马路的机会,说天气太热了,甩开了他的手。

两个人的气氛一度有些尴尬,但是黎莎倒是很快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带着陈洛去逛街。

自那次见面后,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基本上用“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就可以概括了。

大致是黎莎需要买什么东西的时候,就会找陈洛聊一下,有意无意的透露一下。

黎莎也是每次在需要钱的时候,才会有闲情逸致跟陈洛聊两句,然后基本上就是十天半个月不回一条消息。

两年下来,陈阳不算找理由从父母那里拿的钱,光是七张信用卡加起来,就欠了三万多。

在年,三万块钱还是有一定的购买力的,在鹏城这种一线城市的市中心都能买上那么一平米。

但是陈洛却感觉跟黎莎的距离越来越远了,直到今年的情人节,陈洛拿着鲜花去莞城,想要给她一个惊喜。

“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以后我们不要联系了,我怕他误会。”

陈洛当时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整个人如遭雷击,有种心若死灰的感觉。

他没有发短信质问,也没有去纠缠,只是一个人浑浑噩噩的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了几个小时。

等实在累得不行了,才随便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了下来。

可是明明很困,陈洛却怎么都睡不着。

第二天一早,陈洛就爬了起来,准备搭大巴离开这个伤心地的时候,却在路过一家麦当劳的时候,意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黎莎和一个男人依偎在一起,正在里面吃早餐。

陈洛当时再次遭到重击,愤怒、痛苦和不甘心等情绪交织在一起,导致他大脑一片空白。

但陈洛回过神来后,不是找黎莎理论,而是落荒而逃。

自那次之后,陈洛下定决心忘掉黎莎,一边用功读书,一边课外兼职,努力偿还那些欠下的债务。

直到前天黎莎突然联系了他,在电话里面哭的稀里哗啦的,说自己被骗光了所有的钱,还因为这件事情跟父母大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

现在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也没地方可以去,问陈洛能不能帮帮她。

陈洛在听到黎莎凄惨的哭泣时,他感觉自己的心也碎了,立刻就问了黎莎在哪里,赶到莞城将她给接到了鹏城的家里。

父母倒是早就知道黎莎,看到她主动来家里,还以为是来见家长。

一向节俭的他们没有在家里做饭,而是直接请了黎莎去一家很贵的餐厅吃晚饭。

黎莎表现的也非常乖巧,让父母对陈洛这个“女朋友”很满意。

吃完饭,回到家里,父母早早的进了房间睡觉。

父母除了不想当电灯泡之外,还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必须要早起。

父亲陈东兴和母亲李岚月都是初中毕业,早些年在家里一直务农。

在陈洛十岁的时候,将他留在了外婆家,便来鹏城打工了。

只不过他们没有学历,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来了鹏城东华区后,一直在市场里面卖菜。

这份工作虽然相对来说自由,但是却极为辛苦。

他们每天凌晨两三点就要起来拿菜,然后摆摊,一直忙到中午才有时间吃饭。

下午没什么生意的时候,他们有空补一下午觉,等晚上高峰期过去,才算是有时间休息了。

但是最多也只能看一两个小时的电视,点的时候就要睡觉。

父母一干就是十年,而且全年无休,甚至过年的时候会更忙。

因为那个时候菜价更高,那几天往往可以赚平时一个月的钱,他们根本舍不得休息。

在父母进房间休息后,陈洛和黎莎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气氛却不暧昧,反而非常尴尬,因为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

陈洛最后只好用自己的电脑放电影,一边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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