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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队,您这是怎么说?谁暗恋她了,谁比不过她?我是她师哥,也是她上届毕业生的第一名好么?”

李队微微一笑,从桌上拎起油条,做了个出发的手势。三人坐上车后,周以正扭头问。

“还去王顺发那儿?”

赵可摇了摇头。“去超英凶手第三次作案的案发现场。城市花园别墅a105栋。”

一句话差点没让老李和周以正,把嘴里没嚼完的油条全吐出来。

赵可得意洋洋地看着呆若木鸡的周以正,笑呵呵地说。

“师兄,同样是毕业生第一,我们两个的差距还挺大呢!”

“赵可,别开玩笑!我们昨天集体熬了通宵,一会儿还要给领导解释昨晚新闻失控的情况,你知道我们有多忙吗?”周以正有点儿生气了。

“昨天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查清了那个黑皮裙死者的身份,还有凶手杀她的地方,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开玩笑么?”

“发现第一现场这么大的事儿,你为什么不立刻报警?”李队的脸上也有些怀疑和瘟怒。

“报警?等老严他们冲进去,什么都给破坏了。”赵可对李队禁了下鼻子。

“你什么意思赵可?难道你自己进去了?”周以正的两眉毛都快挤在一起了。李队也暴躁又气愤地看着她。

二十分钟后,三人把车停在了城市花园别墅a105栋的门口。

“城市花园别墅”是沙市的老项目,因为房子是小产权,价格又非常高,开发商还摊上了官司,最终也没卖出去几栋。

小区地处偏僻,又是豆腐渣工程,所以里外都没装监控。

赵可驾轻就熟地撬开别墅门,三人穿上鞋套。

“我们没有搜查证!”周以正突然停住,赵可和李队却一起闪身冲了进去。

“我去......我也去!”

周以正小声嘟囔了一句,也跟着进了别墅。

这别墅似乎很久都没人住了,房间里高高低低的家具都严严实实地铺上了防尘布。

李队轻轻在房间里挪着脚步,嘴里小声嘟囔着。

“地板刚被非常认真清洁过,防尘布上还落着厚厚的灰,有问题。”

赵可掀开一个双人沙发,用带着手套的手,指了指沙发上留下的一滩体\液的痕迹。“死者杨悦悦在这里度过了无比美好的夜晚。看这体/液有多少呢!不过别指望在这儿找到凶手的体液。因为他根本没亲自上。”

“为什么?”老李和周以正异口同声。

赵可又指了指沙发旁垃圾箱里的假阳//具,上面还有干涸的体液痕迹。

“显然凶手曾伺候的被害人挺舒服的,看体量死者至少到过三次以上高//潮。不过这也给我们出了难题,他究竟是男还是女呢?”

赵可平淡的叙述,却把周以正说得脸红脖子粗。

心说这丫头不找男朋友,对女人自//慰的事儿却是门清。

不过,听这么漂亮一个女人,在这夸夸其谈别的女人甚至都难以启齿的事,还真有点儿……奇怪。

“说了半天,你又是怎么确定第一现场就在这里的。”李队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追缉凶手上,完全没觉得赵可的话有什么不好意思,表情紧张地追问。

“别着急。”赵可走到墙边的一个紫檀桌旁,拉开抽屉。从里面抽出一本杂志。“李叔,听说过那句话没有,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当李队看到杂志里那被撕掉的一页残留痕迹,完全惊呆了。

只需一眼,他就能肯定地判断,那蜿蜒交错的残页边沿,与黑皮裙身上发现的“猎鹰海报”可以严丝合缝地完整对接在一起。

紧接着,赵可又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小钱包和一只口红,眉笔,湿巾纸。她对着李队和周以正,缓缓翻开带着血迹的钱包,指了指上面的一张银行卡,银行卡的背面,豁然用娟秀的小字写着。

杨悦悦。

“这就是死者的名字。”赵可摊开双手。

“这别墅是那个超英凶手的家?”周以正惊呼了一声,嗓子几乎岔了音。“你是怎么找到他的老巢的?”

“推理!”赵可放下钱包,对两个人自信地盈盈一笑。

“我昨天下午在警方发现死者的垃圾站呆了很久。那儿并不是个很好的抛尸地点。附近几公里处有几条沙市著名的美食街,几个饭店还是24小时营业的,往来的车辆众多,人多眼杂,凶手为什么会选择在那里抛尸呢?我判断,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凶手并没有事先想好地点,只是刚好看到了那个垃圾站,刚好那时候周围没有人,又刚好垃圾站的附近没有监控。后来,我又回去找老严,看了现场照片和报告。我发现包裹尸体的编织袋上,有个尖锐的破洞。这破洞周围的切口是崭新的,说明刚刚形成。而破洞的上方,还有个高跟鞋形成的尖鞋印儿。”

“包裹尸体的编织袋,我们昨天也一起仔细分析过。破旧,使用时间很长。上面的破洞不计其数,鞋印也有不少。你怎么就偏偏对那个洞和那个鞋印感兴趣?”周以正歪着脑袋问。

“为什么我不让老严来碰罪案现场呢!就是这个原因。你们不知道昨天下午,我用照片还原这个洞和里面装的尸体的位置,用了多少时间。但我终于找到了,这个洞,鞋印和尸体之间的关系。而这也是超英凶手的漏洞,他犯错了。”

“你的意思,这个洞是超英凶手用高跟鞋踹出来的?她本来要踹的是包裹着尸体的编织袋?”李队惊愕地问。

“尸体的后腰上,正有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淤青,老严说形成的时间不长。我躺在老严的车后备箱里反复测试过。我想,超英凶手应该是从车的后座把包裹尸体的编织袋从车里飞踹出了后备箱。”

“这样做是因为,一来她一直藏在车里,即使没规避到路上的行人,也不会被轻易看到脸。二来可以让她与尸体最少的接触。”

“凶手只是将死者踹下车,用不着这么大的力道吧?”周以正质疑说。

“嗯,问题来了。为什么超英凶手,会把死者身上踹出一个淤痕呢?”

“嫌弃。凶手特别厌恶死者,所以狠狠将它踹了出去。”李队接着赵可的分析回答。

赵可对李队竖了下大拇指。

“柳月娥被过度切割,王顺发在死了之后,尸体上仍添了不少新伤。而杨悦悦呢?”

“老严说她的脸烂成窟窿的时候,人仍然活着。”周以正纠正赵可。

“但最后一箭的致命伤在心脏。她的尸体并没有被过度发泄。凶手这次对死者没有特别的憎恨,情绪只停留在嫌弃上。从抛尸和行凶的方式来看,超英凶手的这次杀人,目标选择随意。有可能是突然惹怒了她,或者是突然让她产生了厌烦的人。”

“随机杀人?”

“有这个可能。总之这次凶手的杀人动机,有点儿不一样。”赵可对周以正点了点头。“不过这也侧面说明了,超英凶手没有帽子戏法凶手的杀人信仰。这完全是两个人,不是什么新壶装老酒。”

“那你又是怎么找到凶案现场的?”

“死者是被剑弩刺穿身体死亡的。如果凶手的抛尸具有随意性,又很嫌弃尸体,那么他不会驱车很远而最终选这个不太合适的地方。杀人工具剑弩的使用需要一定的距离,垃圾站附近并没有公园和僻静场所。我推断凶手是在这附近某个私密的大房子里作案的。符合我这一推测的附近的大房子,就只有城市花园别墅了。昨天晚上,当我趴在窗上看到这别墅里整洁如新的地板和落满灰尘的家具防尘罩,就觉得**不离十了。”

“编织袋上一个不起眼的新洞,推理到了凶手的作案现场。精彩!”周以正情不自禁地赞叹说。

赵可撇了撇嘴。“作案现场算什么,还有更厉害的呢,继续听下去,会让你们惊喜到疯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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