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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问题却千万不能提,可能人家本身就长这样,心里没准还自卑,若是提,岂不是叫人心中难过么?

而且此举也十分没有教养。

于是这个问题暂且不提,只略过了元盼妹,“耀光你觉得高夫子好么?”

“好,二姐问了高夫人那公主和驸马的故事,高夫子也觉得公主没有错,是驸马和皇帝的错。”耀光手里拿着点心,嘴里也塞满了桃花酥,说起话来有些含糊不清。

不过亲女儿嘛,放屁明玥都知道她想表达什么,更不要说已经说成这样了。

煌月也顺势接过妹妹的话,“不错!爹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若是我们的观点是一样的,那基本上是能长处的。高夫子既然能和我们看法一样,那想来往后遇到问题,应该也不会产生什么分歧。”

明玥却是忍不住扯了扯嘴角,“课堂提问,你就问这?”

“那不然呢?莫不是问她人之初性本善是何意么?娘,这不是浪费彼此的时间么?我觉得提那样的问题,才能在最短暂的时间得到最有效的答案,若是三观不合,也不必再浪费彼此的时间,各自安好。”煌月那小嘴一张,是振振有词。

还言之有理。

明玥忍不住扶了扶额头,这娃娃的脑壳里装了什么?但问题已经问出口,孩子和高夫子也相互得了各自满意的结论,她再多说无益了。

只叮嘱着,“往后不可再如此无理取闹。”

“哦。晓得了,娘放心。”煌月答应得很爽快,目光蠢蠢欲动地望着外面那细雨里随风飞舞的柳条,“娘,都上了大半天的课,我可以出去练功么?”

“去吧去吧。”明玥觉得老二的头上是可以贴个学霸的标签了。抬起头来,却见元盼妹和耀光还坐在原地,“你俩不抓紧玩么?”

元盼妹有些嫌弃地看着此刻直接从窗户飞出去,踩滑摔倒在廊下的煌月,“下着毛毛雨呢,地上那么脏。”天气还好差不多。

耀光也点着头,一面起身拉着元盼妹,“阿盼哥哥,咱们再去厨房做点桃花酥,真好吃。”

说起桃花酥,明玥才想起,本来和城南云掌柜说好,左右他家那城外的桃花林子每年也需要给桃树梳花,到时候自己去摘些桃花回来酿酒。

可是因商行的事情耽搁,接下来几日倒是得了些空闲,但天气又不好,一时有些发愁,便问起余娘子,“街上可有卖桃花的?”

“有的,前几日没雨的时候,街上还有不少叫卖的呢!巧袖买了三斤,本来是打算给晒干留着中秋做月饼,但小姐们喜欢吃桃花酥,显然是不够了。”余娘子说着,朝窗外那薄纱一般的雨幕瞧去,“这清明雨下不得几日了,想来过几天放晴了,还有的卖,夫人若有用,我与巧袖那头说一声,到时候多买些。”

明玥点了头,“老太爷那里就好这一口,我是想自己酿些桃花酒,叫他尝个新鲜。”

余娘子听罢,便推荐她到时候也酿些梨花酒,说城外石头庙那左边的斜坡上,全是梨树,过几日开起来,那千树万树,好似洒满了雪团子一般,美得很。

明玥听了,自然是记在心里。

隔日不用去商行,在外听了孩子们上一会儿的课,见着这高夫子果然是靠谱的,便喊了八角陪她去杨氏家。

杨氏这个时候的肚子已经隆起了,特别显怀。

见了明玥很是高兴,“我去庙里算了,说是老君身边的女仙童要下凡来我们家里。而且我隔壁的婶也说了,我这肚子一看就是个闺女,她当初怀她家闺女时候,也是这样显怀;还有我做梦,梦里见的是大蛇。”

所有的迹象都证明,她肚子里怀着的是个闺女,也朝明玥问,“你当初是不是也这般?”

明玥哪里晓得,那时候又不是她,只是见杨氏如此开心,便顺着她的话,“好像也是吧。”

于是杨氏更高兴了,留着明玥陪自己吃午饭,说起她那幺姨婆打发了个表嫂子来看自己,劝自己还是要生男娃儿的话,便笑道“其实能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男女我都心满意足了。而且家中已经有阿杰,我想着还是生一个女儿凑一个好就是。”

明玥知道她的顾及是什么。心里只愿她这样善良的人,将来白阿杰能像是现在一样,一直孝顺她,莫要辜负了杨姐姐对他的一片疼爱之心。

也不知说了什么,提起那杨氏的前夫宋胡子。

宋胡子自打知道是自己不能生,加上发现他女人偷人,然后也就破罐子破摔,自己在家里做起了那暗娼的生意。

他就算坐在门槛外收钱,他那女人陪客人睡觉,如此一来他也不用去外做苦力挣钱了。

他那女人呢,偷人叫他抓了个正着,怕真被浸猪笼,只能忍气吞声,听他的安排。

只是如此一来,什么人都进那院子,难免是弄得有些乌烟瘴气的。

这时候明玥不免是庆幸,“好在我相公当初有先见之明,将那里砌了墙,不然整日这杂货铺里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对于宋胡子如今的生活,杨氏也是略有所闻的,到底曾经夫妻一场,心里还是有些替他难过,只叹道“那些年没有孩子,我们也是能过的,也不知他怎么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你莫去可怜他,你要这样说,没有生儿育女的人多了去,人家过得难道不好?不说别的,我爹你总归知道吧?”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杨氏却是晓得,沈老爹一辈子未娶妻,沈煜这儿子是捡来的。

如今叫明玥这一提醒,恍然道“是了,只是可惜如今谁劝他只怕都听不进去。”按理他既然不能生,就该和那女人好好过日子,而非这样糟蹋人。

而且如今养不起孩子的人家大有人在,捡一个过继,难道不一样么?

只是宋胡子若能这样想,当初也不会与杨氏和离了。

明玥吃过午饭,又与杨氏坐了一会儿,见她困意来了方告辞回去。

两家离得其实不算很远,她是走路来的,也让八角先回去了,就怕耽误这孩子看书,于是戴了帏帽,杨氏送到门口,便自己回家去。

这条路她来来回回的,不说走了有上百遍,但几十次还是有的,闭着眼睛也能走,街上两边新开了什么铺子,也是一眼看得出来。

所以当瞧见那新挂着牌匾的‘胭脂阁’,不禁停住了脚步。

这不是女主的连锁店么?只是自己记得她当初研制的快速美白霜里,添了些铅粉,配合上其他的药物,的确效果显著,但到底是超标了,以至于后来出了人命。

但她是世家小姐,又非有意,文中还说是那妇人用量过多,所以也怪不得她,但她还是心地善良地将那妇人的儿女收养了,从此留在身边做了丫头和小厮。

也因为这一桩案子,和男配之一,大名鼎鼎的少年神探结识。

只是可惜那小厮后来为了救她,中箭身亡。

丫头也因替她尝菜被毒死了。

女主也是这个时候才开始小小的黑化了一下,觉得对方害了自己身边的人,于是开始反击有了一段小**。

当时看起来是挺爽的,可是如今明玥自己也作为本书中的反派,忽觉得悲凉不已。那兄妹俩的死,似乎就是为了推动这小**而设定的,在执笔人手中,他们一家三口兴许只是一个符号罢了。

可是于这世界里,却是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她忍不住抬头朝天空看过去,心里有些害怕起来,她的命运究竟有没有改变成功?

就在她准备启步离开之时,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悦耳动人的少女声音“这位姐姐,有没有兴趣试一试我们店里最新研发的美白霜,效果很好哦,而且不用钱的。”

明玥浑身一僵,又想起原著里,女主这个时候还是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但在生意上已经天资卓越,就她美妆这一块的店铺,已经开了不少连锁店。

而且每次新店开张,她都要亲自到门店来一趟,顺道游玩这夏王朝的山山水水。

虽然不确定现在朝自己开口的是不是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但明玥还是下意识抽身离开了。

只是那小姑娘却一脸俏皮地跳到她跟前,拉开了她的帏帽,指尖上沾着的美白霜就往明玥脸上抹去,娇俏可人的小脸上满是笑容,撒着娇“姐姐就试一下嘛。”

但很快她的动作就僵住了,尴尬一笑,“姐姐好美,好像也用不上这个。”不是说这澜州戴帏帽的女人,基本都是从西北那边迁移过来的么?那边的那女人常年被黄沙刀风侵蚀,又黄又粗糙。

也正是冲着这个理由,她才选择先在雍城开分店的,而非江南。

“谢谢。”明玥拿手绢将脸上冰凉凉的美白霜擦去,将帏帽戴好,并不打算多待,转身就要走。

可这小姑娘又把她拉住,“姐姐你别急,这款美白霜你虽然用不上,但是我们家还有别的产品,你就进去看看嘛,看看又不要银子,而且是本店最聪明最可爱的小掌柜替你做导购哦!”

苏洛璃自信满满地仰头看着明玥,双手已经抱着她的手臂不放了,每次她在家这样朝长辈们撒娇,没有人能拒绝的。

然而她的话和她这标志性的动作,一下让本来不确定她身份的明玥确定了她女主的身份,自然就抽开手臂,“真的不用了。”

根据明玥看了那么多话本子,得了个永恒定律,炮灰见着主角最好躲远些,不然容易成为剧情推波助澜服务的工具人。

所以她现在不但想走,恨不得赶紧拔腿就跑。

因此,手上就用力了几分。

不想着苏洛璃居然那般娇弱,竟然唉哟地叫了一声,顿时引得她的同伴马上放下手里的事情围过来,朝明玥质问道“你干什么?你不买就不买,你伤她做什么?她还是个小姑娘。”

明玥懵了,怕什么来什么?又见对方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少年,看着身份也不像是寻常人,多半就是女主的守护男神之一了。

她惹不得,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想息事宁人拔腿就走。

但是少年已经把苏洛璃的袖子拉高了,将那既没有泛红又没有泛青手腕露出来,心疼不已,“怎么样,没事吧?”

当然,这话是问苏洛璃的。

苏洛璃瘪着小嘴,一副颓丧的样子,“我没事,不怪这位姐姐的。”

这表情让那少年越发肯定,明玥是伤了苏洛璃的,当即也不细问苏洛璃了,直接朝明玥质问,“有你这样的人么?快些给她道歉。”

如此一喧哗,殿门口人不少,一下聚集了不少。

明玥颇有些百口莫辩的样子,但女主角都找上门来了,她要是忍气吞声,可能都等不到几年后,这条命今天就没了。

于是不甘示弱地拉起自己的袖子,拿刚才那少年的话堵回去“我不买就不买,她抓着我往里拖还不准我挣扎了不是?手都给我抓成了这样,还比我先委屈上了。”这时候明玥无比感谢那年天灾,害她伤了身子,如今这身子稍微一碰,就容易起印子。

往昔和沈煜床榻间时,少不得埋怨这副不争气的身体,总是留下痕迹。

现在却发现这好像也还不错。

此刻明玥手腕晚上,那苏洛璃刚才挽着,确切地说她像是在家里一样,大部份力量都挂在明玥手臂上撒娇,以至于此刻明玥被她拉住的地方,几个大红印子。

少年哑然了,苏洛璃也傻眼了,自己明明就拉了她一下啊……她这一着急,眼珠子里就开始泛泪珠,急得朝一旁的少年喊道“晨哥哥,我就是轻轻拉了她一下,不是我。”

明玥听到她叫少年晨哥哥,脑子里冒出一个人物,司礼晨。

苏洛璃的青梅竹马,头号守护神。

司礼晨闻言,自然是选择相信苏洛璃,“你少冤枉洛璃,她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大的劲?快给她道歉。”一副明玥不道歉,就不放明玥走的意思。

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又有人因为声音认出明玥,便道“你们这上京来的就了不起欺负人不是?知道沈夫人家里有钱,便要拉她去你们店里做冤大头不是?人不去,还给赖上了。”

有人出声,就有附言赞同的,“是啊,真真是不讲理,不要仗着年纪小就为所欲为,乱冤枉人。”

“也是沈夫人脾气好,不然拉你们去见官。”

这是苏洛璃活了将近快十五年的时间,第一次被人所不喜欢,而且还是一大群。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不管自己错没有错,大家都不会这么对待自己的。

她完全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一着急哭得更凶了。

她哭的凶,那司礼晨就越是心疼,不甘不愿地放开了拦住明玥的手臂,放下狠话“沈夫人是吧?咱们再会。”说罢,扶着哭唧唧的苏洛璃回店里去。

再会个鬼啊!明玥只朝众人道谢,叫大家散了去,自己也回家,只是平白无故的,就招惹了这些人。

她明明什么也没做,就是回家走在路上,就天降横祸了。

难道真的是老天爷看她这个小炮灰过得太好,要提前灭了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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