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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8章 光之所在,心之向往。

苏白岳心头好似塞着一把火种,只要提起那人的名字,就会立刻燃烧起来,几欲焚天。

于他而言,苏墨染这个名字就是心口上的一道疤,只是想想,都像是将血痂揭掉一般,鲜血淋漓。

正如百里青衣和百里奚一样,他和苏墨染也是一起长大的。

四个人都是孤儿,也不知自己来自何处,姓甚名谁,只知道从记事时起,身边就只有彼此。

百里青衣和百里奚被当成杀手培养长大,是从尸山骨海中爬出来的,双手沾满鲜血,踩着无数人的尸体,最终脱颖而出,成为巫族最厉害的杀手死侍。

而苏白岳和苏墨染则不同,他们比一般孩子长得更出众,用来当杀手有些可惜,所以一开始他们的路和百里青衣他们的路就不同。

若是想要留在位高权重的人身边,就要做一只金丝雀,武功太高肯定是不行的,且不说练武的话,会让皮肤变得干裂,手上还会长茧子,这怎么能行呢。

所以,两人自小只是学了些皮毛,能够防身保护自己即可,大多数时候,他们都在学习魅惑之术,通俗点讲,就是勾引人。

巫族对他们倒是舍得下血本,无论是穿的衣服,还是用的东西,都挑最好的,吃穿用度,都比其他人强百倍,俨然就是当世家公子养的。

那时候苏白岳还不知道巫族为何要这样,心里还很欢喜,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原本只是街头的小乞儿,到了巫族,一跃成为贵公子。

虽然地宫常年不见日月花草,但他已经心满意足了,总比饿死街头要好。

苏白岳被带到地宫的那一天,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苏墨染,那个少年看起来五六岁的样子,却生的比仙童还漂亮。

他看着苏墨染,傻呆呆地站着,甚至忘了眨眼,忘了呼吸,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世上怎会有这么漂亮的孩子。

苏墨染穿着一身月白色锦缎棉袍,细密柔软的黑发泉水一样铺开,笼着雾一般清零的雪色肌肤。

他站在廊下,精致的小脸上漾着近乎透明的一层薄薄嫩粉,难以刻画的优美眉毛,红艳艳的薄唇,美得几乎不像是这世间该有的。

苏白岳脚步动也不敢动,局促的双手拽着破烂衣服的边角,想要把自己藏起来,那时候他刚被领回来,穿着破衣烂衫,脸上脏兮兮,跟个小泥人一样。

那一刻,他才知道何为天壤之别。

跟苏墨染相比,那人就是天上的皎月,而自己只是地下的泥沼。

他明明那么脏,极力地想把自己缩成细细的一条,不要让他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

可苏墨染却朝他浅浅一笑,走上前来,他牵着自己的手,薄唇张开,露出石榴米般粲然的牙齿,眼波盈盈处,春光潋滟。

“你好,我叫苏墨染,从今以后,你就要跟我一起住了,你可愿意?”

苏白岳看着他,只觉眼前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朵雍容艳丽的牡丹,霞映澄溏。

他甚至忘了呼吸,一颗心随着他的靠近,将要跳出胸膛,只知道不停地点头。

能和这般神仙一样的孩子住在一起,肯定是他烧了八辈子的高香。

那是苏白岳初见苏墨染的场景,就像是一幅画,深深地印在了心底里,再也忘不掉。

即便随着时间流逝,那副画不但没有褪色,反而更加鲜明,每每想起,满是喜悦,又泪流满面,生生折磨着他的心,刊心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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