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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其实是半下午,老杨家的规矩,姐弟俩没有资格吃早饭和晚饭,只能吃午饭,还是吃不饱的。
今天中午的午饭,杨慕是一碗清汤寡水的菜汤,杨石头只有半碗。
杨慕只好先去做饭。
只是做饭前,得先看看那个压寨相公醒了没,套一套他的来历。
如果来历不明,或者是个有麻烦的人,就丢回外公的土匪寨去!
后院的小破屋子最多也就十平米,一张大床,一个瘸腿的炕桌晃晃荡荡,一个没有盖子的大柜子里面是旧衣服。
这就是所有家当。
大床上躺着一个人,正是原主的压寨相公。
男人静静地躺在那里,显然还没有醒。
杨慕看着床上好看的不像话的男人,又看了看那杆子好腰和大长腿。
这质量,丢回土匪窝,有点可惜了呀!
土匪窝的那些糙老爷们,怎么能照顾好这样的帅哥呢?还是我勉为其难吧!
杨慕一面感叹自己是个好人,一面拎着小背篓去了厨房做饭。
瓮里米面都有,做个春笋野菇面吧!
把面盆拿出来,舀出两碗面粉来,她转身去舀水。
水翁里平静的水面倒映出一张憔悴而精致的面庞,脖子上有个深色的五指印和一根挂绳。
杨慕脑子一懵,迅速往领口一掏。
原主的脖子上,也挂着一个小葫芦!
记忆太多,她都没注意这个细节!
和她前世戴着的那个葫芦一模一样!
杨慕忽然想到自己为什么会穿越了!
因为这个葫芦!
前世,她自小就戴着一个葫芦,孤儿院的杨院长说,这是她被丢弃在孤儿院门口的时候,就戴着的。
后来,她不论是上学还是凭借身手进了情报处,都随身带着这个葫芦。
而原主模糊的记忆中,身上也一直戴着这个小葫芦。
原主是被人牙子卖来卖去的小孩,这小葫芦太普通,连人牙子都没有兴趣夺走。
杨慕轻轻抚摸着小葫芦,感觉很是亲切。
穿越前,她在回家的路上,被高空坠物砸死了。
听说过有被烟灰缸砸死的人,也听说过被花盆砸死的人,而她,是被一只狗砸死的。
那只狗也不知道是不是要自杀,从天而降,砸中了她。
狗没事,她死了。
她的血液染上了葫芦,然后就穿越了。
刚穿越过来,就又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捏死了。
然后再穿越……
这特么叫什么事!
等等……血?
杨慕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血啊!
滴血认主呀!
穿越必备思路,怎么就忘了?
都怪那个杀手,给自己捏懵了。
黑乎乎的菜刀划过手指,殷红的血液缓缓滴在小葫芦上。
杨慕盯着小葫芦,心里默念:“我要金手指,我要金手指……”
安静的空气中,忽然传出一声轻微的响动。
“咔!”
拇指大的小葫芦尖头处裂开一条小缝隙。
杨慕眨眨眼,稍微用力一拔,“啵”的一声,小葫芦开了。
小葫芦里,似乎只有一点点水,十滴,不能再多了。
这是啥?
杨慕郁闷,怎么就没有个提示呢?
按理说,这应该是泉水啥的,或者是药用,或者是种菜。
如果是种菜的话,就这十来滴也太少了吧?
“姐,我饿。”
小石头在门外露出一个小脑袋。
杨慕回过神来,看着那孩子因为太瘦而显得过于大的眼睛,心里一疼,道:“饭马上好!”
激动过后的杨慕慢慢冷静下来,不管这金手指是啥,反正是个法器,找个人试试毒就知道了。
她快步去了大房的破屋子,拔下小葫芦的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小葫芦里的水统统倒入昏迷男人的嘴里。
她现在请不起大夫,男人已经昏迷至少五天了,她不能见死不救。
绝不承认是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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