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水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章 郗家 一,长蓁,一滴水珠,海棠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天色尚黑沉黑沉的,约莫只在凌晨三四点左右,郗长蓁便睁开了双眼,每天清晨这个时辰,无论如何疲累,她都会准时的清醒过来,已然形成了生物钟。
郗长蓁快速的坐起身,没有点灯,在黑暗中准确无误的抓起床头的衣物快手快脚的穿上。别看她只有十二岁,长得又瘦瘦小小的,但是她的力气大,一大家子人的生计早早的便落到了她身上了。
郗家原本在n市也算得上是富裕的人家,家中子孙众多,可是,在1937年那场NJ市大屠杀中死了大半,剩下的侥幸逃过一劫的几个子孙也都差不多投了军,只剩下唯一一个被郗太爷硬留在身边尽孝的长子,还有一个年纪尚小天生体弱多病的长孙。眼见原本子孙繁茂的郗家落得如此凄凉的境地,郗太爷夫妻俩悲恸加心灰意冷之下,变卖了NJ市的所有产业,带着家眷搬离了这个伤之地,回了老家。
郗太爷的老家是在神农山脚下的一个叫做云溪村的小村子,别看这个村名好听,事实上云溪村并i 如它的名字那么美好,云溪不仅偏僻而且又小又穷,土地稀薄,进出还很不便,郗太奶是前朝皇家格格,出身高贵,极为讲究的,吃穿住行都是最好的,自是住不惯乡下地方,郗太爷不忍委屈了她,索性便在SH市郊区买下了一大片的土地盖了一个大庄园。
倒不是郗太爷不想在市内买房,而是因为郗太奶喜欢骑马,可能是因为有满族人的血统的关系,大家都知道满人是在马上得的天下,身为满族的姑奶奶,自也是擅骑射的,且天生喜欢骑马打猎,整个SH市也只有郊区才有足够大的地方,所以郗太爷为了给郗太奶建一个马场,索性便在郊区买下了所有的荒地建了一个带马场的大庄园,还花了大价钱远从蒙古买回了好几匹上好的宝马。
说起郗太爷这个穷小子能和身为前朝格格的郗太奶这能在一起,还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
郗太奶本姓爱新觉罗,闺名庆珍,还有皇帝亲封的封号——多罗格格。郗太奶的性子有着满人姑奶奶的爽利、大气,也有汉家女子温婉秀雅。琴棋书画,骑射武艺样样精通,古代的千金闺秀该会的都会了,而且还曾出国留过学,精通法、英、德、日四门外语,可以说郗太奶是一个真正的才女。
按说像郗太奶这样的才貌兼备的才女兼贵女与穷小子的郗太爷绝无可能有任何交集的,以她的眼光也不太可能看得上郗太爷,毕竟二人不论是家世、学识、见识、眼界,还是世界观与人生观以及生活习惯怎么看都是两个世界人。
两人的相识挺老套,跟狗血剧似的。话说当年郗太奶也就是庆珍格格(一般都不会喊封号,格格前面都是用的闺名)留洋归国,刚下了船,恰巧便碰上了一群流民斗殴,因为庆珍格格回国时,并没有通知府里,身边只跟着一名丫头,两名美貌的穿着华丽的姑娘,一看就知道来历不凡,自然被盯上了,虽然庆珍格格学了一身还算不错的拳脚功夫,但是双拳难敌四手,不多久便被制住了。
郗清泉(郗太爷)当时正在码头扛货,对这打斗的象早就司空见惯了,一见苗头不对早就躲了起来了。只是在见到场中被制住的庆珍格格不知道怎么的,一时脑子发热,想都没想的便冲过去救人,也幸好他的力气大,会几下庄稼把式,而且制住庆珍格格主仆的人没防备,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场面实在是太过混乱,对方无法分身对付他,才让他幸运的成功将人救走。
郗清泉救下庆珍格格主仆二人后,又把她们安全的送到J城大街上,便立时不顾庆珍格格的挽留快速的离去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