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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我以一当四!”唐芙抓着一根鸡腿,丝毫不顾及吃相,比杨圣霸气多了。</p>
“今天居然有果汁,真好哎!”陈思雨端着一次性纸杯,杯里装了8成的果汁。</p>
姐姐陈思晴同样端着杯子,同样装了8成左右的果汁。</p>
“干杯!”陈思雨敬了姐姐一杯。</p>
唐芙看着愚蠢的双胞胎,眼里逐渐焕发出睿智的光芒,她的神情随之变得张扬了许多。</p>
白雨夏慢悠悠的吃着饭,将桌上所有人的神色,尽收眼底。</p>
‘开始了…’她心底如是想到。</p>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她清楚唐芙在运动领域的天赋,是多么卓绝,甚至很多早训练了一年的高三的体育生,也远远不如她。</p>
但唐芙有一个致命缺点,她时常因为察觉到双胞胎的愚蠢,而误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她只是愚蠢的领域不同。</p>
唐芙放下啃了一半的鸡腿,她悠哉悠哉的说:“你们光敬酒,但你们知道为什么古人喝酒喜欢碰杯子吗?”</p>
陈思雨眨眨眼:“为什么?”</p>
她还真的不知道咧!</p>
唐芙捏了颗毛豆,讲解:“因为古人流行在酒里下毒,所以拿起酒杯狠狠的一碰,酒花就会溅到别人的杯子里,要死一起死!”</p>
陈思雨震惊脸:“好有道理的样子。”</p>
唐芙淡淡的说:“行走江湖的必要技巧罢了!”</p>
“厉害!”姐姐陈思晴如此称赞,如果不是唐芙,她还真不知道这个道理呢。</p>
见到双胞胎崇拜的眼神,唐芙心里一时间飘飘然,她端着装有橙汁的杯子,甚至觉得喝的是美酒。</p>
唐芙舒爽了一会儿。</p>
陈思雨吃饭时,不太老实,她打开手机,发现她们饭桌小群里,薛元桐发了她中午的饭,竟然有一块烤肉。</p>
“薛元桐竟然吃到烤鹿肉了!”陈思雨羡慕,那可是鹿肉呢,她都没吃过。</p>
看着那金黄诱人的外表,真叫她流口水,这可是长青液的烤肉,她又想到了马拉松的烤小猪,美味至极。</p>
唐芙说:“鹿肉挺好吃的,有种淡淡的甜香味。”</p>
陈思雨:“你吃过吗?”</p>
唐芙说:“那当然了,以前爷爷给我烤过,很好吃的,而且很有营养。”</p>
白雨夏特意瞧了瞧唐芙,她隐隐觉得,唐芙的家庭条件属于很不错的那种,寻常人家,养不出她这样的孩子。</p>
白雨夏补充:“鹿的确不错,古代有八珍的说法,其中有熊掌,猴脑,其中有两种,一种是鹿筋,另一种叫猩唇,它并不是猩猩的嘴唇,而是麋鹿脸部,八珍占了两珍,足以见珍贵程度。”</p>
陈思雨听到唐芙和白雨夏的话,不禁感到自卑,相比两人,她简直一无所知。</p>
若非她心态坚强,怕是要在桌底吃饭了。</p>
陈思雨说:“鹿肉我只是听说,我第一次知道鹿肉能吃,还是听我爷爷讲三国,说曹操有天吃鹿肉,觉得特别好吃,特意差人给关羽送去。”</p>
陈思晴在旁边点头,至今记得,爷爷特别惋惜曹操。</p>
唐芙冷不丁的说:“冷知识,三国时期没有鹿。”</p>
陈思雨惊:“啊,难道三国里面是假的吗?”</p>
白雨夏看不过去了,她发言:“秦朝时,赵高准备作乱,顾虑群臣不从,于是指鹿为马,测验群臣是否顺从与他。”</p>
此言一出,陈思雨豁然大悟,还是白雨夏学识渊博,才思敏捷,不愧是她的前同桌。</p>
她和姐姐一起看向唐芙,准备看她该如何应对。</p>
唐芙反驳:“我没说错啊,所以赵高指的是马啊!”</p>
白雨夏:“?”</p>
她再次强调:“赵高指鹿为马。”</p>
唐芙一脸的理所当然:“你就说指的是不是马吧?”</p>
白雨夏被她气的胃疼。</p>
……</p>
古街,东街街角。</p>
“套圈?不,不是套圈!”颜初晨望着被人群包围的空地,地上摆着一个贯耳瓶。</p>
薛楚楚说:“是投壶,套圈应该是由投壶演变而来的,先秦时期就出现了。”</p>
所谓的投壶,是古代一种由射箭演变来的娱乐方式,地上放置贯耳瓶,由宾客拿着箭,在距离两三米的位置,望壶口投掷。</p>
颜初晨看了一眼薛楚楚,觉得对方懂得还蛮多的,连她这个学姐,亦不清楚这种玩法。</p>
她仔细看了看木牌,明晰了规则:“连中四箭,即可登上游船。”</p>
正巧这时,一个外国人站在大概两米五的距离,朝青铜制的贯耳壶,投掷箭矢。</p>
不出意料,直接空了。</p>
“看起来很难的样子,比套圈难。”颜初晨判断。</p>
只是,她看向河面之上,系着花灯,造型精美的游船,面色期盼:“如果能登上游船,这次就算圆满了。”</p>
听到她的话,武允之笑笑:“我来试试,我经常打篮球,准头应该不错。”</p>
他说到这里,看了看姜宁,男人嘛,在漂亮女孩子面前,总想表现一下自己,以此展示能力和风度。</p>
作为四中篮球场的常客,武允之曾经虐过很多人,连那个自带狗腿子的齐天恒,亦是被他盖压,从此不敢出现在篮球场。</p>
武允之打过很多次篮球,唯一一次受挫,就是被那个小矮子吴小启偷袭了!</p>
私底下,武允之已经着手组建篮球队,等到篮球队组建完成,他会正式向吴小启的篮球队发起挑战,走向制霸四中篮球场的道路!</p>
颜初晨见他主动请缨,她笑得端庄:“你们经常打篮球,对于这些项目,应该很擅长吧?”</p>
武允之道:“还行,至少比不打篮球的人好。”</p>
说到这里,他暗指姜宁,他的确在篮球场,见过姜宁自场外丢球入筐,但他的的确确没见过姜宁打篮球。</p>
一两次的运气好,其实并不能说明什么,以前武允之还见过有人站在场外,一脚将足球踢入球门呢!</p>
武允之看向木牌:“价格还行,一颗碎银子玩一次,一共十支箭。”</p>
眼见外国小哥投完箭矢,他向姜宁,礼让道:“你们准备先玩,还是…”</p>
姜宁:“你先吧,毕竟登船名额只有一个。”</p>
武允之奇怪:“什么意思?”</p>
颜初晨同样不解,琢磨不出姜宁的意思。</p>
不过…武允之觉得不太需要琢磨了,反正,那张船票的归属,已无多少悬念可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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