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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君臣以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把茶杯轻轻搁在了案上,道:“你认为,你老公会很高兴抱着你生下来的孩子,然后一面扑在你的遗体上嚎啕大哭?”

“不——”对于这个问题,墨兰当然是脱口而出。

“你自己都会说不。”费君臣单手撑着额眉角处,对于她几乎是叹气的,“你自己这么聪明,知道这个后果,却执意要犯糊涂。我和六六知道,很多孕妇怀上孩子就会犯糊涂。但我以为,你可能没有那么傻。”

“当了母亲的那种感觉是不同的。”墨兰坦承自己的心迹。

费君臣到此像是没有话说了。不,以他处理孕妇的经验来看,这种话与孕妇交流下去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于是他站了起来,向六六嘱咐:“如果她想做流产手术,你尽快给她安排。”

“是。”六六应道。

墨兰马上跟着站起,表白:“我不会做流产手术的!”

费君臣摇摇指头:“不要那么快下结论。——我会等你的最终决定。要帮你解决掉孩子的问题我多的是办法。”

“四少!”墨兰说到这儿不免有跺脚的心情,“如果你多的是办法,就不能帮我保住孩子吗?”

“我已经和你说的明明白白了,没有人有办法,包括Aida。”费君臣说,“你生产时肯定会大出血,无论怎么止都止不住!即使你渡过了生产的危机,你也会发生癌变。”

“或许有办法。”墨兰坚定不移,站的稳稳定定,一点也没有被他的话吓倒。

费君臣扫了眼她的表情,没有再二话,直接走出了办公室。

六六留了下来,与墨兰进一步商议:“按照原来的计划,你把你的行程告诉我。最少得留个可靠的联系方式。我才能进一步安排你的产检流程。”

费君臣不在,墨兰方是推心置腹地与自己教官说:“我知道四少是好意,但是,我不信没有办法。办法,就像人走出来的路,要想出来的。”

六六听了她这话,叹道:“办法是有。”

“有?”墨兰一听,眼睛一亮,“可为什么不告诉我有希望呢?”

“找到那个让你负伤的人,让他自愿把他的骨髓捐赠给你。”

墨兰因这个答案大惊:“你说什么?”

“当时Aida给我们寄来的那只救命药,就是混了那人的骨髓细胞。没错,那人是个杀人狂,但是,很奇怪,他的骨髓细胞能救到很多人。”

当六六说完这些话,她颓到在沙发上。她自己有事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对方以此为要挟,对自己老公、Aida等人进行一系列报复的话,所以费君臣才会说等她的最终决定。

“Aida不会做出鲁莽的事。”六六道这话算是安慰她,“这个我们可以肯定的。以他的智慧,以及他父亲的血的教训,都一再告知他不会轻举妄动的。”

“但是,他在三个月前不知去做什么,把自己的眼睛都给弄瞎了。”墨兰焦虑时,咬了咬唇。

“那个应该是意外。你知道他是去抓谁了吗?”

“谁?”这个是墨兰一直想知道的。可是十圣心里的人遵照Aida的指示,一直不肯告诉她。

“da把他一直留着,是想揪出马尾。可是那天傅老太太一死,一切都变了。对方是想杀了这个叛徒,da只能想快一步去到那里把那人揪出来。结果迟了一步,被那人逃了——Aida的眼睛会伤,是因为那人留下了自己的小女儿,Aida去救那个小女孩时中了陷阱才受的伤。”六六道出这些自己所知道的情况,是由于,“现在这个小女孩还被Aida委托在我们这里病房养着。”

墨兰听了这些原委,一时只能是扶着额头,试图把思路理顺清楚:“那个卢家的叛徒,就是帮着他人陷害我入狱的那个卢大队吗?”

“应该是的。”六六答。

“我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小女儿,然后我要把这个小女孩一块带走。”墨兰想清楚了,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只能是抢先敌人出手!

当晚,墨兰和路米坐上专车,驶出S区,往首都京城进发。半路,快出S区时,车上多了个六岁的小女娃,叫卢巧巧。

这是个性子孤僻的小女孩,一路只是低着脑袋不会说话,但不是自闭症。

路米闲着无趣,开始把逗弄这个小女娃当成是一件乐事在做。他先是揪着女娃的两条小辫子,掐女娃的脸颊:“听说是你让我老哥受伤的。我该怎么收拾你才好呢?”

女娃睁着两只大大的眼珠子惊恐地看着他,却没有被吓到马上就哭,小嘴唇哆嗦道:“哥哥,我错了。”

“你知道错了就好。你老爸做了坏事,我们现在要去抓他。所以,你一定得配合我们,大义灭亲,知道吗?”路米龇牙裂眼的面孔凑到女娃面前恫吓小孩子,把女娃两条小辫子再揪揪。

接着,不无意外,他后脑勺上被墨兰扫了一巴。

“你今年几岁了?欺负一个比你小这么多岁的孩子很有趣是不是?”墨兰真心感觉教养孩子真累,希望自己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不会是路米这种。

路米对于她像是老太太的叹气声显得若有所思的:“姐,你近来好像未老先衰耶。”

墨兰淡定的:“我老,也没有你哥老。”

路米撇撇眉:“切。就知道你欺负我老哥。”

墨兰辩解:“我没有欺负他。是他喜欢欺负自己。”

路米对于那个对待自己特别苛刻的老哥,确实也蛮无语的,转了话题道:“我们这是去首都干什么?”

“去钓鱼。”墨兰手指翻着最新一期的娱乐杂志,在寻找京城那些贵族们喜欢的娱乐场所。

路米知道她必定又有什么鬼主意了,马上把脸凑过去:“姐。告诉我,是什么计划?我肯定全力以赴,卖力表演。”

墨兰把指头咬一咬:“先在酒吧里卖个唱吧?”

首都有一条出名的酒吧街,其中有不少清吧。所谓清吧,就是底下一群人喝酒,一个小台上有人唱歌,清清淡淡的氛围,因此特别考验歌手的歌喉。如果一个清吧的歌手唱的好,清吧的生意可以做到吧外周围几尺的听众。

据说,不少当红明星,也是从清吧里面唱出来的。

这几天,“橄榄枝”清吧里面又出了名受人期待的歌手,艺名叫做“兜儿”。她每天上台只唱一首歌,但仅凭这首歌,她已经快速地走红了。

“没想到,除了齐豫,还有人能把这首歌唱的这么有味道。流浪的味道,听着听着,真想抛开一切跟她一块走遍天涯海角。”

“这家橄榄枝清吧的主人,最爱的就是这首橄榄树,一直致力寻找能把这首歌味道唱出来的人。现在被他找到了这棵摇钱树,实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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