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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在未得志之时,就该如那弹簧一般默默蓄积能量,一旦到了吾辈崭露头角,伸展身体的时候,自当令世人瞠目!

和那些打马乘车返回长安城的富家子不同,农户子弟大多携带了一个或数个干净的竹筒,竹筒之内是农学食堂的餐食。

学监大人曾经说过,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所以农学的食堂每日里提供的饭食极为丰富,尤其油汪汪香喷喷的红烧肉最受欢迎!

那红烧肉就连魏王李泰吃了都赞不绝口,更别说一年到头难得见几次荤腥的农家子弟了。

每个学员的饭票都是定额定量的,有人选择胡吃海塞满嘴流油,自然也会有人选择勤俭节约,待到休沐之时从食堂买上一份红烧肉带回家中,让家中的父母弟妹也尝尝这人间的美味。

那些盛装饭食的竹筒却是大家自己动手做的,最初的创意来自刘胜义这个官二代,他老爹是千牛卫的将官,老行伍出身,南征北战下来,身上莫名其妙就多了许多小手艺,制作竹筒饭的法子就是老刘教给刘胜义,这家伙举一反三,开发出了竹筒制作的餐盒,顿时间受到同窗们的青睐!

刘胜义乃是将门出身,自然不会选择坐车回家,和同窗告别之后,骑上了家中护卫带来的骏马,归心似箭的朝着长安城狂奔。

此前刘胜义也并不是没有出过家门,便是和狐朋狗友们进山打猎旬月归家的经历也有过几次,可不知为什么,这次休沐,他格外的想家。

和其他富家子不同,刘胜义也带回了一个竹筒餐盒,还是特意选取山中的老竹制作而成,格外的硕大,背在背上十分的显眼。

往日最喜欢在头上插一朵大花,用来显示自己的风流倜傥,可今日刘胜义和许多同窗一样,选择继续穿着农学发放的练功服,整个人显得麻利干练!

“爹,这是农学大师父做的红烧肉,可香了,您尝尝!”

那硕大的竹筒餐盒内足足盛了两份红烧肉,回到家中让下人直接在蒸锅上热过之后,连带餐盒一同送到老刘面前,红烧味特有的肉香混合着竹筒的清香,格外的让人垂涎欲滴,“我们学监大人说了,红烧肉这道菜必须大锅烹煮才够味!”

刘胜义目光殷殷,他知道戎马一生的父亲最爱吃肴肉,想必农学的红烧肉肯定符合父亲的口味!

老刘满意的用力吸了吸鼻子,单单这空气里弥漫的肉相就让他沉醉,尝上一块红烧肉,嘶,入口即化,满嘴肉香,过瘾!

“我儿长进了,求学之余不忘孝敬老父,农学果真是个好地方啊!”

“爹说的是,原本让孩儿去农学求学,我还不情愿呢,现在看来我真是个傻子!爹您是不知道,那农学之中既有李纲先生这样的大儒,也有许少监那样懂的机变的官场老手……对了,许少监可是当年秦王十八学士出身呢,他所传授的那些机变手段,当真是令孩儿大开眼界!还有还有,这是孩儿这次月考的试卷,三百名学员之中,孩儿位列三十七,连李纲先生都夸奖孩儿进步很大……”

看着从未如此兴奋的儿子,老刘狠了狠心,还是将心里早就准备好的话说了出来:“义娃你做的不错,为父心中欢喜……此前是老夫想岔了,以为那农学只不过是永兴伯折腾出来的花活,没想到竟然是攻读的好地方……你大哥这些年为了求学吃尽的苦,他为了咱们这个家如今已经二十出头还没顾上成亲……义娃,这农学还是让你大哥去吧,你去管家那里支些银钱,好好耍上几天……”

望着埋首吃红烧肉,不敢看向自己的父亲,刘胜义突然感觉自己的心里空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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