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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娶一个——”唐美玉忽然觉得和凌霄谈这种事情不合适,感觉挺尴尬的,跟着就转移了话题,“哎哟,到了,这就是你家啊,好气派。你门前围着那么多人,是干什么的呢?”
“药厂在招工,都是来报名的。”凌霄说。
唐美玉将车子停了下来,下了车,然后打开后备箱取行李。她的行李有好几大包,凌霄帮她拿着往后门走。前门都被堵着了,要进去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他知道唐美玉喜欢清静,所以便带着她走后门。也倒是的,山里的乡亲们的个性都是很爽直的,想着什么说什么,嘴巴没个遮拦,要是那些三姑六婆大小村姑小媳妇的说点什么闲言碎语,唐突了人家女作家可不好。
凌霄的担心还真是出现了,唐美玉跟着他往后门走去的时候,一些村民还真就窃窃私语地议论了起来。有的说唐美玉是不是凌霄的女朋友,有的说唐美玉是不是凌霄的情儿什么的,总之乱七八糟的什么说法都有,比较难听。还好,凌霄带着唐美玉走的是后门,根本就没听见。要是被唐美玉听见了,她的大好的心情肯定就没有了。
余晴美和何月娥也有议论。
“哎哟,还真是一个女作家呢,文质彬彬的,斯斯文文的,人也挺漂亮的。”余晴美酸酸地道。
“可不是,听凌霄说,前端时间我们看的好几部电视剧,都是根据她写的书改编过来的呢,对了,那什么《飞跃大清皇宫》就是她写的。”何月娥说,语气里充满了敬意。
“我才没看呢,除了新闻联播,我什么节目都不看。”余晴美说。
何月娥,“……”
“对了,如果我跟那个女作家站在一起比一比,哪个好看?”余晴美在何月娥的耳朵边上窃窃私语地道。
何月娥很认真地想了一下,“嗯,她要秀气一些,身上有一股灵气,就像古时候里的大才女一样,嗯,就像是林黛玉。”忽然看见余晴美有些不高兴的样子了,她跟着又说道:“不过,你的前面要大一些,后面也要丰满一些,我要是男人,肯定更喜欢你,因为有嚼头呀。”
余晴美的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不过嘴上却轻轻地啐了一口,“你说的也是你吧?你的比我的还大,比我的还要丰满,你岂不是更有嚼头?嚼头嚼头,你当我们俩是鸡肉还是板鸭啊?”
两女笑成一团。
也确实是这样的,如果将三个女人放在一起比较,唐美玉就像是空谷里的幽兰,而余晴美则是火辣奔放的野玫瑰,而何月娥则是绽放得赏心悦目的富贵牡丹。不同的花就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去感受,所体会大韵味自然也是不同的,所以这种比较其实也是没有意义的。
唐美玉就在悬壶庄园住了下来,凌霄还专门指派了女仆董玫照顾她。他给董玫的指示就是无论唐美玉需要什么,她都要想办法满足她,如果她满足不了,就要告诉他,由他来做。这样的安排,就等于是给唐美玉配备了一个全职的丫鬟了。唐美玉来他家做客,他这个地主的地主之谊算是尽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了。
董玫这丫头也愿意伺候唐美玉,一来是因为唐美玉为人和气,平易近人,一点也没有大作家的架子,再有就是她跟着唐美玉能学到东西。
忙活了一天,招工的事情也忙完了。凌霄想留余晴美和何月娥吃晚饭,但余晴美和何月娥都婉拒了,早早地走了。余晴美和何月娥都是过来人了,这种情况留下来吃晚饭,那不成电灯泡了吗?
唐美玉来了,余晴美和何月娥的心里难免有些泛酸,毕竟她们对凌霄的情感都是真的,可她们也都是懂分寸的女人,知道她们和凌霄是不可能的,现在凌霄的身边多了一个作家女友,这对她们来说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拥有。余晴美和何月娥虽然是山里女人,但她们的心地都是很善良很美好的,这点比那些所谓千金大小姐,上流名媛纯洁得多,高尚得多。
凌霄和唐美玉共进晚餐,为了营造更好的气氛,凌霄还学着电视里的那一套,熄了灯,点了好几根蜡烛。
唯一不和谐的是桌上的菜品,烛光晚餐本来应该搭配西餐红酒的,但厨子整的却是爆炒虾仁,宫保鸡丁,红烧肉之类的地地道道的中餐。还有高脚玻璃杯里装的也不是红酒,是元气汤。凌霄本来是要上红酒的,但唐美玉执意要喝凌霄的元气汤,没法,只得满足她的口味了。
“咯咯,烛光晚餐,你还挺有情调的,你想干什么呀?”唐美玉轻轻摇晃着高脚玻璃杯里面的元气汤,笑盈盈地看着凌霄。
正暗暗埋汰厨子不做西餐的凌霄回过神来,尴尬地道:“不就是一顿晚饭吗?我还能有什么企图不成?”
“那这些蜡烛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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