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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拾野是个四十不到的粗糙汉子,见少年回来,笑了笑,示意少年不用担心。
少年四下环视,房间稍乱,地上是一堆用掉的血纱布,床边放着一个瓷盆,里面血水掺半。小腿处虽然肿的老高,却没有发紫,看来大部分毒已经清除掉了,心想村长还是有些本事的。
他胡乱收拾了一下,见餐桌上空空如也,咧嘴一笑,说道:“陈叔,今晚饭菜就换我来吧,好好珍惜啊,伺候你的机会可不多,嘿嘿...。”
男人笑骂道:“你这臭小子,还知道回来啊,再晚些,你陈叔我毒没毒死,倒是快要饿死了。”
“我想早回来的,怪老刘家的大水牛太能吃了,赶它都不走,也怪我,挑了个水草好的地方,明天见到老刘得敲他一笔才是。”
“就你小子聪明,不是个吃亏的主,赶紧做饭去。”
“得嘞,您候着吧。”
“怪声怪气,找打啊你。”
少年哈哈一笑,径直走入厨房,随后响声不断,开始做饭。其间,魏静端了两盘菜过来,还冒着热气儿,说是自己吃不完,不能浪费,送来给小风哥尝尝。可能是觉得这样说理由不够充分,所以没等少年回话,就急忙跑开了。
过程中,男人在一旁挤眉弄眼,一副我很懂的表情,少年斜瞥了一眼男人,嗤之以鼻。
两人吃完饭后,闲聊了会,男人对少年叮嘱几句。“小风啊,明日把匕首带上,今天就吃了没带兵刃的亏,不然凭我这身手,那畜生能伤的了我?虽说村子太平,不过近山那边可能会有毒蛇野兽下山,小心点为好。”
少年听完一阵腹诽,长这么大也没碰见过什么毒蛇野兽,山上才有,不过还是应声道:“是是是,记下了,不过陈叔你那身手,村里着实没几个能比的上你的,罕有敌手。”
说完对男人还竖起大拇指,男人爽朗大笑,听的很是开心,也不管这话几分真假,小子上道,觉得小腿上的伤都好了几分。
又聊了会,少年催促了几句,男人无奈,撑着竹杆,瘸着腿走回床边,脱去外衣,安静睡去。
少年忙活一阵后,收拾完毕,脱去外衣,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脑海中回想着这些年所发生的怪事。
少年姓风,叫风自轻,今年十四岁。
据陈拾野讲述,是在近山湖中捡到的自己,当时自己躺在木盆里,衣服上绣了个风字,所以姓风。
名字则是七岁那年首次逃村时自取的,之前村里人取的嫌太土了,毕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他,来到这个世界,取一个符合自己独特气质的名字很重要,不能失了自己这独特的身份不是,小风这个称呼,就先暂时将就用着吧。
说来也怪,村子怪,村民也怪,七岁那年才缓过神来,发现端倪。
学会走路后不久,才见到村长魏方寻,当时他看上去已经年近五旬,现在过了十余年,本该已过花甲的他,却未曾变老半分,皱纹都不曾多出一道。
又不是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大老爷,放在一个乡下的山野村夫身上,即使他没干农活,但风吹日晒的,总得有变化不是,但他没有。
村里其他男人年岁大小不一,最年轻的年约三十,老一点的四十出头。其他人虽然老的很慢,但村民们终究是在变老,小孩则自然长大,如同自己和少女魏静一样。
包括魏方寻在内,村子里只有二十几个男人,没有妇女。包含自己在内。
有十来个小男孩,都是这些村民从外面带回来的。自己在村子里待了一年多之后,第二年村民带回了第二个男孩,之后一年一个,皆是不满一岁的婴儿。
少女魏静则是村长魏方寻自己亲手抱回来的。那年自己三岁,第一次看到魏方寻的眼神里有一丝温柔,还面露微笑,与平时见谁都是一幅生人勿近,不苟言笑的神情,截然不同。
综合这些,这或许是个很不一样的世界,所以风自轻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七岁那年,晚上趁村长召集村民议事,他悄悄来到村口,以往只要一口气就能跑到的功夫,那次足足走了半柱香的时间,生怕弄出什么动静来。
等到自己终于出了村口,走过了两座石碑,身心顿时轻松许多。当时清风拂面,小路野花盛开,花香扑鼻,不禁诗性大发,脱口而出,“清风徐来香自轻”,遂取后二字为名。
作为人生的起点,时至今日,每曾想起那一刻,都要暗叹一声好,不曾想,再往前跑了几十步,下一刻却出现在了近山湖边。
乐极生悲,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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