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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知县”(梁晓乐):“那就把歪向高坡一侧的树枝锯下,拖到法庭上来吧。它们可以做见证人。多去几个村民,帮助这个过路人实现心愿。”
围观的人们都惊奇起来:县老爷是不是发疯啦?哪里见过有让树枝到法庭上来做见证人的?不过县老爷的命令是不能违抗的,县老爷怎么说,大家就怎么做了。
临时公堂设在一处闲置的民宅里。
全村的人聚集在“公堂”门口。大家都耐心地等待着,想听听县老爷怎样审问柳树枝。
但是,“乌知县”(梁晓乐)却规定只让三十个人进屋子。而且每个人还得登记造册,留下真实姓名和住址。
人们虽然觉得奇怪,但这是在自己村里,不就是看看热闹嘛!自己行的端,走的正,留下姓名又何妨?!一个个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开庭审判以前,“乌知县”(梁晓乐)亲自数了一下,看屋子里是不是的确有三十个人。他数清楚以后,才开始审判。
“乌知县”(梁晓乐)让绸缎贩子把遭遇到的事情完全说了出来。
“乌知县”(梁晓乐)听完,就郑重而严肃地问两股拖到法庭上来的柳树枝:“你们回答我,贼偷绸缎的那天夜里,你们看见了什么人?”
柳树枝当然沉默不语。
于是“乌知县”(梁晓乐)又大声地说:“你们不肯回答我的问话,我就判决打你们二十大板。让你们知道我的厉害!”
“乌知县”(梁晓乐)向衙役做了一个手势。
衙役拿起行刑大板,开始打柳枝。
这时候所有坐在屋子里的人,都忍耐不住,大笑起来了。
“乌知县”(梁晓乐)听见笑声,非常生气,从座位上跳起来,喊着说:“讥笑本官的判决,是犯罪的!现在我罚你们在晌午之前,每人送一匹绸缎来。退堂!”
直到这时候,人们才知道看热闹也有被“咬”着的时候。一个个可怜巴巴地说:“县老爷,饶了我们吧,我们农村里是不卖绸缎的。根本没地方去买。”
“乌知县”(梁晓乐)却说:“不带绸缎回来或者不回来的人,捉去县衙坐大牢,直到交出绸缎为止。”
大家只好赶快走了,因为这是县老爷的命令,他要将一个人投入大牢,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结果,在晌午的时候,三十个人将三十匹绸缎放在了临时大堂上。
绸缎贩子看见这三十匹绸缎,欣喜的眼里放出亮光。快活地大叫道: “这是我的绸缎!这是我的绸缎啊!”
“乌知县”(梁晓乐)说:“当然是你的!”
他向拿绸缎来的人转过脸去问:“你们从那里买来的?”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是从邻村的一个小布店里买的。店掌柜一开始并不想卖给我们,因为我们怕坐大牢,付了他三倍的价钱。”
“乌知县”(梁晓乐)让衙役把布店掌柜抓了来。一审问,布店掌柜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昨天晚上他赶夜路回家,忽然听到一声驴叫声。心想:谁家的驴半夜跑了出来?我何不顺手牵回去,集日上也好卖几两银子。便顺着驴叫声走了过去。
到了高坡下面,见垂柳枝内睡着一个人,头下枕着一捆上好的绸缎。又见那人睡得死沉死沉的,便搬来一块石头,替换下了绸缎,放到自己家的驴背上驮回小布店里来了。因怕漏马脚,也就没有再牵那头毛驴。
不承想,今天上午就有人指名要买绸缎。他怕事发,本不想卖,怎奈买主死缠烂磨,并愿意付高出卖价三倍的价钱。这样的绸缎在农村本不好卖,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便卖给了买主。
谁知,功夫不大,便有接二连三的人来买他的绸缎。
待三十匹绸缎全部卖出,他被抓,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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