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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示警,前人粗心后人得福(中)
说话间,两人通过那条两尺宽的小小通道,从内洞回到了外洞。
走出洞口,两个少年不约而同地长长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又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脚下的柒树林边:在那条小路上,那两个只穿着内衣里裤的贵族少年,还静静地躺在那儿。
那一对主仆的衣裳,都被剥下来了,现在正穿在林小虎和赵大忠的身上。
“咱们去把他埋了吧!”张弃叹了口气,虽说人死如灯灭,还是入土为安的好。
但走近了,他又后悔让莫愁跟来了,因为这场面,实在太过血腥。
虽然血液已经凝结了,变成了腥臭的黑褐色,但那被妖兽啃得面目全非的尸首,那散落四处的断手断脚、指头、内脏,就连心理素质一向强大的张弃,也忍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
莫愁更是大老远就脸色苍白,小小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似乎已经忍耐到了极致。
但对张弃的建议,她虽然暂时住了脚,却很快就摇摇头,跟着他继续往前走。
“既然被投进了圣之血祭这个炼狱,这样的场面,我想以后应该还会看见。到那时候,能有人像你一样,让我躲在后面么?与其到那时候才去适应,我宁愿现在就把它适应好!”
张弃盯着她,一句话到了嘴边,很有说出来的冲动:“只要有我在,我一定让你躲在我的后边!”但他并没有说出来,萍水相逢,素昧平生,这种话还是不要说的好。
于是两个少年开始挖坑埋人。其实坑还好挖,昨天那王海彪等人挖的那个陷阱就很合适,里面的机关暗器已经全部释放出来了。把两具尸体丢进去,两人就开始埋土。
旁边松软的泥土里还有一些残肢断骸,正好一同埋进去,不用暴露在小道上。
张弃用长枪撬起泥土,忙活了一阵,目光忽然扫到了什么东西,不由“咦”了一声。
那是一只指头,已经开始发黑。
“哎呀,大哥哥,你怎么这么恶心啊?”见张弃拿着那截指头不住端详,莫愁脸色更加苍白,肚子里翻江倒海地,不由急匆匆叫道:“太恶心了,快丢掉快丢掉!”
张弃却没有丢掉,而是喜滋滋地从那指头上,取下了一件似乎并不存在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颜色深邃,造型古朴:须弥戒!
这可能算是两个少年进入万丈山以来,最让他们开心的一件事了。
莫愁却并没有凑过来,只是远远地一边忙碌,一边问道:“这是什么?”
“你不知道须弥戒?”张弃很有些诧异:“在大拍卖行,你不应该看到过吗?”
“你说的是路上的那次拍卖会?”莫愁有些神色黯然:“我后来听同车的姐妹们说过了。但那天我本打算去的,一个来自风城的富家小姐找到我,强令我不得离开军营一步。我听说有好些姐妹都收到了这样的威胁,所以那次拍卖会我没能参加。听说他们在拍卖会上得到了借款,买了好些好东西,还有功法秘笈,我却什么也没有。”
张弃舔舔嘴唇,真是个可怜的女孩,怪不得她的实力这么差。
“这叫须弥戒!”
这时两具尸首也埋得差不多了,两人拍拍手收了工,坐在路边石头上。张弃便给莫愁解释须弥戒的作用,他手里拿着戒指,细细讲着;莫愁趴在他腿边,这场景,很温馨。
“这枚须弥戒很是不凡,它上面雕刻了一个隐匿阵法,不是意识十分强大的人,不能看出它的真实面目。所以昨天那几个少年都不知道,他们居然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件宝贝。从它身上雕刻有阵法来看,它至少也是法器,就是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大的空间。”
莫愁没有看那枚戒指,而是两眼直冒小星星地看着张弃:“大哥哥,你懂的好多!”
张弃没来由地有些羞惭。
他的这些知识,一则来自于当初与卢小玥的闲聊,那小女孩读过很多书,可谓是个小小“百晓生”;二则来自于他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第三就是他自己也看过一些书,比如陈家庄陈勿离送给他的《杂谈趣闻》。他又博闻强记,读过的书,就不管多久都不会忘记。
但他还是感觉自己知识太过匮乏,大概也只能忽悠一下莫愁这样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
张弃端详着这枚古朴的须弥戒,暗中却已聚集了意识,朝着这枚戒指发起猛攻。但凡灵器以上的器具,都会刻下主人的意识印记,这样就算丢失了,别人也使用不了。但前提是那意识印记不会被磨灭。而想要磨灭别人的意识印记,唯一的办法也就只有使用意识猛攻。
至于使用意识去磨灭别人的意识印记,烙下自己的,这法门在《指掌江山》里面就有。张弃虽然不能修炼《指掌江山》,但施展里面的一些法门,还是能够做到的。
他的意识果然十分强大,瞪着那须弥戒看了一刻钟,便算是磨灭了原主闻人鲁的印记。
“好大……好空……”
“好大”,是说空间好大:这枚须弥戒的品阶定然要比张弃的“无弃戒”高,至少也是下品法器,内里空间比无弃戒大了许多:足有十丈见方、高达两丈!
这已不是一座大殿,这简直就是一座宫殿!
“好空”,则是这么巨大的空间里,居然就只有一个角落堆了些东西:一些白色的玉瓶,几本书,几件锦绸衣裳,居然男式女式都有,也不知这闻人鲁是给哪个“她”准备的。
张弃随手把那些东西收进自己的无弃戒里,却把这枚戒指递给了莫愁。
莫愁一愣,满脸不解。
“我看你好像没有须弥戒,这是好东西,把自己的东西装在里面,也免得你这么小个人,背着这么重的一个包袱。”张弃笑着解释:“只是里面的东西,我只给你留了些衣裳。”
莫愁脸色一红,白眼一翻,居然颇有几分娇嗔的味道:“什么叫‘这么小个人’!可是这东西虽然来得便宜,也是你认得这隐匿阵法才得到的,全是你的功劳,我怎么能要?”
张弃一愣,他这才想起,自己是怎么一眼就看出这枚戒指的?
不过她说得也有道理,张弃一时也想不到,自己是基于什么理由把戒指送给她的,毕竟这可是下品法器,若是到大拍卖行去拍卖,怎么也得卖上几千两黄金吧?
他是根据自己这无弃戒的价格来衡量的,却没想到自己得到无弃戒本就是“捡漏”,这枚上品灵器须弥戒若是真的拍卖,至少要卖五六千两黄金,只是大拍卖行被某些上层强行压价,加上当时参加拍卖的血祭者们都没有多少黄金,所以才被他以这个价格得到的。
而下品法器的价格,又在上品灵器的基础上,至少翻了好几番,那已经不能用黄金来衡量,而必须用到更为珍贵的紫金:这枚须弥戒,价值至少一千紫金,也就是十万两黄金!
想想似乎的确不能贸然送出这么贵重的东西,张弃便把这枚隐匿戒戴在手指上;又想把无弃戒脱下来,但想了一想,还是忍住了。隐匿戒价值不菲,无弃戒就便宜了么?
最后,他只是让莫愁把她背的那个包裹,放进了无弃戒里,然后两个少年返回山洞。
张弃暂时不打算离开这儿。昨天晚上的事实,告诉了他万丈山里的残酷。他想趁着这地方隐蔽,多修炼一些日子,把自己的修为提升上来,毕竟他现在甚至连七品炼肤境都不是。
一路上,没了沉重负担的莫愁,走路都要轻快了许多。看得出来,她是一个聪明而活泼的小姑娘,只是生活的重担把她压迫得没办法开心而已。她一路小跑到了洞口,便忙着在四处寻找柴禾,生火做饭。大哥哥(张弃)帮她拿了包袱,她得知恩图报,为他做一顿饭好了。
当然张弃也是“烤肉圣手”,不过他没有参与做饭,他有更重要的事情:看书。
隐匿戒里有好几本书,还有几片玉瞳。那几本书都是些杂书,没什么珍贵的;但有两片玉瞳,则成功地引起了张弃的注意:其中一片叫做《修炼常识》,另一片叫做《丹术大全》。
《修炼常识》洋洋洒洒上千万字,写的都是修炼世界里的一些常识性知识。张弃虽是修仙,但修炼是殊途同归的,他草草读过这部书,发现里面许多东西都是自己用得上的知识。
《丹术大全》的篇幅就更长,图文并茂,却是一部炼丹术的“百科全书”:不但有大量丹方,还有炼丹的心得、丹炉和丹瓶的制作方法,甚至还有上万种药材的详细介绍。
看样子,这个闻人鲁,他本是想要学习炼丹的。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他还没来得及详细这部书,更没有真正学会炼丹,就在柒树林边小道上,变成了一具枯骨!
这倒也让张弃动起了脑筋:似乎,炼丹,也是他应当考虑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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