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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时辰尚早,但七月和十月已经听见动静,揉着眼睛出来,七月给芷云披上一件儿大氅,十月趋前替她遮住风:“格格,奴婢伺候您梳洗。”往日芷云入了西厢,还有半夜三更出门儿的时候,所以,两个丫头到不惊奇,只是急忙扶了自家格格回屋梳妆打扮。

芷云端坐于梳妆镜前,眯着眼睛由着七月和十月折腾,只是,今天却不自觉点了一套蓝宝石的头面,身上穿的也是宝蓝色的旗袍,两个丫头有些诧异,她们伺候了芷云多年,早就发现自家格格像是对蓝色情有独钟,但芷云对衣着打扮从来不挑,加上蓝色毕竟素淡些,又显得冷,和年轻的女孩儿不相称,芷云就是喜欢,也只是用蓝色在衣角边缘处稍作点缀,像今天这般着意选蓝的时候,从来不曾有。

不过,两个丫头也没多说什么,乖乖按照格格的意思,帮着穿戴整齐,梳了小两把头,配好蓝宝石的头面,待芷云回过神儿,看见镜子里一身蓝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不觉失笑,以前欧阳就爱蓝,不光他自己喜欢穿蓝色的衣裳,每当出任务的时候,还要求身边儿的伙伴全是一身蓝……这是乍一见那位队长BOSS,以前的习惯又想冒头儿啊。

芷云笑了笑,按照往常的习惯,到院子里做了两趟柔体术,活动下身子,又拣了几枝刚开的花枝,吩咐七月和甘泉水煮的黑芝麻糊一块儿送到自家嫂嫂卧房。

然后沐浴,又回屋看了会儿书,写了几笔字儿,就到了吃饭的时候。

昨夜的饭食还没有下去,芷云不饿,只是陪着大哥大嫂用了小半碗儿粳米粥。

芷云昨夜没睡,精神不大好,但表面上看不出来,可明德的疲惫,就明摆着搁在脸上了,睡眼惺忪,还有了黑眼圈儿。他一边儿喝粥,一边儿嘟嘟囔囔地嘀咕:“昨天本来约了人,那么一闹可好,不光爷丢了脸,连正事儿都给忘了……”

他这么一嘀咕,张如燕听得不清不楚,便有些糊涂,奇道:“谁惹爷不高兴了?”

芷云一个眼刀飞过去,明德脑子清,昨天遇见的那事儿,哪能和自家怀孕的娘子说啊,连忙转了话题,说了几句好听的,又关心了媳妇的肚子里的宝贝儿子几句,好歹让如燕转了心思。

明德一搅和,芷云好歹把心神从欧阳身上收回来,其实,昨天那个闹事儿的女人身世还挺堪怜,她是自幼被拐子拐卖到京里的,先是被卖到青楼,但她模样长得好,年纪又小,还知道上进,没几年,就考上了书寓的名号,年仅十八岁,就被一个苏姓的商贾人家买回去做妾。

按说,在那等薄命女子里头,她也算是熬出头儿,可惜,苏老爷家里的正室太太却不是个好相与的,不到一年,等苏老爷在她身上的心思淡了之后,这女人就让太太寻了一个由头,打发到小庄子上去。

其实,照芷云看来,如果这女人能安安生生地在小庄子里过日子,到也不错,总比以前强吧,可惜,不是所有的享受过荣华富贵的女人都能甘于淡泊。

这一位以前也锦衣玉食过,哪受得了粗茶淡饭的日子,没两年,苏家老爷因病过世,这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糊涂了,竟然趁着苏家那边儿的子孙争夺家产,无暇他顾,不顾规矩,不理世俗,拿出她存下来的一点儿家私,把那个好好的小庄子弄成了个酒馆儿,她自己也抛头露面做了老板娘,这虽然不是以前送往迎来的买卖,但在一众的客人眼里,却也差不多。

别说,这女人还真有点儿手段,没多久,她那颇为简陋的小酒馆儿在文人雅士间竟然也有了些知名度,张廷玉有个在兵部的朋友,就常常喜欢去那儿喝酒吃饭,有的时候也口花花,调戏调戏这老板娘,连着将张廷玉和明德都带了去,这也没什么,几个人都没把那女人当回事儿,他们是官员,去青楼楚馆不成,张廷玉那朋友也不过找一个风雅些的地方吃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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