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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她的神情看出来,她是真的舍不得。

顾倾城见状,暗自好笑,却也没有表露出来。

她扬起精致白皙的盛世美颜,“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不过,二嫂,你看我,还需要衣服来映衬吗?”

顾二嫂:……还真不用!

就小姑子这副皮囊,披个麻袋都好看哇。

见顾倾城把话都说道这个份儿上了,顾二嫂也就没有假惺惺的退让。

不过,她还是喜滋滋的表示,“我看这块花布尺寸不小,能够裁出一大一小两件衣服。”

大的那件,自然是她顾二嫂的。

小的那件嘛,就给乔巧。

顾二嫂就是这么的精明,知道顾倾城最在意的人是谁。

“聪明!”

顾倾城暗暗赞叹了一句。

还是那句话,人可以坏,但不能蠢。

顾倾城就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顾倾城是真大方,顾二嫂也是真精明。

所以,这对姑嫂相处的就十分和谐。

顾二嫂非常称职的带入了“管家婆”的身份,咳咳,不是保姆。

因为顾倾城的家里根本不缺人干活儿。

顾二嫂要做的,就是看着那些学徒,然后做些更精细的活计。

比如做衣服,比如跟周围的大妈大婶们闲聊。

每天顾倾城回家,都能从顾二嫂口中得到胡同里的最新八卦。

顾倾城的小院,也愈发有了“家”的气息。

……

“呀!自行车?”

“华子,你行啊,居然都骑上自行车了?快说,哪儿弄来的?”

“不会是接的你师傅的吧,骑的时候,可得爱惜着些,千万别给磕坏喽!”

这天傍晚,大杂院的一些大婶大妈坐在门口,一边闲聊,一边看着四周。

千万别小瞧这些中老年妇女,所谓的“小脚侦缉队”,说得就是她们。

周围要是有个风吹草动,她们准能第一个发现。

当然,他们的初衷可能只是单纯的八卦,但原因和过程不重要,结果才最关键。

某些时候,大妈们总能发挥神奇的作用呢!

某个大妈抬眼就看到胡同口有人骑着车子过来,她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发现竟然是后院的吕新华。

其他的大妈们也都发现了,纷纷站起身,团团围住了吕新华和那辆自行车。

二八大杠,车架十分结实。

车身上刷着锃亮的黑漆,看着就无比气派。

“哎呀,这好像是新的啊!”

“华子,难道是你买的?”

大妈们小心翼翼的摸着自行车,眼底带着明显的羡慕嫉妒。

“嗯!刚买的!”

吕新华已经在汽车班工作两个多月了。

他也终于哄得师傅带他出去跑长途。

昨儿刚回来,靠着司机们惯用的手段,吕新华狠赚了一笔。

吕新华比前辈们更大胆,脑子也更活泛。

他的外快,赚得也就最多。

跑去黑市买了张自行车票,居然还能剩下买自行车的钱。

没说的,一个字——买!

今天刚下班,吕新华就揣着钱和票去了百货大楼,然后就推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若是搁在后世,吕新华根本就看不上这种又笨又丑的铁家伙。

但,在这个时代,自行车是堪比迈巴赫的存在。

哦不,不对,是比豪车都拉风的存在。

因为在后世,不是所有人都认识豪车品牌,但在六零年代,所有人都知道自行车的价值。

“咦?华子应该算是咱们大院第一个买自行车的年青一代吧。”

人们似乎很容易攀比,总爱评个“第一”。

大院里十多户人家,吕新华这一代也有三四个年轻人。

邻居们难免就会在这些同辈人中比来比去。

过去,吕新华并不突出。

他本人的条件不错,但家庭太拖累了。

反倒是与他同龄的乔建国,比他更受推崇。

还有一两个比他们小两三岁的孩子,随着中学毕业,开始找工作,也有了跟吕新华这样的“大哥哥”对比的资格。

“马氏还真是华子的贵人,自打被她抽了一巴掌,这华子啊,是一天比一天有出息!”

“可不是嘛,现在居然连自行车都买上了!”

邻居们看着吕新华骑着锃明瓦亮的自行车疾驰而去,再次感叹着。

PS:又是周一啦,亲们,多多支持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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