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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其实是半下午,老杨家的规矩,姐弟俩没有资格吃早饭和晚饭,只能吃午饭,还是吃不饱的。

今天中午的午饭,杨慕是一碗清汤寡水的菜汤,杨石头只有半碗。

杨慕只好先去做饭。

只是做饭前,得先看看那个压寨相公醒了没,套一套他的来历。

如果来历不明,或者是个有麻烦的人,就丢回外公的土匪寨去!

后院的小破屋子最多也就十平米,一张大床,一个瘸腿的炕桌晃晃荡荡,一个没有盖子的大柜子里面是旧衣服。

这就是所有家当。

大床上躺着一个人,正是原主的压寨相公。

男人静静地躺在那里,显然还没有醒。

杨慕看着床上好看的不像话的男人,又看了看那杆子好腰和大长腿。

这质量,丢回土匪窝,有点可惜了呀!

土匪窝的那些糙老爷们,怎么能照顾好这样的帅哥呢?还是我勉为其难吧!

杨慕一面感叹自己是个好人,一面拎着小背篓去了厨房做饭。

瓮里米面都有,做个春笋野菇面吧!

把面盆拿出来,舀出两碗面粉来,她转身去舀水。

水翁里平静的水面倒映出一张憔悴而精致的面庞,脖子上有个深色的五指印和一根挂绳。

杨慕脑子一懵,迅速往领口一掏。

原主的脖子上,也挂着一个小葫芦!

记忆太多,她都没注意这个细节!

和她前世戴着的那个葫芦一模一样!

杨慕忽然想到自己为什么会穿越了!

因为这个葫芦!

前世,她自小就戴着一个葫芦,孤儿院的杨院长说,这是她被丢弃在孤儿院门口的时候,就戴着的。

后来,她不论是上学还是凭借身手进了情报处,都随身带着这个葫芦。

而原主模糊的记忆中,身上也一直戴着这个小葫芦。

原主是被人牙子卖来卖去的小孩,这小葫芦太普通,连人牙子都没有兴趣夺走。

杨慕轻轻抚摸着小葫芦,感觉很是亲切。

穿越前,她在回家的路上,被高空坠物砸死了。

听说过有被烟灰缸砸死的人,也听说过被花盆砸死的人,而她,是被一只狗砸死的。

那只狗也不知道是不是要自杀,从天而降,砸中了她。

狗没事,她死了。

她的血液染上了葫芦,然后就穿越了。

刚穿越过来,就又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捏死了。

然后再穿越……

这特么叫什么事!

等等……血?

杨慕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血啊!

滴血认主呀!

穿越必备思路,怎么就忘了?

都怪那个杀手,给自己捏懵了。

黑乎乎的菜刀划过手指,殷红的血液缓缓滴在小葫芦上。

杨慕盯着小葫芦,心里默念:“我要金手指,我要金手指……”

安静的空气中,忽然传出一声轻微的响动。

“咔!”

拇指大的小葫芦尖头处裂开一条小缝隙。

杨慕眨眨眼,稍微用力一拔,“啵”的一声,小葫芦开了。

小葫芦里,似乎只有一点点水,十滴,不能再多了。

这是啥?

杨慕郁闷,怎么就没有个提示呢?

按理说,这应该是泉水啥的,或者是药用,或者是种菜。

如果是种菜的话,就这十来滴也太少了吧?

“姐,我饿。”

小石头在门外露出一个小脑袋。

杨慕回过神来,看着那孩子因为太瘦而显得过于大的眼睛,心里一疼,道:“饭马上好!”

激动过后的杨慕慢慢冷静下来,不管这金手指是啥,反正是个法器,找个人试试毒就知道了。

她快步去了大房的破屋子,拔下小葫芦的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小葫芦里的水统统倒入昏迷男人的嘴里。

她现在请不起大夫,男人已经昏迷至少五天了,她不能见死不救。

绝不承认是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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