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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对“公关人员”的台费、出场费、包房过夜费,以及岗前体检、培训,日常作息、点名、请销假、离店辞职,甚至对客人的投诉处理,都有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
文韬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皇家一号”、“遗梦”及“玛格丽特”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带至堰城市“富贵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
文韬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的,不属于组织“卖.淫”,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文以营利为目的,招募、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依法应予严惩。文关于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其辩护人关于卖.淫不包括男性之间的性.交易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管理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性,也包括男性。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公关人员”从事金钱与性的交易活动,虽然该交易在同性之间进行,但该行为亦为卖.淫行为,亦妨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故文的行为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条件。
一审判决后,文韬不服,以组织同性卖.淫不构成犯罪、量刑过重为由,正在提出上诉。
办理这起案件的是雁山分局,所以小王和彭杰不知情。
二人惊讶于《管理制度》的正规化和精细化,更惊讶于文韬试图在钻法律的空子。
“有这股子聪明劲,怎么就不干点正事。”彭杰说。
“兴趣是动力的源泉。”小王又开始满嘴放大炮,“看得出来,文韬是个有远大理想抱负的人,他这也算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把自己的兴趣转化为‘事业’,并且规模化、公司化经营,显然是想冲出堰城,走向全国,做大做强……”
文韬仍然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上诉结果。
翌日的看守所里,面对小王和彭杰的问话,文韬一脸冷漠的坐在那里,仿佛在脑门上写了四个大字:关我屁事。
文韬的气质很怪异。留着胡子,但是眼神细腻,虽然穿着囚服,但是特别干净整洁。给人一种粗犷和细腻相结合的怪异感。
两个小时问下来,笔录上竟只有寥寥几个字。
在这里,小王和彭杰上演了一遍完整的审讯技巧,结果成了他二人的独角戏。文韬眼带嘲讽和不屑,就像是在看两个小丑的拙劣表演。
首先,小王对文韬正常的行为进行反复挑刺和训斥。比如,手不许这样放,脚不许那样放,文韬偶尔动一下,就会招来小王拍桌子和怒斥的声音:“让你动了吗,给我老实坐着。”
但是文韬不为所动,睡眼朦胧的打哈欠,抓耳朵、挠痒,该干嘛干嘛,就是不说话。眼前气焰嚣张的小王,在他看来仿佛就是一只“嗡嗡嗡”的苍蝇。
一切人类的正常行为都被小王用来挑刺,为的是创造一种心理落差。但是很明显,这种入门式的审讯技巧不起任何作用。
很快,小王又换成羞辱式的问话。
“什么玩意儿,知道为什么找你问王安吗?”
“你对王安做过什么,心里没点B数吗?”
“你是聋子还是哑巴?”
“你以为不说话,我们就拿你没办法?”
“你到底是爷们还是娘们?”
听到这句话,文韬终于有了反应。他只回了一句话,却将小王肺都气炸了。
“真他妈low。”
原本是想让文韬感到难堪和耻辱,然后将该撂的全撂了,以尽早结束这一切。
结果,局面反过来了,小王开始不淡定了。
小王拍着桌子大声咆哮:“你在这里头,老子有的是办法弄你,信不信?”
彭杰还保持着理智,对小王说:“别冲动。”
回头又对文韬说:“无非就是想听听你对王安的看法,你知道他哪些情况,对他做了些什么。这也没多大事,不会影响你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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