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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子,不是让你先出去避避风头吗?你小子怎么就跑回来了?”

长安城一座富丽堂皇府邸的后宰门,有两道人影正在墙角处交谈。

其中一人,一身管家模样的打扮,一边说话一边还东张西望的,似乎生怕被人看到。

这里属于“永兴坊”,紧挨着皇城,距离北边的宫城也不过两道街的距离。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华灯初上,时不时还有巡街的武侯,成队地从他们门前经过。

“六哥,不是兄弟我非要回来,实在是您上次给的钱早就已经用光了,总不能把你兄弟给饿死在那穷乡僻壤吧?”

“再说了,事情都过去小半年了,一点儿风声都没有,恐怕势头早就过去了,您还紧张什么呢?”

这个被叫做耗子的,是一个精瘦的年轻人,身上的穿着像是一个庄稼人,却留着两撇俏皮的小胡子,说话的时候一双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透露着一丝淫邪的目光。

“你就不能省着点儿花啊,哎,我这里还有两个金锭子你先拿着,明日一早就出城去吧,没有我的召唤你暂时先不要到长安城来了。”

这位管家也拿这人没有办法,谁让这是他的亲兄弟呢,如此的成事不足,真后悔当初让他来做那件事情。

后宰门再次被关上了,管家模样的人回到府中,而那名精瘦的年轻人,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两个金锭子,顿时心花怒放。

唐初的时候,用于市面流通的主要还是铜钱和绢,虽然金银制品也很多,却多是用来打赏用的。

两个金锭子,足足有二十两,这能够兑换多少铜钱和绢布啊?

看到远处又有一队武侯即将走过来,这个叫耗子的年轻人,“滋溜”向右边一拐,转进了一条无人的小巷。

七拐八拐、一路向南,等到快出永兴坊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一座院落。

比起方才那座府邸,眼前这座院落却是要小了很多,但是同样的装潢精致,不是普通人能够住得起的。

看看左右无人,耗子也没走门,打垫步拧身向前一纵,就越过院墙跳了进去,落地之时、声息皆为。

“你小子还真的来了?”

当耗子凭借着记忆,摸索到一间屋子前时,突然听到屋中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门主,属下已经按照您的吩咐都办妥了,这次回来就是拿点儿盘缠,就此远走高飞了,只是属下有点儿舍不得离开您啊——”

这名叫耗子的,没敢到屋子里去,就隔着那道门,轻声地跟屋里的人对话。

“是啊,本座也有些舍不得你,可惜,此事牵连实在太大,‘丽竞门’的人一直还在暗中追查,至少现阶段你还不能在长安城里待着。”

“这样吧,你为本座最后再办一件事情,然后就离开长安。这里是主上的一道新的指令,你一会儿亲自送到你那位六哥手上。”

“这是给他主子的一封信,内容你就不必知道了,信送到之后你就立刻离开。作为奖赏,城外的庄园里,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一千两黄金,明日出城后自己去取吧。”

这时,房门突然打开了,从屋子里飞出了一封书信,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在了耗子的手上。

“属下多谢门主,属下告退——”

耗子心中一阵欣喜,自己临时起意来见一趟门主,没想到会有如此意外的收获。

那是一千两黄金啊,两辈子也花不完吧?——

手中的信笺很薄,似乎里边没装太多的东西,耗子没再停留,顺着原路返回,依然从空中翻墙而出。

月已东出,虽然不是十五之夜,却也勉强能看得清楚街道上的景象。

“你怎么又回来了?”

再次见到耗子,那位被称为“六哥”的管家,眉头就是一皱。

虽然耗子是他的亲兄弟,但是,今天他私自跑到长安城来,已经算是犯了忌讳。

仗着自己在主子面前,多少还有些权力,他也算是假公济私地包庇了兄弟一次,没想到这个耗子居然再次去而复返了。

“六哥,这绝对是最后一次来打搅你了,这里是……”

耗子伸手从怀中,拿出了门主交给他的那封书信。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觉得自己两眼一黑,顿时气就喘不上来了,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停止了流动,一头栽倒在地上。

“耗子,耗子——”

任凭这位管家如何地呼喊,方才还活蹦乱跳的耗子,此时已经蜷缩在地上,身体不停地抽搐着,眼睛、鼻子、嘴、耳朵等七窍中,流出了大量黑色的血液。

……

永兴坊里发生命案的时候,秦府中李治对秦琼的治疗,已经到了生死攸关时刻。

对于秦琼的品行,李治最深的印象不是来源于真实的历史,而是风靡后世的那部“隋唐演义”。

忠孝节义,很好地诠释了秦琼的一生。

来到大唐小半年了,跟秦琼也交往了三个多月,给李治的印象来看,眼前这位秦琼更像是演义中的人物。

“老夫虽然常年伤病缠身,却还没有到老眼昏花的地步,晋王殿下这三个多月来的表现,已经不是用寻常神童能够解释了的。”

“一开始,老夫不愿意收殿下为徒,的确是因为殿下特殊的体质,而如今老夫依然不愿意收殿下为徒,却是生怕老夫这点儿微末伎俩,辱没了殿下的这份难得的天赋啊。”

秦琼两眼如炬,直勾勾地盯着站在床前的李治,仿佛要看到他的骨子里去。

“呵呵,秦伯伯这是在夸奖我吗?不过真要说到我这体质的话,‘天漏之体’,不知秦伯伯又了解多少?”

秦琼的话,还是让李治听得有些毛骨悚然,没想到自己已经在极力隐藏了,居然还是被秦琼给看出了端倪。

好在他的关注点,只是停留在李治的特殊体质上,索性李治也从“天漏之体”开始胡诌了。

“‘天漏之体’古已有之,却也是人世间最为罕见的体质。很惭愧,老夫所知也有限,只知道这种体质的人,无法修炼内力,终究难成文武之道。”

秦琼说话的时候,李治也盯着他的眼睛,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在撒谎,似乎也没有撒谎的必要。

“秦伯伯,小侄的确粗通医术,但是,敢说出能医治你这身伤病的大话,却要落在我这‘天漏之体’上。”

既然对方对“天漏之体”不甚了了,李治觉得这样就好办多了。

“哦,难道说你这‘天漏之体’,竟然能够去除老夫的伤痛?”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说,别说对方只是个孩子,就算是成年人秦琼都可能嗤之以鼻。

毕竟,自己的伤势自己清楚,连大唐最负盛名的神医孙思邈都束手无策,他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又能够做什么呢?

但是,眼前说这番话的人却是李治,就另当别论了。

一个三个月前还羸弱的很,恨不得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人,三个多月之后,仅仅修炼了“五禽戏”,就如脱胎换骨了一般。

别的先不说,七岁多的李治,如今的气力竟然不输于练武多年的,秦琼十五岁的长子秦怀道。

每当秦家兄弟拿李治的气力,酸溜溜说事儿的时候,李治却胡搅蛮缠地将他气力变大的事情,归功到最近凭空增加的饭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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